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付轉播授權費挨告 福斯要賠Lamigo隊26

作者: chihchingho (野原)   2017-12-01 22:20:15
判決書看完了(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重訴字第54號民事判決)
重點節錄如下:
1.Lamigo起訴請求2677萬5000元及5%遲延利息,算法是他們與Fox
原先協議書中關於2016年單一年度的權利金2550萬5000元含5%營
業稅,法院全數判准。
2.Lamigo主要的主張是他們跟狐狸台原先要簽三年複數約,但在協
商過程中針對2017、2018二年度因為在轉授權於第三方部分無法
達成共識,但兩造已經針對2016年的部分達成共識,FOX也取
得轉播權利,自然要付錢。
3.FOX的抗辯是這個2677萬餘元是以可以轉播三年為前提,
雙方既然協商過程中僅就2016年達成共識,可見全部的契約還沒成立
,FOX不用付錢。
4.最後法官採信米糕的說詞,認為雙方就2016年部分的契約已經成
立生效,自然要依照這個2016年的契約付錢。
5.FOX另外以Lamigo不是著作權人為由主張不須付權利金,但法官覺
得這跟轉播權是兩回事,不影響契約成立FOX要付錢的判斷。
個人看法:
我個人認為法院的判斷有問題,重點是雙方一開始就認為他們要
談的是三年合約,就算中間協商過程中已經就某年達成共識,契
約是否能算已經部分成立仍有疑問,因為一開始跟對造要求談三
年就應該要三年的部分都談妥,除非有一方認為不然我們先走一
年,他方也同意,才能說已經成立一年合約(民法第160條第2項)
;另一個成立的可能是他方有履行行為就算成立契約的意思實現
,但轉播權合約性質上應該不能用意思實現的方式成立契約。
舉例來說,你對中華一個前6個月上網吃到飽的方案很心動,就去
跟中華說我要前6個月上網吃到飽,中華也同意,但你接著說我不
要綁後面18個月,這時你當然不可能取得6個月上網吃到飽的權利
,中華也不能跟你收錢,因為你們合約根本就沒談好啊。
不過就算契約不成立,米糕後面還有不當得利請求權,狐狸台上訴的話
贏面還是不高,不過就有可能就不會如數判准,我看最後會很大的機會和解掉
附上判決書全文給有興趣的板友參考:
https://goo.gl/5aNS8G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2-01 22:22:00
先推
作者: gn00604767   2017-12-01 22:23:00
FOX的第5點好扯XD,這要真被他用這理由勝訴,無敵了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2-01 22:24:00
樓上有補充阿 勝訴 LM一樣有辦法拿錢 只是會少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7-12-01 22:24:00
福斯既然認為契約尚未成立 那他播個毛阿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7-12-01 22:25:00
所以米糕一年權利金就2千多萬,那之前外傳的接近5千萬也差太多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2-01 22:25:00
他對分給其他平台轉播 有意見吧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7-12-01 22:26:00
契約沒訂好還敢播 擺明吃人夠夠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2-01 22:26:00
因為賺得太少
作者: notea (QOO)   2017-12-01 22:26:00
第五點XD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2-01 22:27:00
還有有些人好像沒看懂 狐狸的意思是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7-12-01 22:27:00
吃到飽都有簽約且應該算定型化契約 不過應該沒人去詳看
作者: ts1993 (komi1111)   2017-12-01 22:28:00
2千多萬可以播三年 但是我們只播一年 所以不付全額
作者: mel1234 (Morrowind)   2017-12-01 22:28:00
契約沒有成立,那Fox播個鳥,連球場都進不去好嗎,契約成立不一定要書面
作者: vint092 (MY)   2017-12-01 22:29:00
這些應該都只是法庭攻防而已 狐狸只是想少付點錢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7-12-01 22:29:00
這權利金也太低了吧........= =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7-12-01 22:30:00
不過Mail往來裡FOX自己都說了105年轉播權沒問題,也準備付錢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7-12-01 22:31:00
以你的例子fox用了半年吃到飽 然後跟lamigo說合約不對 所以不用付錢?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12-01 22:31:00
Fox的訴訟策略有問題吧,它們的策略如果一毛都不付
作者: dodo6   2017-12-01 22:31:00
2550萬 轉播權利金好少
作者: lisyu (游小蝦)   2017-12-01 22:33:00
法院才說三年合約是另外的事,105年都撥了,也沒疑慮,就該付
作者: mel1234 (Morrowind)   2017-12-01 22:36:00
Fox頂多只能訴求價金沒有談妥,不可能說契約沒有成立不用付錢的
作者: jess730612   2017-12-01 22:36:00
狐狸主張頗有矛盾 即承認合約成立又不承認播就要付
作者: knml (法師)   2017-12-01 22:36:00
就是同意才轉播的不是嗎?既然你沒談妥,那幹嘛轉播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7-12-01 22:37:00
你的舉例超奇怪,沒講好24個月的約,中華電信不會給你Sim卡開通訊號,這案子雙方最少都有默示合意先轉撥再說,兩者有本質上的不同。重點只是價金怎麼透過契約解釋定下來,主張契約還沒成立根本說不通。
作者: jess730612   2017-12-01 22:38:00
播完了也獲利於廣告收入 但主張不是有播就要付錢
作者: TllDA (踢打)   2017-12-01 22:38:00
照原PO的中華電信例子 有辦法不簽合約就開始上網吃到飽嗎?
