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問四球團一個問題
這問題你們關起門來就可以解決
請問台灣職業棒球FA為何那麼複雜
一定要球隊釋出像泰山那樣
才是完全自由
不然沒有任何完全自由權利
但是反觀國外美日韓
時間到了,就完完全全自由
簡稱林北想加入哪隊就那隊
當然像NBA或MLB
也有受限自由球員
但是等時間到也是完完全全自由身
爽去哪就去哪
但是中職卻不行
這是什麼爛規定,你們四隊關起門來就可以改吧
而且不要再說要符合台灣現狀什麼的
人家別國的制度行之多年
為何不參考
補償制當然沒問題,但那是受限自由球員,受限自由球員要轉隊費.非25,乃至於選秀權
都?
i以討論
但目前中職球員是一輩子受限,除非釋出,不然沒有完完全全自由,這不是爛制度,不然
是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