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專欄] 大聯盟的兩套標準

作者: gasiacruise (bryant)   2015-06-25 00:39:34
※ 引述《devise (...)》之銘言:
: https://goo.gl/m8S5vv
: 大聯盟的兩套標準
: 小記 – 6小時前
: 大聯盟安打王羅斯(Pete Rose),因為涉及下注簽賭比賽,遭到永
: 久除名,就算留下再傲人的紀錄,也只能遙望名人堂;相較之下,曹
: 錦輝幸運多了,至今還能在小聯盟力爭上游。
: 羅斯球員生涯擊出4256支安打,在史上排名第1,就成績而言,足以
: 進入名人堂,但退休後轉任紅人總教練時,被爆出賭球事證,從此被
: 趕出球場。
: 羅斯承認簽賭,但不是大聯盟比賽,但根據「ESPN」最新報導,羅斯
: 不僅在總教練生涯期間下注比賽,早在1986年還是紅人隊球員時,已
: 經開始簽注各種職業運動賭盤,當然也包括紅人隊的比賽。
: 1989年羅斯遭大聯盟永久除名,也不得參加名人堂票選;請注意,當
: 時的調查結果,他只是單純的簽賭,就算有多麼了不起的成就,依然
: 遭到放逐命運。
: 羅斯沒有和組頭吃飯、喝酒、接受性招待,或是同意打放水球,但大
: 聯盟也有「最高道德標準」,想盡辦法封殺他,讓他遠離這個環境。
: 大聯盟曾說過,就算法律裁定沒有球員打假球、沒有球員試圖或承諾
: 放水,這些騙子不得再參與任何一場職業比賽。
: 所以羅斯付出極大的代價,1919年「黑襪事件」的涉案球員也是。
: 回過頭來,看看曹錦輝。
: 他沒有被起訴,但不起訴書中明確指出,曹錦輝曾經承諾打假球,只
: 是比賽因為颱風取消,還有因為沒辦法說服隊友合作而放棄。
: 依照大聯盟的高道德標準,曹錦輝當然不能重返球場,也不可能在小
: 聯盟3A出賽,況且他還有很大的機會回到大聯盟。
: 有人說,曹錦輝有勇氣,應該給他機會,況且他已經證明,自己還有
: 投球的霸氣和能耐,美國都願意接納他,台灣為何不行?
: 曹錦輝的話題,和討論廢死、反廢死差不多;深受其害的人,就會明
: 確、持續的堅持立場。
: 至今,就算曹錦輝投得再好,我依然不認為他有資格站在投手丘上。
: 看看最近又引起討論的羅斯,再看看曹錦輝。大聯盟,正在打臉自己
: 。
: 心得:看不太懂這篇在講什麼?Pete Rose因為明確的簽賭,所以不能進入名人堂
: 小曹查無事實(我不是替他護航,接受性招待為事實),大聯盟允許小曹當球員
: 沒有什麼矛盾之處呀。
這位專欄作家
羅斯是真憑實證 自己去簽賭
當總教練也簽
當球員也簽
總教練簽賭 影響可是整隊調度
簽賭這可都是真憑實據的
而小曹
主要就是組頭說的話
怎麼不說組頭懷恨小曹不配合在心
然後證詞亂咬 演技逼真
檢察官個人也想立功且主觀也想定罪
但苦無證據
所以在不起訴書寫那些
不起訴書根本就不應該那樣亂來
以後任何刑事罪
找不到證據
檢察官 法官大家都來寫
雖然沒有直接證據
但因xxx xxxx說 因xxx xxx
所以他是有的
這樣可以嗎?
有任何真憑實據嗎?
證據在哪
要是能辦
不用你專欄作家現在寫這篇
組頭說的話
一堆人那麼信
真是世界奇觀
偉哉專欄作家
作者: yj77885544 (噎酥)   2015-06-25 00:41:00
對啊 只有衝撞是事實 一直高潮 先幫你補血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5-06-25 00:43:00
推!!!!!!!!!!!!!!!!!!!!!!!!!
作者: Mooooose (養樂多'牛丼'披薩'筍乾)   2015-06-25 00:43:00
組頭介紹的酒店妹,衝撞起來就是不一樣 還會有人幫護航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6-25 00:45:00
對啊 小曹那麼棒 還被迫出來道歉真是太可惡了!!!!!
作者: aff0021   2015-06-25 01:16:00
我建議SH去當專欄作家 強太多了
作者: taiwanroc020 (Taiwanroc999)   2015-06-25 01:33:00
作者: shadeowna (shade)   2015-06-25 01:34:00
就理盲又濫情啊,打著道德旗幟到處追殺,結果那些真正被判無罪的球員那些記者連屁都不吭一聲,被檢察官起訴是你倒楣不是我的錯請自己吞下去,有夠噁心然後拿大聯盟一百年前的事件比喻更是可笑
作者: evilgenius   2015-06-25 07:02:00
就一堆組頭迷呀
作者: downya (喝一杯吧!朋友)   2015-06-25 09:09:00
那個專欄作家根本白痴,一點邏輯都沒有,亂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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