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球界人士建議新加入的FA、未滿1年新秀同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08:03:10
※ 引述《k75131 (FU)》之銘言:
: 推 lottopop2: 太子:好哦好哦繼續假FA 01/12 00:55
: 推 kevenchia: 反對保護新秀的腦子就那樣 還期待他們搞懂什麼是FA? 01/12 00:57
: 推 lottopop2: 新秀的問題是簽約金,如果選當年新秀要賠簽約金我是不 01/12 00:57
: → lottopop2: 反對不自動保新秀啦 01/12 00:57
連保護名單都不願意放進去的新秀,代表球團也不見得那麼重視,那麼簽約金什麼的
想必也極低或者沒有吧?如果有一個簽約金極高的前段新秀放在保護名單外被選,那
跟把彭政閔放在保護名單外被選走其實是一樣的意思。
當初會把球員補償也列入自由球員補償的其中一環,多少還是有點為了平衡各隊戰力
的意思在。如果要繼續維持這樣的條款,那麼以中職來說25人名單已經足以保護大部
分自家球隊「一定」得留下的球員。中職因為只有四隊,而且業餘球員與中職球員的
強度差距沒想像大的緣故,每年替換10名新秀已經是常態,若直接新秀除外在保護名
單外,那一隊的保護名單等於到了70%,這個補償其實跟廢除了沒兩樣,因為根本不太
可能在那30%裡面還有球團願意花最少幾百萬一定要網羅的球員啊。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08:04:00
這篇正解 50人保護40人 笑死人而已
作者: TristyRumble (藍寶)   2016-01-12 08:04:00
FA為啥還要顧慮戰力平衡啊 求解
作者: Petrovic   2016-01-12 08:06:00
要平衡戰力不去FA找 搞這種制度來笑死人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6-01-12 08:06:00
某隊就是要吃又要拿,噁心
作者: Petrovic   2016-01-12 08:07:00
有戰力的陳冠任 喵仔怎不簽? 就沒錢QQ
作者: hcroy (roy)   2016-01-12 08:09:00
笑死人,簽自由球員還要補償本來就是笑話
作者: Petrovic   2016-01-12 08:09:00
FA可以清薪資又拿新玩具 超爽DER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6-01-12 08:10:00
不會抱大腿的都滾!!哈哈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6-01-12 08:10:00
制度還很多bug 回一下樓上 其他國家職棒自由球員也都有補償喔
作者: Petrovic   2016-01-12 08:11:00
而且某隊有報價嗎 科科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16-01-12 08:12:00
日韓都有補償阿~但是要包該年度新秀又有人跳腳
作者: kimijacky (MJ forever)   2016-01-12 08:12:00
簽約金新球隊出?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16-01-12 08:12:00
FA搞清楚是補償不是補強好嗎?我先噓...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16-01-12 08:13:00
自己不報價又怪別人只剩二軍咖給你選?
作者: boy1031 (澤澤)   2016-01-12 08:14:00
台灣就沒合格報價 不然義大也出價了 難道25人名單會不同?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6-01-12 08:15:00
中職還一堆bug制度待解決
作者: alecgood (阿雷故)   2016-01-12 08:15:00
簽約金那選的球團要不要付給舊球團...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16-01-12 08:16:00
所以重點就是BUG一大堆阿~去年12月可以談又不談
作者: Petrovic   2016-01-12 08:17:00
我只看到某球團正在製造無限Bug 還有迷迷在挺
作者: chinjoo (清粥小菜)   2016-01-12 08:17:00
現在真的FA成功在那邊哭補償條款要讓利原球隊...合理嗎?
作者: boy1031 (澤澤)   2016-01-12 08:19:00
原本就是多選一的方案只是實際上怎麼執行沒寫清楚又不是太子自創的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12 08:19:00
推alecgood!是補償,不是補強!
