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3 01:03 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儘管中信兄弟隊和林智勝所屬經紀公司都否認已談定合約,但「大師兄」披黃衫已成
事實,未來除了扛起兄弟中心打線的重責,也將鎮守二、游防線。
兄弟領隊楊培宏昨仍否認雙方已達成共識,「12月我們都在談現有球員的薪資調整、教練
團補強,要等到元旦年假過完,才會討論隊形,開完會才能確定」。
但據了解,兄弟爭搶林智勝相當積極,去年世界12強棒球賽之後,已數度接觸。甚至有傳
言指出,雙方在去年12月中旬已有共識,但要等到1月1日轉隊費減半後,再正式對外公布
。
外傳林智勝明天將與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會面,但楊培宏表示並沒有這個安排;
寶悍運動行銷公司經紀人陳德倫也說:「我們沒要跟董事長見面。」
另有消息指出,經紀公司除了和球團有程序上的接觸,另透過管道直接和辜仲諒對話,立
即敲定合約,要不要正式和林智勝見面,其實並不重要。
林智勝和兄弟簽下3年合約,總額超過4000萬元,比郭泓志保持的3年4080萬元中職紀錄來
得高,但這個價碼可能內含645萬元的轉隊費,扣除之後的平均月薪,仍超過百萬元。
中職規章規定,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球員,與任何一個球團簽下次年度合約時,年薪不得
超過該球員前一年薪資的1.5倍。林智勝去年月薪43萬元,到兄弟後的首年,最高則為
64.5萬元,差額會在後兩年補足,可望成為中職年薪最高的球員。
過去林智勝在Lamigo桃猿隊的守備位置多以游擊為主,轉到兄弟之後,教練團將視狀況調
整,移防二壘也是選項之一。
作者:
hergan (Q.E.D)
2016-01-03 02:25:004000-645 ?平均月薪超過百萬 !
作者:
swqazx2 (棒球迷)
2016-01-03 02:28:00驚守備
作者:
Isaac 2016-01-03 02:28:00讚啦!! BATISTA!!!!
作者:
ahjiy (We are X!!!)
2016-01-03 02:30:00沒有要跟辜董見面 直接和楊領隊一起開記者會
作者:
ils0104 (把æ¡ç•¶ä¸‹v( ̄︶ ̄)y)
2016-01-03 02:31:00直接和辜仲諒對話XD
作者: w200480927 2016-01-03 02:31:00
簽名檔www
作者:
chiaamay (STAYREAL)
2016-01-03 02:32:00直接跟辜少談價錢XDD
作者: jj1004 (jj) 2016-01-03 02:37:00
45萬太誇張了啦 結果會不會剛好45萬+激勵 太準了XDD
作者:
JenRen (RE:RE:RE:)
2016-01-03 02:38:00看來大致底定了吧...看來之放前消息根本故意炒作XD
作者:
hergan (Q.E.D)
2016-01-03 02:40:00哈 ~ 好笑的是一個月前還有一堆跑去問領隊的
作者:
linchw (james)
2016-01-03 02:40:00原來去年紅中賽季尾端的二遊互換 是在展示商品啊
作者: a0987132486 (kao小豪) 2016-01-03 02:57:00
這種鳥規定根本只是專門為資方省錢訂定的規則哪個聯盟會限制自由球員薪水只能翻幾倍的?大概也只有台灣能有這種奇景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03 03:05:00524跟隔壁棚的糗爺 並稱棒籃雙璧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6-01-03 03:15:00週一要全面崩潰了
作者:
starchiang (æœ‰ä½ å€‘çœŸå¥½)
2016-01-03 03:25:00有人立馬被打臉 XDDDDDDDD
作者:
maryegg (永保安康)
2016-01-03 03:36:00但524的發言感覺都挺認真誠懇的
作者: jj1004 (jj) 2016-01-03 03:44:00
524早打完早準備12強 也打到第7場XDD
作者:
OvvO (OuO)
2016-01-03 04:02:00524雖然...不過都是很認真分析,又不像某u只會秀下限被打臉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6-01-03 04:07:00u只是個酸酸 不能跟神比啦!!
作者: ssyykkbb (sykb) 2016-01-03 04:14:00
4000(包含激勵獎金?)- 645 ?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3 08:16:00524太神啦
作者: zzzz5566 (高雄亡人腐) 2016-01-03 09:05:00
準備變小倫吧!哈哈
作者:
ddmarine (二是不怕髒的學遊戲)
2016-01-03 09:36:00第一句我懂,看到第二句,不懂。現在是寫新聞還傳聞?
作者: sgheart 2016-01-03 09:54:00
記者竟然可以知道這麼多 好棒的聯盟
作者:
tgsh (宗師)
2016-01-03 09:55:00請當事人跟公司都否認已談定合約,那批黃衫為何會已成事實?我知道將來簽約可能性極大,但是在約簽下去之前甚麼是事實?人將來一定會死,所以你是死人是現在的事實?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6-01-03 13:00:00
轉隊費要球員出 就給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