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aomiao35 (miao.)》之銘言:
: 早上那篇自由的韓網原文大家參考一下囉
: 翻譯錯誤請不吝指教~
: http://me2.do/GYk0ocXk
: 台灣國家代表林智勝, “想到韓國闖一闖”
: [日間體育 崔民圭(音譯)]
: 台灣國家代表林智勝(33歲‧Lamigo Monkeys)正積極進軍韓國。
: 林智勝所屬經紀公司台灣PCG BROS SPORTS (註:寶悍運動平台)最近聘請了代理人交涉相
: 關事宜,也展示了至九月的選手相關數據。
: 林智勝於2004年加入La New熊(現Lmigo Monkey)後在台灣職業棒球(CPBL)以內野手身分度
: 過了12個球季。總計打擊率0.318、209隻全壘打在CPBL史上排名第二,本賽季更繳出0.38
: 打擊率、31支全壘打、30次盜壘成績,成為CPBL史上第一位進入“30-30俱樂部”的選手
: 。2006年代表中華隊於杜哈亞運的決賽當中,林智勝對日本敲出再見安打。今年PREMIER1
: 2林智勝作為第三棒打出打擊率0.348、4支全壘打、6分打點的紀錄,成為大會的全壘打
: 王。
: 林智勝在今年球季結束後與Lamigo在2011年簽下的五年合約即將到期,明年一月一日起獲
: 得Free Agent (FA)身分。CPBL條款中規定當FA球員欲轉往海外聯盟時,需付出1.5倍年薪
: 的轉會費。根據PCG表示這相當於645萬台幣 (約2億2700萬韓圜)。林智勝的經紀人說:「
: 把旅外發展擺在優先順位,薪水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 薪水和轉會費水平相當對出身於美國職棒的外國選手具有優勢。林智勝在CPBL是屢獲金手
: 套獎肯定的游擊手,於國家隊則鎮守二壘,也具有一壘的守備能力。
: 林智勝在台灣是被視為第一位上大聯盟的台灣選手陳金鋒的接班人等級的超級明星,(倘
: 若進軍海外)隨之而來的廣告收益和其他附加效益、如國外轉播權等也受到期待。在台灣
: 與日本,韓國並沒有廣告轉播權利,林智勝進軍韓國對於國內球團與外國選手簽約的障礙
: 仍然存在。
: 在韓國職棒活躍的台灣選手,有1980年代韓國實業野球聯盟韓國化妝品隊的徐生明,曾有
: 望登上職業聯盟,可惜最後並未如願。2010年賽季結束後SK飛龍隊也曾對台灣國家代表右
: 投潘威倫表達延攬意願。
: SK飛龍領隊閔庚三表示:「雖然轉會費的確是個問題,但內部的障礙也仍然存在。台灣國
: 家隊中有許多選手都有挑戰韓職的機會,但至今並沒有人能順利加盟。」
: 閔庚三繼續表示:「韓國職棒對於外籍野手大多要求強打能力,因此相較於亞洲選手,美
: 國和中南美洲的選手成為首選。」此外,「台灣國家代表當中也有很有實力的選手,但因
: 為之前從未有過先例,國內球團可能得需要有冒險的準備。」
: 底下評論
: [+1002 -92] 韓國職棒對台灣選手的心態跟美國大聯盟對韓國選手的心態比起來似乎不太
: 明確呢,這樣的話我們的選手才會想要出國吧? 科
: [+844 -74] 台灣人的實力真的不錯,P12時見識到全壘打王的實力了。我們的國民見證到
: 這點也給予鼓掌,國民素質很成熟啊。
: [+641 -51] 外國人保障名額再加一
: [+39 -6] 這種程度(的選手)的話就沒關係,實力很好也相當具有人氣呢。
去哪裡都行...只要能提高中職以後可以旅外的可能性
而不只是在國內叫價.....
我是覺得制度真的要改....
國內球團簽球員可以改向以美國那一種方式補償選秀權
第一輪保留...第二輪給被簽的球團
要不然就是以日本補償球員方式來
很多時候我就覺得fa是假fa....太多不合理的條款來限制球員的去留
第二個fa年限對於中職球員來講真的太長....看看能不能改短一點
中職球團你們要想清楚一點就是你出去的球員大部份都是以失敗收場
唯一成功卻是中職最痛恨對立聯盟的球員
中職必須要做一點就是放手....提升球員成功率
當越來越多人成功.....不管是多少錢...都會有外國球隊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