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98 年度偵字第30549 號
http://www.nownews.com/n/2010/02/10/587367
最近曹的爭議頗大,但我還是希望板上能夠用更理性的方式來看待這個問題
而不是扣給對方一個什麼迷的帽子,或是說誰打誰的臉很爽誰又崩潰了這樣
這無助解決問題,既不能預防中職再被假球入侵、也無助曹的名聲的回復
所以我們來做點比較中性的討論吧。
預謀、決意、著手、行為完成、未遂、發生結果
刑法不罰行為完成之前的階段,再加上無罪推定原則,所以曹無刑事責任
那麼,曹無刑事責任,但有沒有違背其專業倫理呢?
該不該受到聯盟的處罰呢?若該又該受到什麼樣程度的處罰?
若不該又是為什麼?
我整理一下不起訴書上的重點
1.曹與組頭出去喝酒玩樂,接受組頭的性招待
2.曹主動詢問組頭林秉文打假球之代價為多少
3.曹主動詢問組頭林秉文希望可以在其放水的主投場次幫曹下注200萬元
4.曹答應了兩場放水球最後都沒有執行,一場因颱風取消、一場因人數不足臨時拒絕
5.計有五場比賽在與組頭見面後數日的先發均表現不佳而退場
6.承上,其他球員亦證明曹狀況起伏很大
7.再承上,但並未有明顯證據證明曹已收受組頭款項打放水球
8.相關證人均稱曹曾答應要配合但未實際配合打假球
9.相關證人均已供出所有球員之涉案情節,應無單獨包庇曹一人之理
10.因無積極事證,故予以不起訴處份
這跟曹強不強、是不是天才無關
曹做的事確實是在灰色地帶啊......
有人願意來討論一下在上述的狀況底下,曹應當受到什麼樣處份呢?
跟聯盟怎麼樣,其他球員怎麼樣無關
我真的非常好奇就這件事各位的看法是怎樣
當然這也是一個非常困難而不容易得出結論事情
正因為困難才會針鋒相對而難以得出結論來吧
不過我還是非常希望有些人能夠來這樣抽絲剝繭的慢慢的釐清整件事
希望理性討論的風氣能把現在針鋒相對的情況給稍微壓制過去
順便宣導一下,理性勿戰,請避免使用情緒性字眼或是扣帽子的方式來回應
這樣無助於任何事,一個人的情緒宣洩,會汙染五千人的視線,所以請不要這樣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7-12 01:22:00躲得過法律門,躲不了道德門。
作者:
bennent (好悶)
2015-07-12 01:22:00夠了...好煩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5-07-12 01:24:00曹錦輝是台灣棒球上帝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1:24:00請問一下 了解小曹道德有疑問 對預防假球有什麼用?
作者:
haonwwf (haon)
2015-07-12 01:24:00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作者:
tuhunger (照片比本人帥)
2015-07-12 01:25:00有個職棒選手卻因為檢察官簽賭輸球,而被誣陷。至今無法
作者:
avexzero (老闆要我颱風天meeting)
2015-07-12 01:25:00MLB調查單位說沒有,結案。
是曹錦輝的行為如何 直到聯盟將其制度化前 永無寧日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5-07-12 01:27:00像極了「私娼寮老鴇(中職)大罵有牌公娼(曹)不道德」。
作者:
bennent (好悶)
2015-07-12 01:27:00你是哪位?煩不煩啊你,還出現說明
你捫心自問媒體或檢調會用同樣的標準"隨時"檢驗所有
作者: z50905 (z50905) 2015-07-12 01:29:00
不起訴書內容不一定正確 別看到檢察官就當看到神 加油
作者:
tending (南港林威助)
2015-07-12 01:29:00以後你開車撞傷人了就判你終身不得開車好不好?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12 01:30:00就無罪阿 阿是要怎樣
每個球員都要被檢驗 不只是假球案爆發檢調出動 隨時都要掌握 必須說 扣掉法院判決和媒體去挖 誰知道任何球員的任何私生活呢?
