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vengers (ä¼ä½°å†æ‰“玖哲)
2016-01-11 20:02:45如果真的硬要排25人名單
兄弟有一些高中選手,例如潘韋辰
或是年輕好手,林王啟瑋或彭識穎
可能會放不進,一定會被搶走
不如就來個暗黑名單
彭政閔、周思齊、陳智弘、黃仕豪、林威助等等
如果十五天談不成就要回母隊了
作者: lovetaros (supeipei) 2016-01-11 20:03:00
陳智弘黃仕豪本來就不在名單內了謝謝
一定放的進 林王哪算年輕 然後誰會保護大頭和陳智弘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6-01-11 20:04:00
乾脆把35萬以上的全移除25人名單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06:00彭政閔 周思齊 林威助 都只有中信會付他們那個錢 窮隊最好敢挑他們
作者:
Isaac 2016-01-11 20:07:00林咸肋也不用保護 完全不擔心會被撿
作者:
a8330028 (比旺角還旺)
2016-01-11 20:07:00那25人名單意義在哪裡?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1 20:08:00明星球員不放保護名單,被挑走就好笑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09:00被挑中還有第二段議約保護 最好是會去啦 談不攏就自己回來
作者: duncan21 2016-01-11 20:09:00
最好敢把彭23丟在25名單外!!
作者: qasew 2016-01-11 20:09:00
恰周助 猿犀不可能兩週搞定 搞得定FA就不會被挖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0:00松中信彥以前都被軟銀擺在保護名單外 也不會怎樣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1:00劉玠廷就很不爽他挑走還要議約這條 希望改掉 但是改也不會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2:00把這一條改掉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12:0014天根本爛規定,母隊給個暗盤叫球員別過去,現省25%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13:00應該比照日本,談不攏就一樣本來125%轉隊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3:00中華職棒領隊會議是共識決 要所有人都同意才能改 所以真的
作者:
Kouzuki (フェリさまのしもべ)
2016-01-11 20:13:00就日職抄一半的爛條款,日職新人是不能選的
作者:
apenguin (追著球球跑呀跑)
2016-01-11 20:14:00被挑走也要跟球員談好條件是才會真的走 太子除非不爽兄弟挖角 不然根本不會簽
多出一點錢不就好了,何必呢?5年8800萬出不起嗎?
作者:
Kouzuki (フェリさまのしもべ)
2016-01-11 20:14:00然後日職複數約可以挑,但要承接剩餘合約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14:00
那到底是fa還是球員交易阿?等於貼轉隊費加新人跟你換大師兄了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15:00補償球員制度就是這樣呀,這就是FA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20:15:00新秀被選不到半年就被補償帶走感覺很好笑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6:00問題是中華職棒規定還不是這樣 乖乖拿錢比較容易
規則寫好14天內要談好合約,這點沒有什麼灰色空間啦,沒有在玩到一半才要改遊戲規則的
FA補償為什麼要和交易扯在一起呢,今年提明年適用,這些要搞清楚很難嗎?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16:00規章啥時寫了直接承接? 聯盟你家開的喔?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16:0014天隨便給個幾萬暗盤,現省25%轉隊費,根本不合理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16-01-11 20:17:00現在馬上跟恰恰簽一張千萬年薪的合約就可以放名單外啦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17:00
那就乖乖選錢阿,有人逼你錢也要人也要嗎?貪心就有風險
apman你有想過球員心情? 沒有因為你只在乎你自己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8:00我認為頂多改回談不攏 還是能拿125% 不然球員現在本來是有
簽成功就75+人 沒簽就變回125% 這樣應該都能接受吧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18:00long大就是我所說的
那也要看新球隊出得了多少啊?不要連25%都出不起耶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1 20:19:00工會還不抗議這個要抗議甚麼 修掉難度太高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19:00噓的拜託專業點,別拿那種老梗來噓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6-01-11 20:20:00先放個林威助試水溫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20:00我同意要給球員選擇權,但如果14天規定不改
規則擺明給你二選一 要貪心就有風險好不 魚與熊掌不能兼得 你有聽過??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21:00
萬一球員沒簽複數,今年承接,明年扣薪,找誰伸冤?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21:00原來選少點轉隊費*人叫貪心XDD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21:00現在喊改然後要適用到成交的案例上 到底是誰不要臉?成交前自己不出來改 被打臉了才想到要改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11 20:22:00修掉球員不能拒絕 球員工會一定會反抗
apman你還不懂嗎? 要敢選擇75%+人 那就要有把握簽的到你覺得太子弄成這樣 誰敢去LM呢??????????
