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理事長全直選爆爭議?明體壇有連署活動
《國體法》在今年8月底三讀通過,其中規定各單項運動協會理事長需在6個月內完成改選
,不過體育署長林德福希望「改革一次到位」,將理事長選舉改由會員直選,引發體育界
反彈,各單項協會將在明天下午於體育署1樓舉辦體育界誓師連署大會,希望體育署聽聽
他們的心聲。
某位不具名的協會秘書長表示,如果改革能夠幫助協會、選手朝更正面的方向前進,他們
絕對願意配合,一切依法行事,但在這次《國體法》修正案中,並未針對理事長選舉方式
改為全體會員直選,此舉不但違背《國體法》初衷,另一方面也影響會務推動。
他反問:「如果阿公、阿嬤都是會員,但對體育專業、會務一竅不通,未來協會該如何推
動會務發展?反而更容易造成人頭會員、會員數浮濫的問題。」他並強調,除各體育單項
協會之外,包括農會、漁會也都是人民團體,他們也是由理事、理監事選出理事長,若照
林德福的版本,是不是未來農、漁會也全要由會員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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