他就是不避嫌 被咬被釋出活該 但這聯盟就處理標準不一
作者:
bredka (bredka)
2015-07-12 01:32:00主要怪中職標準不一 有些人沒事有些人就有
各種裝死跟無視 刻意拿幾個人當箭靶裝清高 就讓人不爽
作者:
shenkui (喜劇泰斗)
2015-07-12 01:32:00我也覺得曹是黑的 但是道德集體混亂不也就是事出的因?
不然萬一這個人投出名堂了 這聯盟的醜事可能又被挖出
似乎有某位球員收了錢後來又把錢退回去 現在在中職是當家球星
如果有天才可以22歲打假球-休息5年-27歲再打一次假球
結果現在果然事情就如同該聯盟最不想看見的情況去進行
作者:
ffbbhh (粉筆)
2015-07-12 01:35:00不肯面對事實,就用一句 煩不煩 帶過. 根本鴕鳥心態
作者:
fly2089 (毛怪)
2015-07-12 01:35:00不認同曹的行為,而中職也開出處罰,甚至通知大聯盟了
照當初對曹的標準很多球員教練目前根本不該留在聯盟裡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36:00什麼玩樂也是組頭講的 現在又全信組頭的話了?
作者:
fly2089 (毛怪)
2015-07-12 01:36:00至於大聯盟球隊不在乎這點而決定用曹,我覺得其實沒什麼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36:00你有事嗎?來這邊問各位鄉民的看法?檢察官跟MLB的專業調
追殺一個被炒沒工作的 其餘有問題的待著照樣吃香喝辣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37:00查團隊,都認為小曹沒有打放水球,你到底還想怎樣?扣道
作者:
fly2089 (毛怪)
2015-07-12 01:37:00立場好去哭邀曹在大聯盟打球的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38:00德大帽,很開心是嗎?
作者:
lshyu (樂狗)
2015-07-12 01:38:00運動誠信當籌碼交換個人利益...一堆人視若無睹
這種包庇裝死的聯盟比企圖打假球的球員還要更令人生氣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1:39:00私生活怎麼會難以掌握 都叫球員簽被監聽同意書了
曹錦輝激動落淚:「我沒有答應放水。」 是沒放成功吧?
忘了說 曹的說法是打假這群朋友有招待 但沒有跟他提過
很複雜沒錯 但看過那麼多被冤枉的案例 你還是盡信這些?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1:40:00如果你覺得不夠 再加個電子腳鐐 如何?
作者:
bennent (好悶)
2015-07-12 01:41:00你知道個什麼啊?好可憐....
作者: kenro 2015-07-12 01:41:00
要討論多久啊....就是不成立而已 簡單說是他未依約剛好閃過
不起訴書裡面的東西都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 所以才不起訴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41:00意圖如果有罪,我每天都想上一堆D奶小模,不就早就被關到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42:00不起訴書上面的話都是組頭講的耶 ^^"
這些東西很有可能都是假的 或者兜不攏 所以才不起訴
作者:
kyle0417 (kylesmile)
2015-07-12 01:42:00好會整理喔 完全不用經過判決的
否則就只是月經空轉文罷了 本月成就已達成 下個月再見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42:00死了!還是我意圖強暴一堆小模,所以我道德上也有瑕疵?
