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路要怎麼走應該自己事先就應該先想好
不要選了這條路 心理卻向著別條路
球員既然參加職棒選秀
表示是真有心想待在中職這個環境打球 才會參加
既然參加 就要對參與中職選秀的行為有一定負責任的態度
被選中了 又突然三心二意的對其他機會有興趣
浪費球團選擇其他選手的機會 這責任難道不該由參加選秀的球員承擔嗎
所以假如真的被選中了 卻又反悔去了國外
那應該規定有意再次加入中職至少要等過一年的時間 才能放行
這是對中職選秀跟球團的一個保障 也是球員必須對自己選擇的道路該負起的責任
作者:
doomx (天無二日 民無二主)
2015-09-01 10:56:00勞方幹嘛要給資方保障??
作者: bb5678 (黑米) 2015-09-01 10:57:00
資方打手是你?
作者:
ck326 (傑洛米零)
2015-09-01 10:58:00我跟你保證這種東西只會照成一堆業餘好手出走
作者:
gigiabc (海王淚)
2015-09-01 10:59:00球團給的約不如預期才走的 怎麼能叫做反悔?
作者:
a52051vik (520(′‧ω‧‵))
2015-09-01 10:59:00啊你今天球團約開夠好人家會不想簽?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9-01 11:00:00
球團不就可以開0簽
那選秀一指開個一百萬 不簽拉倒 你要後年再來 公平嗎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5-09-01 11:02:00那以後就不要選秀了,自由接觸,這樣好不好?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9-01 11:02:00資方在這種規則中已經夠具優勢了 是還要多挺資方啊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5-09-01 11:04:00以後選到每個都開0簽3萬 阿不就好資方市場好棒棒?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5-09-01 11:06:00明明有寫選中後又去國外,不知道是資方打手什麼...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9-01 11:08:00標準的資方嘴臉.............真是邪惡的想法.........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09-01 11:08:00還沒簽合約為什麼不能選擇到國外?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5-09-01 11:08:00這明明是一件買賣!卻感覺你在逼__為__,統二要硬上就對了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5-09-01 11:08:00翻譯:資方經營球隊好棒棒、勞方都該呆呆給人打工
嫌錢太少 可以投入自由競標的市場 四隊各憑本事競價
面試完沒簽約沒到職你要負什麼責任你教教我選秀本來就是企業內規章而已 沒簽約你都跟球團無關越是擺爛河蟹的公司才越會拿這些LUB搏版面
作者: Beluga 2015-09-01 11:20:00
你的路你已經想好了 想好了就不會變? 更何況是報名後才有日職接觸
感覺錢太少可以別參加 參加又跑掉 本來就該有懲罰制度
作者: Beluga 2015-09-01 11:22:00
懲罰制度 那一國沒簽下合約要懲罰?
被選了也是一個機會阿 自己浪費 對中職環境難道公平嗎
作者: Beluga 2015-09-01 11:24:00
怎麼不說領隊簽不下來 應該要有懲罰制度
中職也不是球員的踏腳石 想進就進 想退就退 這算什麼?
作者: Beluga 2015-09-01 11:25:00
那跟懲罰球員沒有關係 是聯盟有沒補償制度的規定y不算什麼阿 誰不想往更高階層去挑戰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5-09-01 11:26:00就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旅外不是機會? 還是這樣就要謝主榮
很多人想打中職還不見得有機會 球員自己浪費 是該負責任
作者: Beluga 2015-09-01 11:27:00
所以如果他不去日職 日職也要抱怨浪費社會資源嗎
想打的不見得有機會 能打的卻不珍惜 本來就該定出懲罰
作者: Beluga 2015-09-01 11:28:00
邏輯是不是有問題
珍惜?這是球員責任嗎 你球團覺得難用革職也就沒事了覺得規章不好討論以後修正也就沒事了 現在蘇根本睜眼說瞎話 這案子要怎麼提?自己的air不就對其他隊有利走到現在許多規章都是靠動態平衡 要定案還是要開會蘇打這種嘴砲只是怕老闆覺得他沒做事而已 球迷幹麻要買帳?該批就批,批不了就不要亂扯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5-09-01 11:35:00能簽下來卻不珍惜機會,支持設立GM懲罰條款
作者: royehou (roye) 2015-09-01 11:49:00
試水溫錯了嗎
作者:
ashrum (玄鳳阿修拉姆)
2015-09-01 11:56:00suck
作者: fosil (→ grop:來點會的 科科) 2015-09-01 11:57:00
真的是好手也留不住~怕啥!半調子的手都廢了
笑死了 難道一個人不能參加不同公司面試 上了一間就不能跟另一間說不去報到?
作者:
ftsn (站在該有的位置~~)
2015-09-01 12:21:00同樣道理阿 你損害公司權益 公司不能想辦法封殺你??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5-09-01 12:21:00鬼島一堆明明是勞方卻滿腦子慣老闆心態幫忙打壓...
單一公司封殺 另一死對頭公司張開雙手都來不及這樣怎可能規定自己和對手公司都不要這選手ACE一來一去一季可能差20勝的貢獻
作者:
ftsn (站在該有的位置~~)
2015-09-01 12:29:00你這樣想沒錯阿 只是統一提修改條例也沒錯...看最後結果
現在轉播權已經底定 票房和人氣也不用靠統一 甚至各隊主場化這兩年都有長進 當然我們最希望的就是彼此競爭抗衡 不要有什麼制度是隊某一隊特別有利的
作者: ricktu (嘟嘟) 2015-09-01 12:43:00
沒道理你去應徵工作,薪水不如預期還強迫你上班吧,結案
作者: jyc9427 (陽光男孩) 2015-09-01 13:09:00
人家明明就有開價六百 是球團不想給 然後就說人家沒有心就不要參加選秀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以後球團沒有錢就不要選所謂的大物 之前講的多好聽呀 如果要旅外就真心祝福現在好了人家真的要旅外了就撕破臉 真沒品
作者: daniel0203 2015-09-01 15:17:00
那球團選到了不想簽 是不是要資遣費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5-09-01 15:18:00去面試就不能去投其他公司履歷? 你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