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曹錦輝大聯盟登板 體育主播嘆:以後怎麼

作者: ChineseTeam (自私的說走就走)   2015-07-12 15:05:09
※ 引述《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之銘言:
: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旅美投手曹錦輝昨(11日)於大聯盟登板,後援1局無失分,拿下
: : 勝投,引發台灣球迷論戰,民視體育主播陳建君也於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指出,未來如台灣
: : 有更多天才型的球員覺得即使打放水球不被包容,但只要有成績,還是能跟曹錦輝一樣,
: : 登上大聯盟,一樣會被當英雄,「請問我們該怎麼回答?我們要怎麼教未來更多千千萬萬
: : 的小球員?」
: 怎麼教?...
: 照實教阿~
: 〝曹錦輝的確是跟組頭喝酒 受了招待
: 但在最低道德標準 也就是 法律標準之下~
: 他沒放水~
: 連法律都沒認為他違法~
: 他就是可以用自己的努力 在站上屬於他自己的舞台...〞
: ~~~~~~~~~~~~~~~~~~~~~~~~~~~~~~~~~~~~~~~~~~~~~~~~~~~~~~~~~~~~~~
: 這幾天看了很多人的言論~
: 有時候覺得~ 這些人的標準蠻有趣的~...
: FB前一篇還在罵228的白色恐怖...
: 在罵當時的政府 只要有疑似思想犯罪 或是 跟某些政治犯交談
: 就被政府抓去關等等之類的正義論~
: 說白色恐怖228的受害者 多可憐 多可憐的~...
: 然後 下一篇
: 開始在罵曹錦輝怎麼可以去跟組頭喝酒......
: 當然不能繼續在棒球場上繼續做他的工作
: 這是 〝高道德標準〞
: 你用自己認為的高道德 就可以去侵犯人家的工作權...
: 說真的~
: 就跟228白色恐怖下的政權 去侵犯民眾的思想言論權 又有甚麼兩樣!??...
: ~~~~~~~~~~~~~~~~~~~~~~~~~~~~~~~~~~~~~~~~~~~~~~~~~~~~~~~~~~~~~~~~~~~~
: 我一直說~
: 法律是最基本最低的道德標準~
: 法律是最基本最低的道德標準~
: 法律是最基本最低的道德標準~
: 在棒球的世界裡面
: 如果你要 高道德標準 那就別談法律了...
: 但這樣 很容易就殺了很多球員~
: 你要用最低(最基本)道德的法律標準 來看整個環境的話~
: 希望你就把高道德標準 當作能一種參考用的標準~....
: 從檢察官的敘述...
: 曹錦輝或許跟組頭喝了酒 受了招待~..
: 只要法律無從判他罪責
: 甚至連檢察官都不起訴...
: 這是最基本最低 的道德標準 他都達到了
: 為什麼不能放過他一馬?
: 還要每個不同人的道德標準去看這個人??
: 這裡很多人都舉了例子~
: 有些達到最低標準的人 還是繼續在中職的舞台~
: 有些 當然已經不在了..
: 你中職要怎麼樣的標準?
: 是不同人的道德標準?
: 還是有制度的法律標準?
: 美國很清楚~
: 你法律上無從判刑~
: 甚至你國家的司檢單位
: 都無法從法律的部分去起訴你 無法讓你送到法院的審理程序
: 你就是繼續保有你的工作權
: 我不認為 美國還能對五年前的案子 做甚麼調查~
: 頂多 就是與台灣的檢察單位做個照會
: 申請一下當初的起訴書內容而已...
: 起訴的結論就是 曹僅是思想預備犯....
: 並未直接且明確的 直接用作弊的手段去傷害中華職棒比賽的公平性
: 那他就沒有傷害棒球 沒有傷害中華職棒
: 他當然還是可以繼續保有他的工作權...
: 未來
: 你還是可以小球員這樣說~
: ===> 千萬不要真的接受招待並且有打假球
: 沒球打只是其次的事情
: 更重要的
: 法律的責任 會背不完.........
: 法律的責任 會背不完.........
: 法律的責任 會背不完.........
: 別再說 用曹錦輝的例子 不知道怎麼教一個小球員了.....
: 打球 也僅是人生其中一個階段而已
: 你只是想教一個小朋友 人生其中一個階段的事情
: 卻不知道教他 更嚴重可以影響一生的的責任(法律)
: 那我想 你這個大人的問題 會更嚴重吧....
: : http://i.imgur.com/d0NmXc4.jpg
: : 民視體育指出,未來如台灣有更多天才型的球員覺得即使打放水球,但只要有成績,還是
: : 能跟曹錦輝一樣,登上大聯盟,被當英雄,「請問我們該怎麼回答?我們要怎麼教未來更
: : 多千千萬萬的小球員?」(圖取自民視體育主播 陳建君的棒球島嶼)
: : 陳建君表示,在昨短短一天內,棒球圈發生許多棒球事,王建民與水手隊簽約、曹錦輝登
: : 大聯盟奪勝、中職球員拒絕12強徵召及世大運因下雨不打,台日並列金牌,他認為,大家
: : 都喜歡棒球,盼台灣棒球能更好,所以除了愛以外,也需要批判、督促,「我最怕那種以
: : 愛為名,瞎挺瞎護卻不容檢討反省的溺愛。」
: 陳大記者 同樣的話 反著說也可以不是嗎?