作者: kevabc1 (abc1) 2015-07-12 01:43:00
有一場答應要放水的本來要去看 好險沒看到
其實就算法官判了還是會有人不信,今天這已經沒理性討論空間,而單純地變成信或不信這樣子而已
不起訴書寫的就是事實,你以為這種東西可以亂寫嗎??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5-07-12 01:45:00推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45:00已經快過一天了,該從崩潰中走出來了,明天太陽照常升起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5-07-12 01:46:00
主要就是檢警無能沒抓到關鍵證據才會搞成這種灰色判決
中華職棒規定是交保永不錄用 人家沒被交保也不錄用 規
如果不起訴書可以亂寫,那曹可以請人去告了,有做嗎??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12 01:47:00我問你哦 知情不報假球案的有沒有道德瑕疵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47:00就不起訴啊 曹是要告什麼XD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48:00看到一堆法盲瘋狂秀下限,實在有夠可悲的(多讀點書好嘛)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12 01:49:00你想表達什麼?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49:00也沒亂寫 就是組頭講的話嘛 問題是你又信組頭的話了
作者: kenro 2015-07-12 01:49:00
誣告阿 怎會不能告 XDD
作者: pf775101 (哈哈哈) 2015-07-12 01:49:00
有準備但因故沒放水成功,所以沒犯罪,該感謝上帝吧
作者: zxccasd 2015-07-12 01:50:00
哀 真不知道是反串還是真的= =
作者: daniel0203 2015-07-12 01:50:00
小曹想黑吃黑 沒人發現而已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50:00為什麼要把組頭的話當作聖旨XD
作者: kenro 2015-07-12 01:50:00
p大就是最簡單解釋了 但發覺還是很多人看不懂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5-07-12 01:51:00沒人訕笑球迷? 呵呵
作者: shinhan1014 (hand) 2015-07-12 01:53:00
如果能得出結論早就有了 還需要你來?
檢察官的不起訴書啊,不過你又不信,就算判有罪你一樣
所以說黑曹口頭答應了要放水 這樣不算有口頭契約成立放水的疑慮嗎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7-12 01:53:00
有誰已經無罪 還會去爭辯控告不起訴書內容的 別秀下限好嗎
不會相信啦,現在這樣不可能會有交集,自己騙自己而已
嘈迷成天在那嗆聲說要反嘈迷洗洗睡,才把版上弄成這樣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55:00叫小曹去告發不起訴處分書內容涉及誣告的,真是在秀下限
作者:
WD640G ("NO GUNS,NO KILLING")
2015-07-12 01:57:00你很理性 good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7-12 01:57:00
判有罪怎會不信 黑鈣黑金有誰會替他們爭辯沒打假嗎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57:00把不起訴書當聖旨 笑了 而且上面還是組頭的證詞XD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1:58:00一堆道德迷的法學常識真的薄弱到無知地步了:)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1:58:00組頭的話不可信,曹的話就可信?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58:00上面寫的不就是組頭的證詞 不是嗎?
有無談及打假 以及是否有行動上的打假 缺乏證據力證明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7-12 01:59:00組頭的證詞 可信度 嗯 30%吧
採用不起訴書 ->請繼續封殺 不採用 ->你拿什麼封殺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7-12 01:59:00
有誰已經無罪還會去爭辯控告不起訴書內容的?laihom講來聽聽
這就是MLB認為曹是清白的原因 模糊的地帶就是無罪推定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7-12 02:00:00
講不出來 就別再那秀下限
沒這些事證 要怎麼辦對價關係 還是說只能靠想像...
他反不反駁都沒差 沒人要他回台 但中職的態度現在是?
MLB的無罪推定 VS 中職的最高道德 寧可錯殺100不錯放1
今天組頭要害他,說他問價,又說他沒放水,豈不矛盾?
作者: rbull (假高尚一大堆) 2015-07-12 02:00:00
他一輩子就是灰的球員 就是這樣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2:00:00道德迷今天崩潰了一天,還沒走出傷痛嗎?
作者:
xzxc (夜璃)
2015-07-12 02:00:00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檢察官當時搞不下去 應該也是這問題(不要說你要的是辦
要拖他下水就編完故事不就好了,需要連會面幾次地點甚至問價格怎麼問,額外插賭兩百萬,要先借一百萬
邊的那麼詳細,然後再說他沒放水? 安安吃飽太閒??光邏輯就說不通了,他依定有做啥虧心事,不然不會哭歉
作者:
SungHyun (高雄李鐘碩)
2015-07-12 02:03:00你的重點都對曹不利 怎不舉其他的 根本是故意的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7-12 02:03:00夠了沒 煩不煩阿 拜託去廁所排隊哭 不要上來崩潰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5-07-12 02:06:00小曹只是想打假球而已 但是沒打假球 想想而已 錯了嗎
那麼只可惜檢察官無能 沒有真的起訴他 讓這case續查事情的爭議也只有在這裡而已媒體的一切就別鬧了 那不能當作任何標準
組頭想拉一個就扯一個啊 不然陳峰民跟何紀賢就不會扯進
作者: applesck (蘋果先生) 2015-07-12 02:10:00
別在把不起訴書當事實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11:00還有人在跳針曹道歉的事....你說這要怎麼討論咧?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12:00MLB認證清白?怎麼證?
