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2
中職擴編球隊制度底定 新球隊最快2020年加入一軍
【9/12台北】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今(12)日舉行常務理事會議,會中針對球隊擴增辦法
已有決議,並將於近期內開始走訪各家企業,尋求第五、第六隊加盟,最快在2020年就有
機會在一軍看到新球隊。
今日常務理監事會議結束後,吳志揚會長與四隊常務理事公開對外說明會中決議的球隊擴
增辦法,除對於加盟金、保證金與地方棒球振興基金的細部執行內容詳加說明之外,也提
出新球隊在新人選秀、擴編選秀及洋將規範等戰力補充辦法。若加盟企業無附屬球隊,加
盟第一年除了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外,前四輪選秀每輪可以再多選一名球員,等於可以選
進20至27人。第二年也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前兩輪可各多選一名球員。
擴編選秀部分,第一年進行兩次,新球隊可從原四球隊30人保護名單外各選一人,並支付
原球團一人300萬元權利金;第二年則進行一次,可從原四球隊18人保護名單外各選一人
,並支付一人750萬元權利金。兩年總計可從原四球隊獲得12名選手。
洋將部分,新球隊在加入聯盟的前兩年最多可註冊四名洋將、登錄一軍四人、同時上場三
人,皆比原球團多一個名額,惟四名洋將不可皆為野手或投手。
若加盟企業本身有附屬球隊,原先具兩年年資以上的選手可保留簽屬職棒合約,前兩年也
可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但無法保有前四輪額外選秀的權利,其餘條件皆與前述相同。
此外,為保障球員權利,第一年擴編選秀獲選球員,自動獲得一年年資,新球團第一年選
秀獲選球員,依隔年二軍出賽記錄,亦可換算成一軍年資。
有意願加盟中職的球團在獲得常務理事會審核全數通過後,最快可於2018年參與季中選秀
,2019年從二軍打起,2020年正式加入一軍。在加盟辦法確定後,聯盟也將積極走訪各家
企業,爭取有意願發展職棒事業的球團加入。
中華職棒擴編球隊制度
企業資格審核
加盟金
加盟金:新台幣一億兩千萬,可在兩年之內分期付款繳交。
保證金
五年經營保證金:新台幣三億六千萬之現金或銀行保證函。
保證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沒收之。
球團設立未滿五年而解散或轉賣者。
球團違反中華職棒棒球協約而情節重大者
擁有球隊經營權之法人、團體或其代表人涉及簽賭等違法經營情事者。
球團相關從業人員或球員涉及簽賭等違法情事者。但擁有球隊經營權之法人、團體及其代
表人已盡相當之管理義務者,不在此限。
球團經營困難無法正常給付薪資達二個月者。
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情事者。
母企業資格
成立五年以上
母企業資本額:新台幣五億以上。
台灣法律認證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台灣籍不得持有資本總額的49%以上。
需向會長提出股份、股本名稱、地址及所擁有股份比例。
個人出資
有類似的狀況發生則以特殊個案進行討論。
企業或個人合資
有類似的狀況發生以特殊個案進行討論。
新球團經營企劃書
請新球團提供,並且應附加「主場規劃」,以確保新增球團之目標球迷群與其他球團沒有
重複以避免惡性競爭。
必要條件:
地方支持:公開支持聲明(聯名簽署)。
母企業基本資料:企業稽核與調查報告、執行長履歷書與經營理念。
新球團計畫書:符合市場機制的宣傳計畫、符合三場理論(主場、農場、球場)的經營模
式以照顧球員、經營球迷。
地方棒球振興基金
1億新台幣
3000萬由聯盟執行,7000萬由母企業提出計畫與執行。
五年振興計畫執行
母企業執行方案(7000萬)
用款:
第一年累計使用1000萬的預算
第二年累計使用2000萬的預算
第三年累計使用3000萬的預算
第四年累計使用4000萬的預算
第五年累計使用7000萬的預算
執行方向
建造該球團的春訓基地球場及軟硬體設施(含球場、宿舍建置等)
所屬主場城市之隊宣傳活動
基層棒球回饋計畫。
每年年底在常務理事會報告振興計畫預算執行成果
B.聯盟執行方案(3000萬)
分期付款:第一年1000萬,之後四年每年各500萬。
執行方向
新球團所屬主場城市舉辦基層棒球活動。
偏鄉地區、棒球資源不足地區基層棒球之回饋。
經費用於全國性之中華職棒活動。
每年年底在常務理事會報告振興計畫預算執行成果
B. 聯盟配套措施
適用於加盟企業沒有附屬球隊之狀況
新人選秀會
加盟前兩年擁有以下選秀權優勢:
第一年
新球團該年選秀自動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若同年有兩支加盟球團,則抽籤決定順序。
第二年
新球團該年選秀自動擁有第一順位選秀權;若同年有兩支加盟球團,則抽籤決定順序。
擴編選秀會
相同
洋將規定
相同
球隊最少人數限制
相同
戰力外選手
相同
其他事項
新球團必須獲得常務理事會全數通過才得以加盟。
http://www.cpbl.com.tw/news/view/16914.html?&news=1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