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禁"體育中心"的文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5-12-07 15:54:54
自由社會有自由社會的方法,
譬如媒體爛的時候用的是開放多元競爭而不是管制介入的方式。
好壞還是讓讀者判斷,
但是要適切提醒讀者,現在讀到的文章跟一般的不一樣,作者是有爭議的。
所以建議
1.增加分類容納這些作者的文章,譬如[創作]、[途說]之類的
2.規定此類作者必須上色。
3.將理由至底說明。
※ 引述《LondonHairs (倫敦之毛)》之銘言:
: 邏輯很簡單
: 今天我發一篇文
: 內容引戰 影射球員簽賭防水打假球
: 我會被水桶 被禁止發文
: 可是CJS跟體育中心寫了文章
: 也是內容引戰 影射球員簽賭防水打假球
: 有人把文章轉過來po版上
: 寫文章的人沒事 轉文章的人也沒事
: 所以之前大家才有質疑
: 不要東扯西扯啥言論自由
: 文章內容違反版規被禁言本來就應該
: 只是執行的方法可以討論
: 1是現在投票的做法
: 把CJS或體育中心的文章都禁
: 2是轉這些文章違反版規的人水桶
: 不能因為是轉“新聞”就能豁免
: 版主們可以討論完善的做法啦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5-12-07 15:55:00
要不要也增加一個[廢文]
作者: LondonHairs (倫敦之毛)   2015-12-07 15:57:00
重點是文章《內容引戰 影射球員簽賭防水打假球》不然版規是做啥的?它的文章外面在我們管不著 轉來棒球版就是要管
作者: leejj1013   2015-12-07 16:12:00
不是每篇都引戰,引戰的刪文不就好了
作者: hcroy (roy)   2015-12-07 16:35:00
不能言論自由就胡亂說啊!
作者: alfneta   2015-12-07 16:56:00
寫文章要負責 那轉載者也要負讓版友看到這篇爛文的責任吧
作者: cheese0616 (阿哩阿雜)   2015-12-07 17:16:00
不能放任版友胡亂轉貼,那就跟抄版發稿的電子媒體沒兩樣了
作者: qazxswptt (...)   2015-12-07 18:16:00
只要自由 不要守法 這才是待彎精神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2-07 20:30:00
那CJS要列為 奇幻小說 類
作者: qazxswptt (...)   2015-12-07 23:06:00
樓上學我 我早說過CJS是小說家了 而且從奇幻進化成嗑藥
作者: Shuoger (修葛爾)   2015-12-08 13:06:00
不能管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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