作者: allenhome23 (洗樓猴) 2015-07-12 02:13:00
這批這麼多人被抓 黑金也喊冤 還是被起訴 要查一定查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13:00黑襪事件有人沒打假球但知情不報一樣封殺啊
作者:
reviewer (reviewer)
2015-07-12 02:13:00法律上雖然無罪,但這些灰色行為確實傷害了很多球迷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2 02:13:00就一堆信組頭的話阿~ 上法庭讓小曹答辯和組頭對質才有真相
美國大聯盟針對曹錦輝的假球事件調查,調查結果認定沒問題 ,只要有球隊要隨時可簽約。
簡單來說 中職反正也沒有審核制度 只要沒起訴的中職就是看心情封殺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7-12 02:16:00
他那是對交友不慎的部分道歉喔 某樓別再腿了這都講到不想講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16:00MLB認定無問題是用什麼資料?不是說不起訴書不可信嗎?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16:00腦補成這程度...他是為了交友不慎道歉 你可以高潮成這樣....
以我無辜跑過法院的經驗 連偵查庭都開不成 那就是屬於
作者: allenhome23 (洗樓猴) 2015-07-12 02:17:00
有這麼容易不起訴的話 那其他被抓的人都白痴嗎
沒人想知道MLB的原則和規定 MLB老實說跟我無關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18:00黑襪事件 知情不報就永不錄用 照這標準
證據很弱的案子..還是說大家上過法庭的經驗更多 望指教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20:00聽說鋒哥 恰恰都被問過價 周董拿了錢又退回去 算不算知情不報呢?
知情不報 mlb也是浮動標準cpbl浮動標準 嘈的案子mlb不也浮動標準 不檢討一下嗎
............ 瞬間跳針是怎麼回事 = =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26:00
檢察官叫你吃屎 你就去吃屎嗎?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26:00sun你不跳針會怎樣嗎?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5-07-12 02:26:00檢察官都認為證據不足了,請問道德迷到底在崩潰個什麼鬼
MLB有MLB的玩法 我們干預不了 但CPBL目前的擺爛讓人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27:00
把檢察官當神 還要法官幹什麼?
你們知道棒球選手的職業生涯只有一般人的多少嗎?你們又知道 台灣這幾十年是多虧待替台灣拿牌的運動選手
作者:
pray (gavin)
2015-07-12 02:31:00完全不知道這篇在幹嘛 根本只是另闢戰場罷了!!
就我的認知 一個案子走不到開庭偵查 表示需要釐清的事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35:00這不叫知情不報?要不然叫啥?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35:00
我比喻你不喜歡我就要道歉喔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7-12 02:35:00這篇文章讓我不舒服 請原po道歉
為台灣拿下感動勝利的英雄 過後比露奶的小模還要苦有什麼資格去要求他們有什麼神聖的高道得標準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37:00
不起訴書可以當有效證據?XD 這種程度 本篇廢文無誤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38:00
檢察官寫的就照信 請問 法官是用來幹什麼的?
不是檢察官訟案以後才有法官的事嗎?還是法官也要查案?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39:00
台灣檢察官的水準 連起訴書都不太能信了
我相信曹沒有打假球。但壞就壞在他主動詢問價碼這件事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40:00
竟然把不起訴書當聖旨來拜 實在太好笑了
不 老實說要是不採信不起訴書和媒體報導 那我們對曹錦輝可說是一無所知 因為也沒人認真查過
的問題,但是他今天並不是如此。所以我會推論他有打假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41:00不起訴書或許不能信,那還有其他可信的資料嗎?
問題是連詢價這件事也沒有辦法對證 再來詢問是問好玩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7-12 02:42:00
曹的事吵過好幾回了 不斷重覆循環 哪裡沒聽過這些聲音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42:00
多讀點書 多訓練自己的邏輯 就不會被牽著當道德迷
但聯盟有比一般球迷多知道一些嗎? 是否可以公佈來源不過以中職的河蟹文化 搞不好真的多知道些什麼 但不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43:00那現在拿著不起訴書說可信跟不可信豈不一樣可笑?
