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367227 (科)》之銘言:
: 感謝大家的關心,昨天完成八局的投球後,我身體狀況及投球的感覺都很好,我也準備好
: 面對下一場比賽。
: 球隊可以決定下放是因為之前經紀人所談的合約沒有受限制和拒絕任意下放條款,目前
: 球隊需要大聯盟名單位子來提供給一名小聯盟的外野手, 所以有這個調度, 我很健康
去怪經紀人並不公平,一般大聯盟的球員要滿六年年資才會得到自由球員資格
但是滿三年資格的就可以拒絕outright,滿五年就可以拒絕option to minor
所以滿六年得到自由球員資格的人根本不需要談這種條款
不到六年成為自由球員的,像是王建民這種情形,都是健康或者能力有問題的
更沒有資格去跟球隊談不得下放,也沒人這樣做過
像陳偉殷這種25歲以上才跟大聯盟簽約的自由球員,達比修沒這種條款
松井秀喜沒這種條款,鈴木一朗沒這種條款,田中將大也沒有
Chapman沒有,Tomas沒有,Castillo也沒有
如果簽到陳偉殷數倍合約的球員都拿不到,要去責怪經紀公司也太過分了點
基本上這種程度內的名單調動應該是還在可以接受的範圍
如果大聯盟要惡搞陳,如狼似虎的MLBPA會比各位發難得更兇
: ,可以繼續在大聯盟出賽,球隊這個名單調度的安排跟我的健康沒有關係。
: 我對於球隊的這個影響我調整和作息的安排感到失望,
: 但是我一樣會依循之前調整的步驟、繼續努力, 謝謝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