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這篇文章不是替棒協護航
棒協的爛有目共睹 不需多說
但針對這次球員工會爭取12強出場費一事
個人認為還是有些細節需要釐清
1.出場費誰付?
WBC主辦單位是MLB
他有錢愛怎給就怎給
誰多誰少不爽不要打
但12強主辦單位應該是國際棒總吧?
若要領出場費是不是該向他討?
2.給誰出場費?
中職球員工會表達球員出賽需領出場費商品授權等等
同時NPB和KBO的球員也一樣有出場費能領嗎?
這次因為在台灣舉辦 大家矛頭對準棒協
下一屆在國外打也找棒協領?他哪來的錢?
若不在台灣主辦沒有出場費 12強以後是不是就別派人了?
3.什麼比賽適用出場費?
WBC是商業比賽 所以有出場費
這次工會不知道依照什麼標準認定12強是商業比賽
和奧運亞運亞錦世界盃又有什麼不同?
既然是商業比賽 領出賽費又領國光獎金好像怪怪的?
郭泰源去年拿到日本一也要和政府領獎金嗎?
台灣人愛看國際賽 票房好
國際棒總和棒協也樂的弄一堆比賽來賺錢
但有些細節沒釐清 以後恐怕永遠吵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