本來就很可笑啊 那些又沒有經過法院辯證 只是單方面說詞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44:00
美國人查案的標準是無罪推定 道德迷是有罪推定
這算是目前最大的爭論點 中職要不恆信 不然不信他不能說我信曹的case 但不信其他case
不起訴書內容就是檢察官有的證據 證據就是人證和物證人證就是組頭說的 你要信組頭就信吧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46:00無罪推定那黑襪事件應該一堆人都還可以打球啊?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47:00
依據法官判決是最簡單的 沒搞到法院你就不能亂推定
我就是不爽曹 我是老闆愛砍誰隨我高興 這反而最誠懇
要咬動機就容易了(當然前提是你不能捏造行動)就跟要查洗錢或貪污 你得找到關係人在挪錢的行動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48:00
哇 天出才出現了 把檢察官當神的人出現了
作者:
cama (Truth)
2015-07-12 02:48:00道德迷只是沒有辦法面對整個地下產業是靠多少人支撐起來
無鞋喬被判無罪啊 但是他被MLB封殺終身Q_Q 標準真一致
MLB的case另外開棚可否 那不像中職這麼好河蟹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51:00
去查查 我什麼時候說過 中職不能封殺曹的?
就有些嘈迷(我不是說G大)老是要拿MLB當標準啊...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52:00一百年前連人權觀念都不健全的時代你也能拿來救援?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52:00
我只是不爽有人把檢察官當神來拜這件事
作者: DJY (1080P) 2015-07-12 02:52:00
台灣司法有MLB專業嗎
黑襪事件 1919年,還不到一百年耶,是說嘈迷自己要拿MLB當最高標準的,這時候又自動拐彎這樣好嗎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53:00黑襪事件未滿百年,要健全一點談談禁藥如何?
那現在幹嘛不幫無鞋喬平反,他的後代有提出申請 失敗我只是覺得要拿MLB當防線不太牢靠,還是換個東西吧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55:00別鬧了 中職的道德標準要求絕對比mlb高多了
作者:
mystage (亭)
2015-07-12 02:55:00要挽救球迷信心很簡單啊,找一個公正單位測謊,沒放水就挽救成功,還一堆人排隊道歉。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56:00
沒有法官判決那是司法問題 這牽扯範圍太大了不只棒球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56:00只是人家mlb不需要拿高道德標準來當護身符
作者:
p097219 (Narsil)
2015-07-12 02:57:00中職的標準沒比MLB高,有的話周思齊等人也該封殺兩聯盟都是浮動標準啦
作者: capirex (′・ω・`) 2015-07-12 02:57:00
沒殺人就沒殺人 講這麼多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2:58:00中職道德標準和假球發生率 mlb都絕對比不上的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58:00
法律可以保護人 也可以在有心人操作下害人
作者:
cama (Truth)
2015-07-12 02:58:00道德標準XD 爆過幾次了還不自盡?
別跳針了MLB也是標準不一,這只有沒有標準不一CPBL是
作者: alanlakers (Alanlakers) 2015-07-12 02:59:00
奉勸道德迷去把法律觀念搞清楚 別那天自己吃了大虧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3:00:00mlb 道德標準比較高的話 怎會接受中職認定道德有疑問的小曹呢?
