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要補償我認為沒甚麼問題
但是現在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玩到一半才想要修該規則
我相信這才是最讓爪爪無法接受的地方
而且今年要不是在這樣如同虛設的補償規則下
中信不可能簽林智勝和鄭達鴻簽的這麼乾脆
年薪讓許多人覺得是Overpaid
過程一定是要磋商琢磨很久 FA的薪水也不可馬上大躍進
然後就是中職規模太小 每個球隊的二軍人才庫也太小
補償規則很難訂到公平 甚至可能每兩年都要修改
比如林智勝和鄭達鴻 明顯是不同等級的球員
但是同樣都能在一樣條件下補償一個球員 補償的現金甚至根本沒差多少 這明顯不合理
另外一方面來說
義大有企圖要留下鄭達鴻 LAMIGO似乎根本沒考慮留下林智勝
這樣兩隊是否都應該能得到補償
明明是應該要通盤考量的問題
有人卻只想要在不對(或者也能說很適當)的時間點放風聲帶風向
我覺得是沒必要跟著起舞就是了
※ 引述《WillWaiting (Creep)》之銘言:
: ※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一個不能執行的補償制度形同虛設,那這個補償制度其實就刪除即可。如果要讓這個
: : 補償合理化,那這個保護名單的人數原本就需要去考慮是不是太多或太少。
: : 不管是選秀或FA的補償,原本就一直都有平衡各隊戰力的意思在,否則連選秀都不需
: : 要各隊直接去搶人,對球員或願意花大錢的球隊來說其實更有利。今天FA的補償應該
: : 要討論的是:是不是補償太多,或者是這個補償根本無法實行,而不是一看到FA的補
: : 償,就覺得根本不需要有這種東西。制度的合理化,包括FA的年限、補償與運作方式
: : ,都是需要隨著時間修正與調整的。
: 我很贊成如果FA的補償最後變成只有拿錢這種選擇
: 而其他的選項如同虛設的話會很悲哀的
: FA的補償跟選秀一樣是為了戰力平衡
: 如果今天FA的補償只剩下錢的話
: 會變成球迷多->市場大->錢多->挖FA挖爽爽->戰績好->球迷多這樣的循環裡
: (當然某市場大球迷多的球隊不願花錢挖或留FA又是牽扯到農場的另一個課題)
: FA的補償用錢來解決是最簡單也是最爛的方式
: 因為領隊會議不會去思考怎樣才是對球員最有利的補償方式
: 好的補償方式是要去剝削那些頂尖的FA 因為他們是FA的受益者
: 而讓那些中低實力的FA能夠自由的選擇球隊 不需補償
: 不然你看中職韓職用類似制度的中低實力球員有幾個成功轉隊
: 合格報價或是像日職那樣對FA的球員按照薪水分級的補償是可以考慮的
: 當然最好是FA不用宣告是像MLB那樣自動取得
: 這樣才不會用小氣球團喊出一旦FA就不會留人
: 補償制度使用選秀籤或是25人保護都是可以考慮的
: 這兩種方式都可以設計成讓戰力更加平衡的做法
: 例如頂尖FA補償第二輪(前1/2順位保護變成第三輪)
: 也就是以現在的球隊數四隊來說
: 墊底的兩隻球隊會更有動機挖FA來增加實力
: 如果是25人保護 則是農場爛的會更有動機去挖FA
: 另外有人在談的25人保護外被選到的球員不能拒絕很衰這件事
: 是有點好笑的,因為球員被交易本來就不能拒絕
: 該去探討的是為什麼球員交易到某隊會變很衰
: 這又牽涉到類似表現的球員為什麼在A隊薪水很好 在B隊薪水很差
: 這種同工不同薪的問題 這問題要靠落實薪資仲裁來解決
: (謎之聲:薪資仲裁有人用過嗎!? 那委員會怎麼好幾個人不見了)
: 還有25人名單外的新秀簽約金才剛付對要挖角的球團很傷這件事
: 其實也是不成立的
: 因為如果球團覺得這新秀很重要 付了很多簽約金
: 那球團應該是把這新秀放到25人名單而不是傻傻讓人搶
: 不過我還是覺得用補償選秀比較好也比較不會有爭議
: 那些不注重選秀的要嘛開始注重選秀 要嘛FA簽多點
: 大概還有很多可以講 不過如果只是砸錢就可以解決的事的話
: 會讓大市場球隊有比小市場球隊更多的優勢
: 像現在MLB的國際自由球員制度本來是想設計成限制大市場球隊
: 結果被鑽漏洞變成道奇 小熊 洋基這些有錢球隊每兩年簽爽爽 囧rz
: 大概這一兩年又要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