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各隊談約牛步 棒球熱季後退燒
2016/12/27 19:44
中職今年新增60人保留名單規定,規定球團必須在每年11月30日提出保留名單,並由聯盟
在12月2日公告,讓不被續約球員有機會參加戰力外測試,看似合理的規定,其實也只是
中職特有的不定存續約的延伸。
中職規章中規定:「球團希望與選手締結下一年度之選手契約時,得於12月31日前向選手
為更新契約之表示,本契約即更新之。」這代表球隊若想與球員續約,必須至少在每年年
底前以口頭或書面告知續約,卻不一定需要談完新合約。
如今出現保留名單規定後,就間接代表這60人已經被告知球團有意願續約,至於何時談完
合約?規章中並沒有規定,因此球團也不急著談約,近幾年才會出現從10月底球季打完,
卻可能要談到春訓前,甚至春訓中才會敲定、越來越慢的狀況,最明顯例子的就是今年年
初義大與林益全、高國輝兩人的談約過程,直到2月中才談完。
另外,球團近幾年並不願意公布個別球員談約狀況,主要目的就是在於怕球員出現比較心
態,導致先談完的球員得之後談的球員薪資後,再反過來要求更改合約,讓雙方陷入無止
盡的談約,形成中職特有的奇怪現象。
球員與球團談定合約後,下一步就是簽約,簽約之後不能反悔,但台灣球團卻沒有在談完
當下就與球員白紙黑字簽下合約,而是等大多數球員談完後,才陸續補簽約,才會出現此
種情況。
其實除了球季的比賽外,季末才是中職4隊最好的舞台,無論是加薪減薪,對球團、球員
來說都是話題,也才能在季末棒球冬眠中,注入活力暖流。(賴德剛/台北報導)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sports/20161227/102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