作者: cheese0616 (阿哩阿雜) 2015-07-12 03:03:00
對啊煩不煩,一堆是非不分,理盲又濫情的瞎迷一直再歌頌著曾傷害你我的罪人
同意放水,然後LUB,身為球隊的主力投手,這樣已形成兄弟的戰績折損
就一堆組頭迷整天抹黑啊 同意放水這種都出現了XDD
4.曹答應了兩場放水球最後都沒有執行 << 這不是同意放
組頭迷這種話也說得出來,只會護航黑曹不起訴書也不相信,只為護航。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3:10:00mlb會管你和誰見面打炮吃飯嗎?會強制你不能和某些人見面嗎?會叫你簽被監聽同意書嗎?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2 03:10:00小曹說他從沒沒有同意喔 ~ 說他同意的是組頭 ~
也沒上過法庭辯解的要怎麼相信?組頭迷神邏輯XDDD
形成兄弟戰績虧損? 兄弟領隊洪瑞河 還希望曹回去打勒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3:14:00誰會說mlb的道德標準比較高的 沒常識嘛
那些拿MLB來檔的嘈迷真的頗呵,其實MLB也浮動惹
MLB標準是啥 有沒有一個條文啊 類似中職交保即開除這種條文
然後在那哭CPBL浮動 呵呵 就都浮動聯盟,只是大小差別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3:17:00知情不報就封殺?這樣你確定中職還有四隊嗎?
就說CPBL浮動啊,例子紅中 MLB浮動,例子黑嘈這樣夠清楚惹吧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3:19:00cpbl那有知情不報就封殺?
作者: robinyu85 (台灣萬歲) 2015-07-12 03:20:00
反正我個人結論就是1.曹很強是天才2.曹個人行為不檢交友不慎3.我不喜歡他 你喜歡他我尊重 但我也有噓文的權利
本來就事實啊,有啥好亂 我是有挺過紅中逆 嘖嘖有啊嘈知情不報不就掰惹 但是其他人沒事 懂?
作者:
kasamh (窮酸小子)
2015-07-12 03:22:00現在說mlb可能打假球才真的會笑掉人家大牙不幸的是 中職拿超高道德標準規範球員 假球發生率依然搖搖領先mlb
依法不依人,你講的東西是個人想法,不能你覺得不對就封殺一個人。
作者:
myeason (我的醫生)
2015-07-12 03:51:00推 你有心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7-12 04:02:00
曹都沒在中職了..從澳洲殺到MLB喔..自以為誰啊MLB都把你中職的臉打到頭都飛了..別在自討沒趣了
作者:
ten0618 (tenten)
2015-07-12 04:05:00看完其實覺得不管有罪無罪他現在還能打球也不關我們的事追殺個屁 他已受夠教訓
作者: ppphil (細菌) 2015-07-12 05:44:00
一堆不懂法律只會講無罪打臉道德迷的白癡
推第三方但不行用測謊的,測謊就我所知準確率堪慮封殺標準不一是問題,但你也不能強迫球團簽某球員
作者:
okdsga (Mr.Peter)
2015-07-12 06:18:00檢察官寫的,看看就好,一堆根本唬爛
作者:
ben1013 (二代龍)
2015-07-12 06:59:00你忘了一點,這是第五次假球後,景氣最差時還來準備打球
這只是跟收賄款答應買票卻没執行同樣的case而已,有這麼複雜嗎?
作者: SEAFOODBIRD 2015-07-12 07:50:00
不起訴處分書所寫的內容還沒經過法院認定...
作者:
ANCEE (安西)
2015-07-12 07:51:00只問你一句 現役球員現在一樣被發現有同樣行為 也一樣判決你可以接受?
幾個需要改善的空間:1.偵查庭未必享有對質詰問權(訴訟經濟、偵查不公開考2.未經對質詰問的不起訴處分,事實認定也有既判力存在3.承上,我認為本件確實有瑕疵,但是從刑事訴訟法的結來說,並沒有任何需要修正制度的必要(檢方篩漏功能)我認為爭點在於你所講的:CPBL對曹的量刑(處分)並沒有制度化。至於聯盟的調查委員會,我不認為能力可代檢察系統的調查能力。
比起黑曹迷 當然相信檢察官啊 不然你們是有一起去衝撞喔?