作者: a30253 (我妹小吉他'')   2016-01-12 08:20:00
啊不就因為決定權都在領隊手裡 希望有一天中職可以把實質主導權拿回來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12 08:20:00
不是他創的,但要改時他不願意
作者: Kouzuki (フェリさまのしもべ)   2016-01-12 08:22:00
我倒覺得可以折衷辦理,在26人名單之外增設新人保護名額
作者: boy1031 (澤澤)   2016-01-12 08:23:00
當然不願意要改讓原球團不利 又不是寫明的
作者: Kouzuki (フェリさまのしもべ)   2016-01-12 08:24:00
可按照比例(譬如上次選秀球隊新人的50%,無條件進位),或直接設定人數,至少不會讓新球團或原球團一方明顯吃虧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6-01-12 08:25:00
就把有實權又會作事的會長鬥走了 都是自作孽
作者: boy1031 (澤澤)   2016-01-12 08:26:00
這樣不是只剩2軍不要的10個人左右能選還選毛阿 這制度還不是廢了
作者: WillWaiting (Creep)   2016-01-12 08:27:00
中職辜自己造的孽啊 聘個小李子把黃會長鬥走現在要還的債還很多啊
作者: daniel0203   2016-01-12 08:28:00
要保障小咖能FA阿 不然以後只有頂級球員敢申請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8:32:00
去年就想開會改 是有人說不想改的阿
作者: lovemeteor (pieapple)   2016-01-12 08:33:00
不知道哪個把爭議較小的選秀權不下修輪數還去掉lol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8:34:00
中職辜不鬥走黃 緯來怎麼可能可以爽爽播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12 08:36:00
窮酸還想又吃又拿的 第二條不要改阿 看有誰想去
作者: king4647 (發呆)   2016-01-12 08:42:00
爪迷不會以為 妳們球員不會行駛FA?
作者: kenay (笨蛋)   2016-01-12 08:44:00
現在FA很正常吧 只是有沒有人像辜那麼闊就是個問題了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1-12 08:44:00
所以爪迷要等著在搶劫別人? 球員想去哪隊還不能選阿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12 08:46:00
噗,就是認為各隊行使FA未來應該要是很尋常的事才會提保護新秀啊www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6-01-12 08:47:00
那也要有人買啊,其他三隊會買嗎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12 08:47:00
你以為是球員交易嗎
作者: ennui (ennui)   2016-01-12 08:49:00
FA本來就該有,現在年限還太長,而且ㄧ堆不自由條款。樓樓上,你自己敢說絕對一輩子待同公司嗎,然後如果會離開也是由公司炒魷魚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8:49:00
我爪表示 明年王勝偉 要搶嗎?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6-01-12 08:49:00
四隊還要平衡戰力,那學那魯灣那一套,夠平衡了吧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12 08:49:00
一個專業棒球作者提出這種論點?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12 08:50:00
還是你也崩潰了?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1-12 08:50:00
……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12 08:51:00
不是都給那麼大筆錢了嗎 什麼叫沒補償?