對啊 不能拒絕的話就變成變相的交易了 有違FA一開始的用意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24:00太子就是知道沒人要來 所以才強迫球員一定要來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25:00老闆給暗盤叫球員別過去現省25%,真是好轉的生意
作者: Petrovic 2016-01-11 20:25:00
沒人想去 都想快逃惹 當然要承接合約阿QQ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26:00
選少點轉隊費是因為想偷潛力新人,偷不到就自己摸鼻子認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26:00日職就是彈不攏,那就原轉隊費,抄一半的才可笑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26:00有人要去那提承接合約幹嘛? 心裡有鬼不然就是身上有屎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27:00
那你就砸比25%高的下去阿,說穿了還不是想省
作者: Petrovic 2016-01-11 20:27:00
有沒有人要去 談合約阿 要承接什麼?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27:00那你能保證不會有暗盤這種事情發生?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27:00你合約開的球員不能接受 還不給球員拒絕 鬼島吱吱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11 20:27:00檯面上想弄別人 還是別做夢吧 私底下都+25% 你簽的下就盡量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28:00別人可以出暗盤 你不能出暗盤? 你錢給多他就來啊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28:00所以你也承認有可能會有暗盤這種事情發生了嘛
本來就該承接 不然就只能選錢 不然人+錢這選項沒啥意義
作者: Petrovic 2016-01-11 20:29:00
條件開的好 怕啥? 對球員選擇多是好事阿 怕啥?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29:00你這是FA不是選秀 給暗盤是哪邊有問題 懂?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11 20:30:00那又如何 規章目前就是這樣寫 不是只有你會玩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30:00V大呀,不要動不動就懂不懂,看的好累
這次修改不如把人+錢的選項刪掉 搞這種沒屁用的半交易條款又不好好落實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32:00
今天反過來爪選錢+人,你覺得簽的下來嗎?摳找那麼多理由幹嘛?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32:00沒辦法 有球隊就是輸不起又自以為
是說有辦法過去馬上領離隊逃跑嗎?雖然不給會變任意引退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32:00現在事實上就是樓上所說,有人就是要跳針sim大沒有什麼輸不輸的起,是這制度上目前就是有問題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34:00有問題就這次提下次改 到底是誰在跳針?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34:00不改錢+人這條根本是屁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35:00下次改我沒意見呀,我可從頭到尾沒說要這次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1 20:35:00太子就是要這次阿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11 20:35:00太子可不一定是這樣想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35:00
先把新人條款修出來阿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36:00我又沒說要這次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6-01-11 20:37:00
目前條款已經不是修的問題了,根本該砍掉重練
作者:
apman (Apple潮爸)
2016-01-11 20:37:00就法律上,這次要翻不太可能,但中職這種人治一定是大家互相喬,要拿某種利益去交換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1-11 20:39:00搞不好辜大少直接丟錢說不用找了
作者:
jack2324 (拍~我所見(LV 1))
2016-01-11 20:40:00巴提斯塔:說那麼多不就是要錢,ok的啦,盡管開價就是了
作者:
gred121 (自由行星同盟楊威利元帥)
2016-01-11 20:41:00辜大少可是不缺錢 對現在的兄弟來說錢能解決都小事
作者: chenhom (安心上路) 2016-01-11 21:17:00
辜:不要講了 我多給500萬 要的閉嘴!!
作者:
y2k27 ( )
2016-01-11 23:18:00拿掉第二條換新人FA排除 要改就全部改合理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6-01-12 00:22:00
承繼舊合約就可以…那更好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