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曹錦輝為何可以重返大聯盟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07-15 07:49:05
作者:許又方 東華大學教授
曹錦輝於日昨重返美國職棒大聯盟,並在今年球季首度登板中繼就拿下勝投。消息傳回國
內,輿論反應兩極,有人依然不恥於他過去試圖放水打假球的道德瑕疵;有人則盛稱其知
過能改、谷底反彈的自新勇氣。儘管仁智互見,但幾乎所有球迷都不免好奇,為何大聯盟
會無視中華職棒聯盟的警告,願意接受一個有打假球嫌疑的球員?1916年美國職棒發生了
「黑襪事件」(Black Sox Scandal),經過聯邦法院的調查後,不是將八名涉嫌放水的
白襪球員判處終身球監嗎?那為何還能容忍有類似「嫌疑」的曹錦輝?
問題就出在曹錦輝最後在台灣司法調查中被判「不起訴」,換言之,沒有絕對的證據認定
他在比賽中放水造假。既然如此,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大聯盟官方認為沒有理由拒絕小曹
重返投手丘。然則曹錦輝已坦承接受性招待且答應放水,這樣的犯意及道德瑕疵還不夠嗎
?筆者一位曾在美國陸軍擔任法務人員的朋友就直言,對重視司法事實的美國人而言,要
剝奪某人權利,不能只看道德問題。
有一個實例或許可以說明老美這種「依法行事」的作風。1999年被坦帕灣魔鬼魚隊以高達
400萬美元簽約金網羅的當年度選秀狀元漢彌爾頓(Josh Hamilton),在小聯盟時因一場
車禍導致成績下滑,意志消沉之際難敵毒品及酒精的引誘,成了名符其實的酒鬼兼毒蟲。
唯他聲稱自己在外祖母的影響下戒除了毒、酒,並虔誠信仰上帝,遂於2007年從紅人隊重
新出發。但是2009年一個知名運動部落客刊出一張漢彌爾度光著上身與多名女子在酒吧嬉
戲的照片,並堅稱他再度喝酒。這個事件喧騰一陣子後不了了之,沒想到今年春訓,漢彌
爾頓再度向大聯盟坦承毒癮復發,並且酗酒。大聯盟調查後決定不予任何處分。
試想,如果漢彌爾頓的事發生在中華職棒,會引發何等軒然大波?我相信絕非禁賽可以了
事,恐怕各隊會視之如牛鬼蛇神,用道德的理由將他永遠排除在棒球場外。以此觀彼,我
們大抵可以明瞭大聯盟何以重新錄用曹錦輝的原因──他並沒有明顯的罪行,只是道德有
瑕疵罷了。
至於我們該如何看待小曹「東山再起」?在我看來很簡單,他打球的地方在美國,那是別
人的場子,不論你高興與否,都只能尊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50713/647172/
作者: Romeo5566 (羅密歐)   2015-07-15 07:52:00
看到第一行 就不看了教授道德有比較高嗎
作者: aff0021   2015-07-15 07:53:00
小曹跟Hammy 1999年東西方最強高中生
作者: xhung (xhung)   2015-07-15 07:54:00
拿酗酒吸毒跟接受組頭性招待答應放水相比?
作者: Xinz (Xinz)   2015-07-15 07:57:00
XDDD 酗酒是個人行為問題 接受組頭是職業道德問題 搞清楚好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15 08:01:00
只有最後一段中肯 MLB就不鳥你中職 你能怎樣?
作者: tamaianna (老屁股是你)   2015-07-15 08:02:00
他哪系教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5 08:03:00
可以一次激怒曹黑跟曹粉 真不簡單
作者: retsmah (...)   2015-07-15 08:08:00
真的是完全不懂的人都硬要進來參一腳...最廢一篇無誤
作者: okplaymayday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   2015-07-15 08:18:00
政大畢業,任職華文系教授,專長是研究神話。
作者: gericc (Golden Eric Chang)   2015-07-15 08:21:00
某球員不是說藝人酗酒吸毒都給機會 為何球員不行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髏)   2015-07-15 08:24:00
人家表準很固定阿說別人完全不懂 我笑了
作者: tsengwoody (Woody)   2015-07-15 08:27:00
放水企圖證據呢?現在是隨便阿貓阿狗都能當專欄嗎?版上一堆討論文都比這文有價值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7-15 08:29:00
很多人喜歡動員戡亂時期,懷疑就可以判死了!
作者: peanut7516 (匹那特)   2015-07-15 08:39:00
同樣的事可以不要再討論了嗎?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7-15 08:39:00
又是篇造謠文
作者: ianshadow (雁影)   2015-07-15 08:40:00
到底企圖放水的證據在哪,快拿出來,拜託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5 08:44:00
所以各位阿 你們就知道台灣法學教育有多低落了吧連非法學領域的教授寫起文章都活像個網路法盲我建議把法學緒論納入指考 讓高中以下學生盡早修習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5-07-15 09:04:00
小曹何時承認答應放水了?廢文教授!
作者: brotherjhao (兆哥)   2015-07-15 09:09:00
...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5 09:49:00
他根本沒坦承答應放水吧 一堆爛教授這時候跑出來刷存在感既然沒坦誠放水 以下的文通通都是廢文了
作者: a33071201   2015-07-15 12:57:00
菜市場的要不要也出來發文
作者: wayren (wayren)   2015-07-15 17:54:00
仔細看了一下內文...恩...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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