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76815 (blue)》之銘言:
: 看到太子對待鋒哥
: 滿面要錢的嘴臉
: 就是為了那375萬元的轉隊費
: 375萬元對有儲蓄的鋒哥而言
: 應該夠付
: 乾脆鋒哥自掏腰包 付給太子
: 然後太子發離隊同意書給鋒哥
: 這樣就能結束兩邊的關係了
以中信兄弟的觀點來看~
375萬=離隊同意書
鋒哥月薪25萬
鋒哥價值=中信兄弟卡量(鋒哥版)+52號球衣+看鋒哥打球長大的球迷(場均+1000 UP)
+正面能量(好名聲、球員心靈導師)
鋒哥的價值>375+25 X 12 = 675萬
原PO的說法也是一種解,楊領隊直接給鋒哥這筆錢375萬讓他去買回離隊同意書,中信再簽
台灣棒球的陳金鋒,生涯末年不該被米糕的太子辦趴迷糟蹋
太子多賺這筆375萬,可以擴充到LMG48,內野二樓 外野都有正妹跳舞,依然場均7000+
http://lamigo.tv/lamigirls/index.html 有女孩大勝就好了
留給鋒哥尊嚴地離開桃猿吧!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