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瑄仔不解轉隊費 「哪門子自由球員?」

作者: sharkpops (T-Rex)   2015-11-04 11:52:58
自由球員年限一到,就應該自動生效。
根本不需要轉隊費,可以仿照大聯盟,
如果母隊對FA球員提出合約,
但球員仍然轉隊,可以獲得一個選秀權作為補償。
至於補償價值,就可以分級。
例如月薪
50萬以上的補償第一順位。
30~50萬的補償第二順位。
30萬以下的補償第三順位。
如果母隊沒有對FA提出合約,那就不需要任何補償。
這樣才能讓母隊、原球隊兩方的風險跟權益平衡。
而且可以減少球隊財大氣粗的行事風格,
變成簽自由球員要謹慎評估自身隊形跟新秀環境。
另外廢除自由球員轉隊後第一年的薪水限制,這個規定真的太春天了。
※ 引述《UntiedDragon (ㄆㄆ)》之銘言:
: ※ 引述《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之銘言:
: : 頂級球員的轉隊費還是要有的,即便是制度完備美職也有補償(拒絕QO)
: : 現在的問題是非頂級球員也一樣要付補償金而導致根本沒有轉隊的可能
: : 例如黃浩然:
: : 今年月薪是18萬,以明年1/1過後計算轉隊費要270萬
: : 誰會願意花270萬買黃浩然然後還要跟他簽新約?
: : 對於比較普通的球員來說現在的自由球員制度根本沒有意義
: : 因為不會有球隊願意付轉隊費來買他
: : 先建立一個自由球員的分級制度是比較有必要的
: : 某個等級以下的自由球員轉隊不需要轉隊費
: 我覺得轉隊費可以列幾個等級...
: 月薪XX萬以下 轉隊費意思意思50萬之類的
: 月薪XX萬以上 轉隊費才是依照年薪去計算
: 這樣可以加速一些球隊二線球員的交易
: 更能保障一軍先發選手的薪資...
: 被挖的球隊至少也有一些補償金
: 對於新秀也要設定一些規則
: 例如幾年之內不能挖...
: 希望未來規則是朝向更自由
: 不是更多限制...
: 老闆們在自由內追求最大利益
: 不要以限制為前提來追求最大利益...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11-04 11:59:00
轉隊費不是補償選秀簽約金及養成的概念嗎?不然一開始就不該選秀,大家自己去各隊投履歷就好轉隊費其實是維持小成本營運球隊培養選手的好東西跟選秀一樣是為了健全市場跟比賽平衡度
作者: NPLNT (NPLNT)   2015-11-04 12:12:00
要維持小成本營運球隊不會學歐洲足球,在合約到期前轉賣阿在合約到期前賣掉球星,看要換錢還是換球員都可以合約到齊還要轉隊費是哪門子自由球員
作者: heavensun   2015-11-04 12:21:00
自由的意思 是沒有約束了...有轉隊費限制那叫Free
作者: ultratimes   2015-11-04 12:39:00
沒錯,我們應該推行真正自由球員,無轉隊費無補償連美國都還在玩假的QO,我們應該直接玩真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