: 大家都喜歡棒球 盼台灣棒球能更好
: 所以 除了恨以外 更需要加油、力量
: 〝我更擔心這種 以恨為由 理盲濫情卻不知過度謾罵的仇恨〞
: : 談到曹錦輝重返大聯盟舞台,陳建君說,基於專業,該轉播還是要轉播,且他相信收視率
: : 一定會相當好,但對於這「特殊案例」,陳建君認為,台灣棒球要思考的是「原則」及「
: : 精神」,如果未來有眾多天才型球員認為,打放水球又如何?只要有成績,大家又會把我
: : 當英雄,那「請問我們該怎麼回答?我們要怎麼教未來更多千千萬萬的小球員?」
: : 最後,陳建君指出,台灣棒球如要長久、要更好,不開只看一時的成績及好處,「我更希
: : 望看到的是原則,精神,價值和制度。」
: 台灣棒球要思考的原則 是制式的法律 還是浮動的人心?
: 台灣棒球要思考的精神 是快樂的打球 還是獲勝的榮耀?
: 這兩者 很多人我相信都答不出來....
: 台灣棒球如果要長久 要更好 就應該更面對現實面
: 而不是只會講
: 浮動的道德原則 理想的精神 空洞的價值 進而變成一個亂七八糟的制度...
: ............
: :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376855
: P.S:我已經準備這篇 會被噓的心態了 但這就是現實~不是嗎?...
什麼高道德低道德根本就不是重點
法律今天就是查不到他真的打了一場假球
於是給了不起訴,也就是你們這些人所謂的最低標準
但是事實的真相永遠只有你自己的良心才知道,
你自己才知道到底有沒有做這件事
咖媽操這件事就跟黑心油頂新一樣,大家都說
你有做,你一直聲淚俱下的說你沒有
越南的油是誤進是受害者再加上法院判不起訴,
你們這些人的標準又會是什麼?
是罵法院國民黨開的
還是擁抱頂新?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4-07-12 15:05:00
這篇有危險
作者: aa175200 (小眼睛)   2015-07-12 15:06:00
中懇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5-07-12 15:06:00
如果你有證據小曹打假球 非常歡迎你提供證據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2 15:07:00
有證據趕快提供給檢調 支持上法院答辯還原真相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5-07-12 15:07:00
又跳針…證據拿出來吧
作者: ichero01 (ichero01)   2015-07-12 15:08:00
中肯推~
作者: ivery2266 (寶藍超可愛)   2015-07-12 15:08:00
有證據請提出來。 不要造謠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5:08:00
沒證據我ㄔㄧ就相信他沒有
作者: DOOT (Back)   2015-07-12 15:09:00
要證據的才是跳針吧,有證據早就判刑了不是?
作者: terrylys (珍惜擁有的幸福)   2015-07-12 15:09:00
與豬頭走很近是事實!是事實! 是事實! 是事實! 是事實!
作者: ivery2266 (寶藍超可愛)   2015-07-12 15:09:00
沒判刑還說有打假球,是鍵盤法官呢!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15-07-12 15:10:00
曹自己都承認受招待衝撞 跟你的最低標準矛盾耶
作者: x123356 (x123356)   2015-07-12 15:10:00
好啦那你快去跟MLB講嘛 叫MLB不準給他上場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5:10:00
你不能證明他有作 那他就是沒作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5:10:00
曹迷別再跳針拉 早就不起訴了要甚麼證據?
作者: colin8930 (magiccc)   2015-07-12 15:10:00
說他有打假球的算造謠嗎?
作者: SEAFOODBIRD   2015-07-12 15:10:00
有罪推定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5-07-12 15:11:00
以後台灣三級棒球開放球員跟組頭當馬及 曹迷歡欣鼓舞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5:11:00
所以接受性招待犯了什麼法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15-07-12 15:11:00
所以曹迷應該也是頂新迷哦~~~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5:12:00
除了性招待外 還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嗎
作者: DOOT (Back)   2015-07-12 15:12:00
前提是你要上的了MLB,才有機會像現在這樣洗白^.<
作者: kevenchia (萬應白花油)   2015-07-12 15:12:00
某t真怪一直著重犯什 我只是打把曹當完人的嘴臉~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2 15:12:00
你跟上一篇講的是一樣阿 就還是道德觀點
作者: q5228859 (WEN)   2015-07-12 15:13:00
某人開大絕了XDDDD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5-07-12 15:13:00
以後大家講到每日球賽 第一句問的就是"今天是湯的還是乾的"
作者: x9002131 (jay10266)   2015-07-12 15:13:00
為何接受性招待要講清楚啊 呵呵 有事你知我知就好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2 15:13:00
我本來是很賭爛曹的 也希望mlb有查到啥 但中職發函給
作者: homway (每天都是新的練習￾  I
上了MLB就是台灣之光喔 3P賢斷腿家黑金戰士快加油 ㄎㄎ
作者: Danielly (蘋果蟲)   2015-07-12 15:14:00
性招待犯法啊 台灣又沒准許性交易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5-07-12 15:14:00
澳職跟mlb的理由太瞎 說真的如依照工作權需保障說法中職的確提不出讓mlb重新思量的選擇....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2 15:15:00
性招待如果犯法 你最多也只能以這條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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