※ 引述《m85037 (志願)》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1LOwF5LS ]
: 作者: childchen ( ) 看板: BaseballNEWS
: 標題: [蘋果] 3球團贊成 調降轉隊費
: 時間: Tue May 26 06:35:46 2015
: 2015年05月26日
: 【王覺一╱台北報導】中華職棒現行自由球員制度門檻過高,球員必須年資滿9年,新
: 東家還要支付2.5倍年薪。球員工會理事長胡金龍日前拜會聯盟會長吳志揚,建議聯盟
: 修改規章,至少有3支球團領隊贊成適度調降轉隊費。
: 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認為,站在職棒長遠發展來看,球員必須「活絡」,比賽才會好看
: 。中信領隊楊培宏也表示,國外職棒球員轉隊很平常,但台灣好球員幾乎都從一而終
: ,自由球員市場如一攤死水,凸顯出制度上有缺陷。義大犀牛領隊謝秉育與蘇、楊都
: 贊成調降轉隊費,可以讓自由球員市場活絡,至於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並未表態,
: 只表示可以討論。
: 球員工會認為年資9年限制也必須修改,特別是本土球員與旅外球員必須區隔,以胡金
: 龍為例,回台灣打職棒已29歲,若同樣受限9年,要到38歲才能成為自由球員,更不必
: 提33歲才回台加盟獅隊的郭泓志。蘇泰安支持下修自由球員年資,至於楊培宏與謝秉
: 育較保留,只表示可以討論。
: http://tinyurl.com/kpukjcg
小的認為
抑或是改成像NBA那樣
在一定的年限內先變成受限FA
原球團有權利跟進其他球團的報價
也可以不跟進
若不跟進對方要付1.25被轉隊費
而受限FA的球員若是沒有人要簽
原球團得讓其再待一年
隔年自動變成一般FA
而獲得FA的選手原球團只有獲得可以以較高及較長的價碼年限續約
不然你也可以在約滿前交易出去給對他有興趣的球團
至於外國回來的
小的是覺得若是在國外已獲得自由球員資格的
就自由簽約
若尚未獲得就離開的
那依然要照選秀走且無簽約金
以上大概是小的對制度的看法
歡迎大家批評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