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urray (無)
2016-01-05 20:24:25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5273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規章裡的自由球員規定,讓中職聯盟、中信兄弟及Lamigo桃猿一頭霧水,中職5
日制訂相關施行辦法,秘書長朱康震表示,會視今年的實施成效,再予以修正,日後規章
修改時會列進去。
依中職自由球員辦法中規定,隔年1月1日起新球團與自由球員簽約時,新球團給予舊球團
的補償辦法減半如下:
一、新球團必須支付給原屬球團,該年度薪資總額的1.25倍。
二、新球團必須支付轉隊費,是該球員該年度薪資總額的75%,同時並需一名不在新球團
25人保護名單中的球員給舊球團,且被交易球員要在14天內跟舊球團完成簽約,若未在14
天內談成,被交易球員要回歸原球團,但新球團要再給付25%的轉隊費給舊球團。
三、若舊球團無意網羅新球團提供的球員,新球團得再支付25%轉隊費給舊球團。
因是第1次自由球員轉隊成功的第1天,聯盟5日馬上開會研究規章,中信兄弟與Lamigo桃
猿看了規章,還是不知該怎麼做,實在不懂應該如何。
中職開會討論之後,於是訂出一套非在規章內的施行辦法,提供給兩隊參考,但其中仍存
在很多問題要搞清楚。
作者:
tvb (tvb)
2016-01-05 20:25:00草創聯盟就是爛 BJ4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6-01-05 20:25:00所以 非在規章內的施行辦法是?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05 20:26:00
簡稱特案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6-01-05 20:26:00之前FA就大家演演猴戲,沒想到這次巴提斯塔真的砸下去,整個措手不及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05 20:27:00有趣的是 LM球團是當年通過這個規章的球團之一
作者:
TML5566 (TML不能亡)
2016-01-05 20:27:00林31這種就是標準的衝撞制度
作者:
znck (風月)
2016-01-05 20:27:00直接把規則公開上網好了 鍵盤柯南會幫你找答案
作者:
chiaamay (STAYREAL)
2016-01-05 20:27:00...........當初的領隊真的在殺豬公
作者:
qqstory (......)
2016-01-05 20:28:00於是訂出一套非在規章內的施行辦法,提供給兩隊參考?搓圓仔湯
作者: hcchiena (staco) 2016-01-05 20:29:00
現在看,這個FA太有價值了,各種爛規定全都露
選$最省事 挑人不如改後段選秀權 也不用擔心談不攏
作者: trylin (踹林) 2016-01-05 20:32:00
瑞河 林增祥 劉保佑 還有誰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1-05 20:35:00我們的職棒打20幾年還蠻系隊的感覺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寶)
2016-01-05 20:36:00果然是草創聯盟
看WIKI寫2009年底制定 那時領隊好像是楊忠信掛名?
作者: gn00604767 2016-01-05 20:36:00
聯盟現在新修改這個規則也是很多漏洞啊
看新聞寫09年底阿公不爽管理層洗牌 連劉志昇都被降級
作者: rocit (DAIGO) 2016-01-05 20:38:00
標準教育部作風 當國家幼苗是白老鼠
作者: gn00604767 2016-01-05 20:39:00
三那個規則等於是看了25人保護名單後就要被扣25%沒看到保護名單怎麼知道要選1.還是2 ?
疊床架屋的中職規章當初所有通過的領隊應該都有默契不執行FA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01-05 20:44:00不愧是規章都不公開的草創聯盟 囧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05 20:47:00這就是大師兄的價值!!!!!
那是個中職隨時會倒的年代,大概沒想到中職可以撐到有FA實現的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