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今天的本壘衝撞判決 蘇建文的解釋

作者: faelone (æ··æ··)   2016-10-22 23:46:22
這樣想想以後有100%得分法欸
1.守方傳歪
=> 直接得分
2.守方傳準
=>跑者只要不要剛好跑線上,在草地邊緣跑回來
捕手為了TAG你一定會跨到線
(跑準了他不用跨過來,跑歪反而可以引誘犯規)
=>阻擋得分
完美得分法OP
不過前提是黃色聖衣QQ
※ 引述《ttnakafzcm (燦's)》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CPBL.Jian.wen.SU
: 原文出處
: 本壘衝撞規定,特別明文規定:捕手在未接球前,不得站於壘線上(三、本壘線)阻擋跑者
: 進壘路線若捕手違反上述行為,即宣告跑者得分算比賽進行中好像跟進壘路線無關?捕手
: 一定要這樣跨線接球,不然要叫他如何接球?各種質疑就出現看法異議.......特別提醒:
: 規則當然也有提到捕手未接球前,不得站於壘線上阻擋跑者前進路線之違法站位,有三種
: 狀況下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規定,第一種就是球傳偏,第二種就是有可能出局,第三種就
: 是屬於封殺狀態.......該狀況經認定不是屬於傳偏情況,捕手必須改變之前等球落於壘線
: 上違法位置,再接球然觸殺的行為,也就是說必須在壘線合法位置接球後再做觸殺動作,
: 才能有效避免雙方衝撞,才能符合規則之立法精神......
: (蘇老師剛剛更正了)
: 如果今天捕手方克偉接球時合乎規定,然觸殺時發現跑者採側滑,而又跨左腳在違法位置
: 上,則不視為違反本壘衝撞,但審視影片並不是屬於上述例外的狀況,而是捕手未接球前
: ,已明顯踏在違法位置上了,所以更判捕手違反本壘衝撞,宣告得分比賽進行中....
: 另有人會質疑跑者沒有摸到壘包,宣告得分算不合邏輯,是不是守方有促請裁決機會?這
: 是本壘衝撞特別規定,凡捕手違反規定成立時,就得宣告得分算,另比賽進行中是指捕手
: 仍有其他守備行為,不應違反規定就暫停其他傳球守備機會,若是跑者違反本壘衝撞規定
: ,才是宣告比賽立即暫停,因為要保護捕手被衝撞後,而失去其他傳球守備,不然其他跑
: 者就趁機進佔更多壘了.....以上解說希望有助大家理解~另有人提及年初胡金龍與鄭達鴻
: 本壘衝撞,為何透過電視輔助判決後,仍維持原判而宣告出局?本壘衝撞是今年才實施的,
: 大家仍在適應狀況,裁判的認定共識也需要整合,特別在球傳偏及有可能出局的認定上,
: 當時認定已有可能出局之由來維持原判宣告出局,但經裁判技術研討多次後,已透過聯盟
: 發布該狀況是錯誤不成熟的宣告....我們絶不會將錯就錯,而偏向當下之裁決,錯誤也必
: 須承認,這樣大家才有進步的空間....
: 以上是蘇建文老師的回應
作者: braai (圓山田孝之)   2016-10-22 23:47:00
有道理 幫推
作者: ProCloser (普羅克洛瑟)   2016-10-22 23:47:00
這play有必勝法!!
作者: hsr7016 (~天理喵~)   2016-10-22 23:47:00
必得分法 先看顏色再用
作者: jschen01711 (玩得不錯)   2016-10-22 23:47:00
穿黃色的話說個借過就好了
作者: eyesome ( )   2016-10-22 23:47:00
重點只有最後一句話
作者: k752555 (心死了)   2016-10-22 23:47:00
只要穿黃色球衣 直接往前衝就對了 不用管那麼多
作者: sealin   2016-10-22 23:48:00
看到黃色就不用接了 接不接都得分啊
作者: hsr7016 (~天理喵~)   2016-10-22 23:48:00
還是要接一下 不然會變暴傳
作者: spotmay (THE END )   2016-10-22 23:48:00
然後 後面的跑者全都可回來得分哦!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10-22 23:48:00
跑者黃的 直接咖抖傳2壘實際一點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6-10-22 23:48:00
前提是黃色跑者 如果是紫色跑者一樣OUT
作者: bnnbnnbnn   2016-10-22 23:48:00
100種得分的方式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6-10-22 23:48:00
這比賽有必勝法
作者: pink0518 (pink小日本)   2016-10-22 23:48:00
應該說外野手不用傳了
作者: lyleselena (Libra)   2016-10-22 23:49:00
本文引戰 ,不用水桶嗎
作者: Puye (PUYE)   2016-10-22 23:49:00
根據最後一句 那你前面的條件都不重要惹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6-10-22 23:50:00
正解 側滑讓捕手去追你跑者就贏了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6-10-22 23:50:00
一個保護捕手的規則 變成跑者得分的利器 頗呵
作者: Kowka   2016-10-22 23:53:00
爛規則無誤 但蘇建文那篇第一行有寫未接球前 讀仔細點好嗎
作者: jengjian   2016-10-22 23:53:00
今天不就是這樣得分的嗎,講事實就叫做引戰啦。
作者: kuroboy009 (瓜瓜)   2016-10-22 23:54:00
好啦輸球讓你崩潰一下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6-10-22 23:54:00
未接球前確實沒站在壘線阿 是為了要接球才改變位置
作者: Kowka   2016-10-22 23:55:00
對蘇來說"為了要接球"還是算"未接球前" 所以才會改判
作者: d90493 (加菲貓)   2016-10-22 23:56:00
結果裁判認定球沒傳偏 方為了接球而站在壘線上 被判阻擋(1)球傳偏、(2)有可能出局,結果蘇認定都不是這兩種CASE
作者: sealin   2016-10-22 23:58:00
保護捕手(x) 保護黃色(o)
作者: shirvan   2016-10-22 23:58:00
重申一次規則沒有寫壘線
作者: msekili   2016-10-22 23:59:00
作者: Kowka   2016-10-23 00:01:00
所以這項規則變相鼓勵野手傳偏 問題就在這裡
作者: kenike   2016-10-23 00:01:00
我也是這樣想 必勝法 引誘犯規就贏哦
作者: turkey0315 (快死人....)   2016-10-23 00:02:00
建議聯盟自己移送,以求自清吧.....反正怎麼解釋都沒用...
作者: EatMe37 (= ==")   2016-10-23 00:08:00
作者: straggler7 (straggler)   2016-10-23 00:23:00
接球時手套在線內-->沒有傳偏 方腳卻在線外--->阻擋
作者: kian3256 (江小俠)   2016-10-23 00:35:00
爪建文,噁心
作者: hassmetou (tontsuyu)   2016-10-23 00:50:00
推最後一句
作者: dreamerlu (david)   2016-10-23 01:40:00
請問這距離不是“鐵定出局”適用(2)?難道真的顏色對了就safe?
作者: lyleselena (Libra)   2016-10-23 01:55:00
http://i.imgur.com/9F12C7s.jpg日本人教你新規則跟站法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6-10-23 02:39:00
練習跟比賽中傳的球一樣嗎?這樣也能拿出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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