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這一串相關討論文,
好像主要以兩方面資方角度在討論這個問題~
大家覺得是否應該加入"球員的權益"這部分來討論?
如,
規定補償球員應有的權益:
ex.保證一年在新球隊一軍25人名單?保證薪水?等等
球員工會不應該被屏除於這次的自由球員規則討論之外,
反而應該積極介入,取得參與討論的權利
不然以目前中職資方為大、隊數過少的狀況,
難免發生補償球員被挖過去,不是為了增強自己實力而是惡性削弱對方戰力
罔顧"球員權益"、扼殺"球員未來的發展"的結果
ex.選過一個新球隊人滿為患的位置去放萬年二軍?沒上過一軍就釋出?
要就要通盤討論,急就章的討論方式,損失最大的會是球員不是球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