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先看一小段影片,https://youtu.be/tNGJ2ynHzkw
影片1:50~2:00之間,
印地安人的守備員正在三、本壘間夾殺Escobar,
而大家都知道,夾殺的時候勢必會站在壘線附近,
那麼在蘇建文先生的解釋情形下,
是不是三壘跑者必定得分或者安然回三壘,
因為本壘的守備員,都必須在接球之後才能回到壘線附近觸殺跑者,
在三壘的守備員傳球之前,都要先清出一條康莊大道給跑者,
三、本夾殺的這種情況就變成無解?
還是小弟哪裡有誤解蘇建文先生的意思,
不過有一段小弟和今天狀況相比認真看不懂,
蘇建文先生提到三種例外狀況,第二種是可能出局就不會違反本壘衝撞規則,
結果在下面居然討論的結論還是方克偉在實際上這麼充裕時間的情形下,
還是要接完球才能回壘線觸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