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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規章裡的自由球員規定,讓中職聯盟、中信兄弟及Lamigo桃猿一頭霧水,中職5
日制訂相關施行辦法,秘書長朱康震表示,會視今年的實施成效,再予以修正,日後規章
修改時會列進去。
依中職自由球員辦法中規定,隔年1月1日起新球團與自由球員簽約時,新球團給予舊球團
的補償辦法減半如下:
一、新球團必須支付給原屬球團,該年度薪資總額的1.25倍。
二、新球團必須支付轉隊費,是該球員該年度薪資總額的75%,同時並需一名不在新球團
25人保護名單中的球員給舊球團,且被交易球員要在14天內跟舊球團完成簽約,若未在14
天內談成,被交易球員要回歸原球團,但新球團要再給付25%的轉隊費給舊球團。
三、若舊球團無意網羅新球團提供的球員,新球團得再支付25%轉隊費給舊球團。
因是第1次自由球員轉隊成功的第1天,聯盟5日馬上開會研究規章,中信兄弟與Lamigo桃
猿看了規章,還是不知該怎麼做,實在不懂應該如何。
中職開會討論之後,於是訂出一套非在規章內的施行辦法,提供給兩隊參考,但其中仍存
在很多問題要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