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instean (台北捷運世界一流)
2015-08-04 01:17:54※ 引述《pchunter (po)》之銘言:
: 「國際賽事分級徵召」,是不是也應該檢討一下?
: 根據規則,
: 1.國際賽事依不同屬性加以分級
: (1)第1級:奧運、亞運、經典賽。
: (2)第2級:世界杯、亞洲杯、洲際杯,此類比賽如在國內舉辦則提升為第1級。
: (3)第3級:非國際棒總、亞洲棒總等正式組織舉辦之邀請賽。
: 2、依國際賽事分級,第1等級之杯賽,以最堅強國家隊陣容參賽,代表隊陣容以職業球員
: 為主、業餘球員為輔;第2等級之杯賽,代表隊陣容以業餘球員為主、職業球員為輔;第3
: 等級之杯賽,以培養新秀為主組隊。
: http://www.sa.gov.tw/wSite/ct?xItem=3144&ctNode=503&m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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