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ng1126 (版皇-放屁很大聲)》之銘言:
: 現在挑戰制度就是兩個額度
: 就算成功也沒有辦法增加
: 那如果裁判恍神兩次,不就白白浪費兩個挑戰了嗎?
: 這制度就會令人質疑~
: 那如果遇到心態隨便的裁判,故意讓人挑戰怎麼辦?
: (沒影射誰 就只是敘述而已)
: 挑戰制度還有很大的調整空間,
: 當初引進這個制度的時候,就感覺只有學半套而已
: 重頭到尾只有兩個額度實在很不合理
其實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網球的做法,
只要挑戰成功,次數就可以留著,
挑戰失敗的話,就會扣掉次數,
一場比賽的挑戰次數就是2次,
才不會因為失敗了一次,裁判就得到免死金牌,
可以為所欲為亂判。
再來就是很多版友有說過的,
挑戰之後,現場應該用廣播告訴大家,
挑戰成功/失敗的原因是什麼(或挑戰了什麼),
而非出來比個手勢就結束。
(現場座位甚至可能看不到挑戰結果,荒謬吧?)
以上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