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職球員工會 籲實施保留名單

作者: devil0915 (微笑殺手)   2015-12-29 11:29:01
※ 引述《Allen524 (Allen)》之銘言:
: 其實有點看不懂這一篇,釋出的球員.跟保留名單根本是2回事.而且無關聯
: 日韓的保留名單.都是為了FA而設.不是為了被釋出的球員而設
: 保留名單外的球員也不等於釋出的球員,球員工會似乎是搞錯了
: 保留名單外的球員如果沒被撿走.一樣是原隊的球員.不是直接被釋出
: 戰力外球員跟保留名單外球員根本是天差地別的2件不相關的事
: 我想球員工會要說的應該是.建立一個制度.讓各球團在此之前決定所有釋出球員名單
: 然後統一找一天讓被釋出的球員(自由參加)參加統一舉辦的戰力外測試會(就跟日職一樣)
: 四隊教練都參加.各自尋找球員簽約
: 例如:
: 規章明文規定球團每年固定12/1號提出釋出球員名單,12/15舉行戰力外測試會
: 而不是把釋出的球員跟保護名單外混在一起講
我跟大師解釋一下
工會提的保留名單,是指名單內的球員原球隊必定續約
名單外的球員,其他球隊可以自行接觸並與之談約
重點就在這裡了
有點像是自由球員的制度,只不過是被迫的,非主動提出
舉個例子來說
假如中職有此制度,張泰山若沒有被統一列入保護名單
其他隊就可以自由與他接觸
若被列入保護名單,則張泰山明年必定有統一的合約
這對球員是一個很大的保障
但是制度上重大的改變
若球團決定施行,必定會有配套措施的
不知道這樣解釋大師有沒有懂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12-29 11:30:00
全世界沒有人這樣玩吧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2-29 11:30:00
大家說得都對 這措施要執行 FA制度也會牽動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12-29 11:32:00
球員工會想幫球員爭取可以理解..但這真的太誇張.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球團決定保護名單45人.那還不是一樣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2-29 11:33:00
不誇張啊 威助 泰山不就是例子在那邊了只是大家都有個明確的時間點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5-12-29 11:36:00
我通通列入保護 再問你要不要轉教練 或是簽很低 這樣?會不會變成這樣?
作者: lery (Let's Go Chen52)   2015-12-29 11:38:00
保護名單也有談不攏的阿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2-29 11:38:00
這就要靠仲裁制度來解決 現行制度 就算不列保護名單球團要給你低薪 球員不接受也是沒球打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2-29 11:38:00
直接設選擇權就好了啊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5-12-29 11:40:00
談判本來就是這樣 勞方當然是提出對勞方最有保障的制度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2-29 11:40:00
而且現在弔詭的是,泰山有FA資格卻沒執行,統一卻不想給球員約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5-12-29 11:40:00
所以工會才想抓個時間點 但那"時間點"牽動很大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2-29 11:41:00
如果有選擇權,統一可以選擇用較低的一筆金額買斷,讓泰山自動成為自由球員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12-29 11:42:00
有FA資格不執行是球員自己的選擇吧..跟球團無關.鋒哥不就執行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2-29 11:44:00
當務之急是FA前的薪資仲裁 跟FA年限與條件規範調整
作者: pujos (lks)   2015-12-29 11:45:00
保留名單內球員不接受球團薪資又如何?多此一舉而已
作者: unter (howard)   2015-12-29 11:46:00
在統一好像沒人執行過FA?,泰山這種半路加進來的第一個執行FA,高層不會怎樣嗎,更何況門檻蠻高的
作者: pujos (lks)   2015-12-29 11:46:00
現行制度不續約釋出後其他球隊一樣能接觸啊,是沒人要而已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2-29 11:46:00
不過這case,其實泰山是約滿到期了,就算統一不續約釋出,在現行規定上也不會站不住腳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12-29 11:48:00
太山今年剛好約到期..如果談不攏直接釋出不會有什麼問題不過統一應該會努力到最後一刻吧.如果泰山堅持.統一大概
作者: pujos (lks)   2015-12-29 11:49:00
我不信如果他一心要釋出,統一會多說什麼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12-29 11:49:00
也只能放他自由吧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2-29 11:49:00
再來就是明訂談約期限 超過期限變真FA 不滿意就去仲裁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2-29 11:49:00
增加這個保護名單如果沒有但書,到時雙方談不攏,還是會有釋出的可能啊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2-29 11:51:00
最後就是全部改年約制 避免那種中途踢人省錢或季末不簽
作者: yankeefans (洋基粉)   2015-12-29 11:51:00
除非搭配薪資仲裁或有最低薪資的限制,球員不滿意還可以喊吹密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5-12-29 11:52:00
所以說仲裁在前 保護名單與簽約期限在後 逐步完成完全不規定玩到極致就是球員全部登錄期限前10分鐘再簽約你不簽約別人也來不及辦登錄 休賽半年我都不用付薪水
作者: JT07 (jtwl)   2015-12-29 12:03:00
怎樣都是比目前好,只是要一次改革到定位,還是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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