作者: RedSun1001 (Red Sun)   2016-01-12 08:53:00
兄弟球員沒行使FA過嗎? 周董 啊,球團留下他了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6-01-12 08:53:00
怎麼不是提高球員人數上限到70人,然後強制補滿,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1-12 08:53:00
FA還可以拿的年輕新秀還叫FA???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12 08:54:00
還是都不要有FA 四隊比較平衡?你的視野只有這樣嗎
作者: vashwu (梧雄飛)   2016-01-12 08:55:00
專欄作家嘛……不意外……狗嘴吐不出象牙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6-01-12 08:55:00
平常講得好聽球員多虧 這時候就站資方角度了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6-01-12 08:55:00
看來以後要再出現FA的機會很小了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8:55:00
球員表示 我都沒薪資仲裁了 不大咖還轉不了隊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6-01-12 08:56:00
顏色對了就出來挺了
作者: jjhc (......)   2016-01-12 08:56:00
為什麼不是想辦法讓聯盟正常化而是硬套奇怪的規章上去?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8:57:00
供應商表示 還好我可以轉隊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1-12 08:57:00
那如果球隊新秀多搶FA不就該死XDD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6-01-12 08:58:00
爪迷一早就在丟臉秀下限 MLB對於FA球員被簽也有補償
作者: TristyRumble (藍寶)   2016-01-12 08:58:00
所以有誰可以回答我一下 為什麼FA要顧慮戰力平衡嗎大太陽大大可以回答我一下嗎
作者: HeyChia (Elephant is an attitude)   2016-01-12 08:59:00
如果這條真的沒共識可以廢掉沒錯啊 這根本圖利原隊
作者: TristyRumble (藍寶)   2016-01-12 08:59:00
秀一下你的上限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9:02:00
MLB有合格報價喔你球員不分級 還不給合格報價 還要直接搶新秀MLB還有薪資仲裁
作者: rick770423 (逆呵呵)   2016-01-12 09:09:00
怎麼到現在還有人交易跟FA搞不清楚啊
作者: bart102617 (巴特)   2016-01-12 09:10:00
如果中職有合格報價,義大跟LAMI一定報價阿~聯盟前幾年年薪的平均值,才一年他們會接受?打錯是該年度,QO卡的是不上不下選手的價值
作者: ayung003 (阿勇銘)   2016-01-12 09:14:00
不認同 如果說選了補償球員 球員不願加入則退回到原來補償金額的125% 讓球員選擇自己環境那這樣僅25人名單就可以接受
作者: bart102617 (巴特)   2016-01-12 09:15:00
美職是拿"下年度"的選秀權,這比較沒簽約金的問題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9:15:00
你前面不改規定 球員簽了才要舊球團可以承接合約 也太爽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1-12 09:15:00
怎麼有人一直跳MLB也有補償 先搞清楚人家整個制度好嗎
作者: wintrystar (I LOVE YOU)   2016-01-12 09:16:00
反正25人外的球員有選擇要不要過去的權利,這條一直在就沒差
作者: ayung003 (阿勇銘)   2016-01-12 09:16:00
否則只是鼓勵球隊不用努力留人 限縮球員薪資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09:16:00
美職有前十順位保護喔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9:17:00
所以要就改 讓其他中間球員可以真自由或者有更好的待遇
作者: ken8353 (KenChou)   2016-01-12 09:17:00
只問太白粉一句話啦 兩個月前你看好中信能翻過FA高牆嗎?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1-12 09:17:00
FA還沒談完人家要開會改規章自己先反對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1-12 09:18:00
等到人家球員合約都簽了才跳出來靠北說規章不合理要改
作者: lulttm   2016-01-12 09:18:00
笑掉人家大牙,還正解勒wwww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1-12 09:19:00
最好笑的是還有一堆護航的跳針說日本跟MLB都有補償拜託先搞清楚人家補償的規則好嗎
作者: estceque (台南何守正)   2016-01-12 09:21:00
推一個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09:22:00
那FA要學MLB改成6年嗎 三年開始薪資仲裁 這樣好不好
