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00199bcd (è½è‘‰~å°æ¥“~*)
2015-06-08 20:30:48小魯建議小胖
如果真的那麼不爽
建議用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告義大教練團,
蕭一傑基於上下服從關係,不得反抗教練團
他只是工具,真正間接正犯是教練團
一般而言,如果是競技過失造成傷害
是沒有刑法適用
但是故意丟觸身球,刑法是可以介入的
我相信,偉大法律野球,馮勝賢,已經開記者會教過大家
請告下去吧,捍衛球員身體健康權?
作者:
cissant (è¬è¬)
2015-06-08 20:31:00法律野球?
作者:
k75131 (FU)
2015-06-08 20:33:00快去告,別嘴砲
作者:
n23454 2015-06-08 20:33:00午隊教練團剛好有專業人士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08 20:33:00
二馬又要出場了?也是啦,守備教成這樣,昨天休息室臉超臭
作者:
soxin (我想平凡跟正常)
2015-06-08 20:34:00如果義大教練覺得輸太多 還被盜壘 被羞辱 可以告紅中公然污辱阿
作者: knml (法師) 2015-06-08 20:35:00
小心法院認證阿
作者:
inb (..................)
2015-06-08 20:44:00支持法院來認證是否故意觸身! 看哪隊沒穿褲子
告得成,告贏很難,因為無法舉證。紅中即使真有內線也難保對方不願意作證或翻供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5-06-08 21:02:00講成這樣...要不要順便變一下竊"盜"罪
作者: daniel0203 2015-06-08 21:32:00
義大可以告一下誹謗
作者:
cpcpao (.....)
2015-06-08 23:31:00= =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5-06-09 11:13:00贊成提告。不求勝訴,只求遏止砸人歪風
作者:
Jander (啊)
2015-06-09 17:52:00知道什麼是阻卻違法事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