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翻了一下飛總的新聞
還有文章、很感慨。只要他的新聞出現就是:小黑俠、小灰俠、珠姐等等字眼
問題是這個法律案件完全沒有任何證明他黑
甚至要說他灰也很難
職業運動要採高道德標準我是贊同的
問題是這個標準是甚麼標準??
台灣的檢察官很值得信任嗎?
台灣的司法很值得信任嗎?
如果上面這兩個信任在大多數人都搖頭的前提下、用這個標準來設定道德界線不是荒謬嗎
要講台灣檢察官有多荒唐,看看一些案子就知道了
有某個檢察官蒐證要起訴立法委員林國慶
結果名字記錯了、弄成起訴了立法委員徐國勇
反正都是綠色的沒差
後來這個檢察官還高升特偵組,後來自己跑去當律師(有人敢找他嗎?)
以這些中華職棒的高道德標準來說,徐國勇沒做甚麼事情也變成永不錄用了
這是真的對的嗎?這是公義嗎?
有沒有人可以為了這些其實沒做錯事的人平反、甚至對在網路上無腦霸凌它們的人提告
?
有沒有人告訴中華職棒的高層,有很多愛棒球的人被冤枉了?
看看Bonds還可以當打教
在台灣他會怎樣呢?
如果這篇推文出現小黑俠小灰俠還是珠姨甚麼的影射文字,我一定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