給某樓:不起訴處分書的效力等同於法院判決,除非再議
呵呵 黑曹迷才不管等同法院判決勒 他們就是要盲目挺XD
作者: pttverygood 2015-07-12 08:24:00
美國是實力的世界 曹就是猛
雖然這是事實,但是都是過去的事情,不過曹迷也分享了他很多過去的舊聞...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5-07-12 08:40:00
顯然你不是實務界之人或可能是初出毛爐小律師,因為你並沒有正確的去理解何為「起訴書」。
作者:
sinon1 (棒球瘋子)
2015-07-12 08:48:00推,結論就是黑人無誤
道德迷快來~~~~~~~ 這裡很溫暖>/////<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5-07-12 09:03:00法官不採用的東西你把他當證據 呵呵
作者:
RWAllenL (想不出暱稱)
2015-07-12 09:05:00三小曹自己都知道做錯了迷迷還說他沒錯是演哪齣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5-07-12 09:22:00檢查官的小說也有人信
作者:
KevinR (Kevin)
2015-07-12 09:43:00釐清問題之後可以幹嘛?
作者:
beachwu (我無所謂)
2015-07-12 09:55:00推你XDDD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7-12 10:02:00想打 打不成 結案
作者:
vm123 (挖喔)
2015-07-12 10:02:00推這篇~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5-07-12 10:05:00
你完全抓到重點 但黑曹粉就是白痴追星族 根本沒在愛臺灣棒球的 他們不懂假球的痛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7-12 10:06:00推這篇,刑法上是無罪 但 CPBL 有對其他做過規範嗎?到現在已經多少年了,還是一片空白,隨人而治
作者:
Triumvir (SEXY~*)
2015-07-12 10:18:00可以原諒中職不能原諒曹的邏輯是什麼
曹有無答應放水根本是個問號 附錄中莊宏亮的講法並不一樣曹先答應林秉文打假 後蔡政宜找他打假曹確不置可否為何原本想打假後來又不太想打的矛盾 該文書也沒交代曹狀況起伏很大的敘述只有敵性證人的證詞 無第三方證詞
所謂的相關證人 都是共同被告 除球員外 都是賭鬼跟毒蟲其供述證據的可信度 真誠性並無其他補強證據補充至於性招待的部分 除譯文得知曹跟媽媽桑葳葳頗熟識並無任何酒店小姐證言曹知道帶其出場為蔡政宜的招待
作者:
amani168 (臺獨萬萬歲)
2015-07-12 10:43:00樓上護航護的這麼兇
所以曹的case很多都是"疑似" 中職的問題是自己沒能力調查無法自行出具調查報告認定球員違犯事項 就只能相信檢方一律封殺護航? 你最好把完整的書面資料 包含其他共同被告的起訴書附錄的爭點陳述供述證據全部看完 再來說別人是不是有護航
蔡政宜單獨和曹錦輝房間談,結果我覺得曹錦輝的意願不高我隔天就再請吳保賢約曹錦輝去大直大佳河濱公園見面吳保賢和曹錦輝都告訴我,他們沒有意願打放水球,我就請曹錦輝先打電話告訴蔡政宜,以該場比賽對手不強,,若放水會放得不好看為由推辭;。第二次則是我到高雄的汽車旅館後,打電話給王勁力,王勁力告訴我說的場次不是很好,曹錦輝也不是很有意願我只好再找理由打電話給蔡政宜取消運作。以莊宏亮說法 曹有無意圖打假頂多是疑似 不到確信
作者:
amani168 (臺獨萬萬歲)
2015-07-12 10:57:00樓下有篇自白新聞 他都說他做錯事了 你還能打這麼多真不簡單 能一口氣打一篇
控方找自己想相信的證據形成犯罪嫌疑心證也很正常就算要道德審判 沒有證人對質 各執一詞也只能說"疑似"他當然做錯事 跟組頭飲宴就他的職業而言就有很大的瑕疵如同原PO所說 這只是中性討論 曹在灰色地帶沒有疑義提這些是說他的很多行為很多是疑似 不起訴書不完全可信說別人護航前應該自己先把相關資料讀清楚 不然沒討論實益
作者:
ed47 (原音才是王道阿)
2015-07-12 12:05:00鬼島鬼司法寫的東西看看就好,你走過法院就知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2 12:51:00為什麼你們重點都是不起訴書的事實? 有沒有看一下他的事實根據是什麼? 調查到什麼 隱匿了什麼???
作者: AngelMAyCry (猛毒天蠍) 2015-07-12 12:55:00
戰績迷會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