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連保護名單都不願意放進去的新秀,代表球團也不見得那麼重視,那麼簽約金什麼的
: : 想必也極低或者沒有吧?如果有一個簽約金極高的前段新秀放在保護名單外被選,那
: : 跟把彭政閔放在保護名單外被選走其實是一樣的意思。
: : 當初會把球員補償也列入自由球員補償的其中一環,多少還是有點為了平衡各隊戰力
: : 的意思在。如果要繼續維持這樣的條款,那麼以中職來說25人名單已經足以保護大部
: : 分自家球隊「一定」得留下的球員。中職因為只有四隊,而且業餘球員與中職球員的
: : 強度差距沒想像大的緣故,每年替換10名新秀已經是常態,若直接新秀除外在保護名
: : 單外,那一隊的保護名單等於到了70%,這個補償其實跟廢除了沒兩樣,因為根本不
太
: : 可能在那30%裡面還有球團願意花最少幾百萬一定要網羅的球員啊。
: : 噓 ixeasawm: FA為何要補償? 平衡戰力!? 你真的懂FA嗎 中職要進步不是 0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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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xeasawm: 這樣搞的吧 依你的想法 大概以後不會再有成功案例了 中 0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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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xeasawm: 職又回到草創元年 0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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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噓 dmhorizon: 這是自由球員不是交易提案 笑死 0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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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噓 twbin: 你是資方打手對吧 就是越這樣FA越不容易推行 0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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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twbin: 從此FA可以收一收了 6JT會很高興有你這種作家來幫腔 0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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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不能執行的補償制度形同虛設,那這個補償制度其實就刪除即可。如果要讓這個
: 補償合理化,那這個保護名單的人數原本就需要去考慮是不是太多或太少。
: 不管是選秀或FA的補償,原本就一直都有平衡各隊戰力的意思在,否則連選秀都不需
: 要各隊直接去搶人,對球員或願意花大錢的球隊來說其實更有利。今天FA的補償應該
: 要討論的是:是不是補償太多,或者是這個補償根本無法實行,而不是一看到FA的補
: 償,就覺得根本不需要有這種東西。制度的合理化,包括FA的年限、補償與運作方式
: ,都是需要隨著時間修正與調整的。
我只是納悶~到底Z大的自由球員制度代表什麼?
照妳認為的...那這樣還叫做自由球員嗎?
限制這麼多的制度球員是否能夠真自由?
你認為母球隊要補償,但是從宣告自由球員開始母球隊明明有將近兩個月的時間可以去推
動制定制度甚至於是開價留下球員,但是都沒有?
請問當母球隊都不想留的球員放到自由市場上被買走了,母球隊還要球員當賠償到底合不
合理?
為什麼不制定一個對於球員來說是相對容易轉隊的制度?
而是要購買的球隊付出代價?
要保護小資本球團也有其他方法
合格報價 非受限自由球員制度 薪資上限 球員人數上限
都是可以保護小資本球團的
不去制定這些反而限制其他球團的購買動機
用代價這麼高的賠償制度球員待遇能夠提高?
而球員工會不得參與這次領隊會議也屬奇葩...
這才是真正關於球員權利的議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