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聯盟年逾百人薪資仲裁 日職近5年沒有

作者: leonjapan (強尼六本)   2016-01-23 17:18:33
2016年01月23日 16:27 吳政紘
根據規定,只要在大聯盟打滿6年,就可以獲得自由球員權利,不過薪資仲裁主要是為了
補足球員在這之前就有好表現,只要打滿3年就可以提出。
大聯盟每年超過100位球員申請薪資仲裁,不過若最後走上調停公聽會,也不一定雙方都
能夠滿意,最近幾年球團傾向跟球員各退一步,雙方達成協議。
日本職棒的薪資仲裁其實也有名無實,過去申請的球員只有7位,最近一次為2010年,當
時西武隊投手涌井秀章跟球團新資談不攏,最後雙方達成2億5300萬的合約。
但申請薪資仲裁也可能導致跟球團關係有變化,涌井後來提出FA,轉隊到羅德,或者球團
以交易、釋出等方式讓球員「技術性」離開。
在日本職棒,比較沒有所謂經紀人制度,所以球團對球員還有所謂的主導權,甚至有球迷
認為是賣身契。
中職創立26年,即將迎接27年球季,加上國內經紀公司已慢慢攻占球員市場,未來薪資制
度勢必要因此翻轉。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123003555-260403
作者: toms913214 (MME MeowMiEyEs)   2016-01-23 17:22:00
資方聯盟
作者: paso (paso爺)   2016-01-23 17:23:00
想翻轉 要先問過太子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6-01-23 17:30:00
亞洲感覺都很弱
作者: arashicool (嵐酷)   2016-01-23 17:31:00
亞洲人或多或少都有奴性 跟西方人談薪方式本來就不能同一套標準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6-01-23 17:32:00
其實西方人也有奴性啊 而且貧富差距似乎比亞洲還大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23 17:35:00
涌井秀章是少數薪資仲裁成功的日職選手就連美職也是薪資仲裁資方獲勝者多說真的,有些美職球員薪資仲裁失敗是很正常的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23 17:37:00
學日本根本就是偏向資方,讓FA不能流動失敗至少有提出的機會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23 17:41:00
台灣現行仲裁制度就是學日職中職早期制度幾乎都是抄日職,FA是韓職變形版季中選秀是學美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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