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n524 (Allen)》之銘言:
: 其實有點看不懂這一篇,釋出的球員.跟保留名單根本是2回事.而且無關聯
: 日韓的保留名單.都是為了FA而設.不是為了被釋出的球員而設
: 保留名單外的球員也不等於釋出的球員,球員工會似乎是搞錯了
: 保留名單外的球員如果沒被撿走.一樣是原隊的球員.不是直接被釋出
: 戰力外球員跟保留名單外球員根本是天差地別的2件不相關的事
: 我想球員工會要說的應該是.建立一個制度.讓各球團在此之前決定所有釋出球員名單
: 然後統一找一天讓被釋出的球員(自由參加)參加統一舉辦的戰力外測試會(就跟日職一樣)
: 四隊教練都參加.各自尋找球員簽約
: 例如:
: 規章明文規定球團每年固定12/1號提出釋出球員名單,12/15舉行戰力外測試會
: 而不是把釋出的球員跟保護名單外混在一起講
我跟大師解釋一下
工會提的保留名單,是指名單內的球員原球隊必定續約
名單外的球員,其他球隊可以自行接觸並與之談約
重點就在這裡了
有點像是自由球員的制度,只不過是被迫的,非主動提出
舉個例子來說
假如中職有此制度,張泰山若沒有被統一列入保護名單
其他隊就可以自由與他接觸
若被列入保護名單,則張泰山明年必定有統一的合約
這對球員是一個很大的保障
但是制度上重大的改變
若球團決定施行,必定會有配套措施的
不知道這樣解釋大師有沒有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