作者: Cohlint (守護騎士)   2016-01-12 09:25:00
我持反對意見,新人不保護那以後就沒FA了~花大錢還要丟潛力新秀出去,誰還要簽FA
作者: bart102617 (巴特)   2016-01-12 09:26:00
人家小聯盟體系太大還有規則五的規定,我們啥都沒有QO得重點就是市場平衡補償選秀
作者: Cohlint (守護騎士)   2016-01-12 09:28:00
FA補償不等於補強,只是讓舊球團沒那麼虧而不是不吃虧,不想吃虧就請花錢留FA,而不是去搶劫買FA的
作者: spidersu (天地有雪)   2016-01-12 09:32:00
這高牆終於有人翻過 結果還要更高
作者: stu60610 (楊桃)   2016-01-12 09:33:00
原來是球員交易啊,我還以為是FA呢。朕要的你不能不給呵呵
作者: enixnamco   2016-01-12 09:35:00
補償下年度中後段選秀權是可以考量方向可以挑今年的新秀那爭議太多了,吵不完
作者: stu60610 (楊桃)   2016-01-12 09:35:00
以你這種想法今年就可以宣布是中職FA末年了我是說原po XD
作者: lkkwing01 (溫柔翅膀兒)   2016-01-12 09:40:00
有個說屌打的一大早就出來丟臉,好可悲
作者: ixeasawm (啾 ^+++^)   2016-01-12 09:41:00
FA為何要補償? 平衡戰力!? 你真的懂FA嗎 中職要進步不是這樣搞的吧 依你的想法 大概以後不會再有成功案例了 中職又回到草創元年
作者: dmhorizon (阿哲)   2016-01-12 09:44:00
這是自由球員不是交易提案 笑死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09:48:00
你是資方打手對吧 就是越這樣FA越不容易推行從此FA可以收一收了 6JT會很高興有你這種作家來幫腔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12 10:03:00
所謂第一年新秀自動保護其實是保障選秀後段球員 很多一軍
作者: howacha   2016-01-12 10:03:00
只說對了一點 這個條款該廢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12 10:04:00
都還沒上過 狀況未明情況下就"被轉隊" 似乎對球員不甚公平至於如果限定前X輪 那就跟提高保護名額相同了無論是25人+前五輪 還是直接寫30人 都是一樣的意思
作者: cucu1126 (日月)   2016-01-12 10:07:00
只有30%的少數中堅資歷球員可選才是正解,這是FA不是交易,沒道理給你這麼多人選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12 10:08:00
現在很多主張新秀保護 或者反過來說轉隊FA也要列入保護的說法看法 其實都只是著眼在人數多幾個還是少幾個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10:00
只有球隊的後30%可選,那這條其實直接刪除就好啊XD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14:00
Z大發這種文真是讓人意外.........
作者: playerhuang (傢伙)   2016-01-12 10:18:00
美日韓職也都有補償吧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18:00
有什麼好意外的 他就牛迷阿 FA推不了 他可高興的呢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12 10:20:00
個人認為最合理的新秀保障應該加入一軍出賽限制例如第一年出賽10%以下(新人王30%門檻)的可以自動獲得保護出賽數超過的大(王/蔣之類)要保護請使用原25人名單至於25人人數是否調整可再斟酌 當然一切明年以後適用
作者: michaelkobe (荒人邪影)   2016-01-12 10:46:00
什麼神邏輯...
作者: t55020255 (YO~~)   2016-01-12 10:50:00
這樣搞 以後誰敢簽FA 代價那麼高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54:00
25人名單外球員代價其實沒有超高吧?@@
作者: msekili   2016-01-12 12:07:00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1-12 12:11:00
nobita大想法不錯 推一個
作者: af912653   2016-01-12 12:26:00
平衡各隊戰力咧 洋將薪資設限呀 豪華稅也來呀記者講這種話 真是外行話 乾脆學581洋將身高限制怕人家簽MLB經歷 直接限制2A等級好了 平衡戰力呀還有後段球隊簽不下新秀 總冠軍要幫他出錢 平衡戰力喔
作者: splong (Close To The Edge)   2016-01-12 12:56:00
推一下,職業聯盟本來就要平衡戰力啊,問題是要平衡到何種程度,這邊就是聯盟/各球團/球員工會角力了另,補償球員FA還是FA啊,交易的場合兩邊球員原則上都沒有辦法選擇要不要被交易
作者: ft090646   2016-01-12 13:09:00
發文的這是吱吱啊 今天換吱吱挖人應該又改另一種說法
作者: 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   2016-01-12 15:07:00
你的論點也不是毫無道理啦....
作者: A333 (展翅)   2016-01-12 18:09:00
FA不補償這個想法是不是獨步全球啊?
作者: mp2420 (老天啊!別再下了~~集氣)   2016-01-12 22: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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