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話如果2017年走完陳選擇跳脫合約,
不就等於馬林魚只要付兩年20M的薪水嗎?
真的是有夠會算...
另外2021年的選擇權看條件應該是球隊選擇權?
然後投滿局數自動續約。
※ 引述《pukokimo (人生充滿了BUG)》之銘言:
: 合約細節 來源:http://tinyurl.com/zbc6ye7
: 5Y/80M 2021 16M球員選擇權
: 6M in 2016 and 14M in 2017, then 60M over the final three years
: 沒有 NTC
: 2017結束後有逃脫選項
: 2021 16M執行條件:2020 180局以上or2019-2020 360局以上
: 應該是雙贏啦 彼此都有盤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