作者: jess730612   2017-12-01 22:39:00
這樣民庭會認同你才會有鬼
作者: notea (QOO)   2017-12-01 22:40:00
房子跟你簽三年 後兩年沒談好就進去住 第一年住完不付租金
作者: rain0212 (淋雨)   2017-12-01 22:41:00
狐狸角度是說好了三年卻沒成立合約不想付,LM角度比較簡單也是應該進行的方向就是播了就要付
作者: knml (法師)   2017-12-01 22:42:00
就是因為兩方同意先走一年合約,2015才有電視看吧LM同意你撥,FOX同意LM讓我撥,所以FOX才能賺廣告費
作者: jess730612   2017-12-01 22:45:00
現在看判決書兩造歧異點"轉授權於第三方部分"狐狸不肯
作者: TsaiDunDun (踩蛋蛋)   2017-12-01 22:48:00
話說我之前有辦前半年吃到飽,半年到了我解約只花45元,真划算~
作者: WeGoStyle (哥是薇閣style)   2017-12-01 22:51:00
福斯一開始談不攏還一直播,當然要付錢耍賴耍成這樣有夠難看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01 23:03:00
樓主的意思是fox播出的部分不是用契約請求權而是用不當得利等其他請求權比較正確 不過打官司就這樣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7-12-01 23:04:00
你舉的例子 你沒簽約 中華電信不會給你sim卡 更不會開通至於FOX 播都播完了 廣告錢也拿了 要就砍一下金額 主張不完成簽約就不付費 真的說不過去
作者: saint01 (聖靈衣)   2017-12-01 23:07:00
如果只播1年 錢是不是應該大於這個2550萬5000元金額啊?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7-12-01 23:08:00
就算可能錢會變多 沒談過也不能隨你喊價所以LM才直接用原本三年的內容開價 法官也認同了
作者: ulich (呵呵喔喔)   2017-12-01 23:10:00
舉例有夠爛
作者: iceyang (追)   2017-12-01 23:12:00
fox是訴訟策略錯誤 攻打折應該有可能贏 想吃白食根本天真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7-12-01 23:14:00
沒有提出其他的計算方式 法院當然只能按照合約計價方式判如果FOX提出其他計價方式 也合理的話 也可能被法院接受完全不付錢真的幾乎不可能打贏 太天真了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7-12-01 23:15:00
這個狀況是你都使用人家身體一年了 現在還跟法官說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7-12-01 23:16:00
不過 官司之前就有人推測兩邊只是跑跑流程 這樣就說得通了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7-12-01 23:16:00
我其實沒有同意第一年的價錢 法官當然不會相信你
作者: eon4 (崩星咆哮砲)   2017-12-01 23:24:00
播了就要付錢,講那麼多幹嘛
作者: starchiang (有你們真好)   2017-12-01 23:25:00
錢肯定是要付的,但還可以上訴,急什麼,慢慢看下去
作者: akito555 (Akito)   2017-12-01 23:30:00
豹子頭表示 我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玩了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7-12-01 23:37:00
那他怎麼給人家播下去了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7-12-01 23:44:00
妳是說fox都不想付 還是只想付3分之一?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01 23:44:00
播下去也沒什麼 就像男女說要結婚就先來同居上床後來吵架吵到分手 兩邊再吵一架來算房租保險套那些錢不過這例子也不太好 因為婚姻要登記才成立跟契約不同
作者: KingCherry (男男)   2017-12-01 23:53:00
錢一定要付 但不一定要付到那麼多 因為本來是講好三年但現在只有一年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7-12-01 23:57:00
重點還是在誰提解約或是終止這個三年的契約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12-01 23:59:00
第三點滿誇張,如果成立,那以後電視台都去談10年轉播,播個一、二年就找理由,然後不付錢就好了
作者: hohiyan (海洋)   2017-12-02 00:01:00
你第3點說fox認為契約還沒成立。那這一年轉播不就侵權了契約沒成立哪來的轉播權?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12-02 00:02:00
重點FOX都已經轉播一年,連已經轉播的都不想付一毛錢
作者: mystage (亭)   2017-12-02 00:06:00
那我也來打個比方,餐廳有十道菜的套餐,原價8000元,結果還沒討論好就開始上菜,吃了前三道以後,後面的菜因為起了爭執沒再上。現在客人吵說因為我看到套餐才上門的,所以不想付前三道菜的錢。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7-12-02 00:07:00
例子很不對 但法律科普給推 有討論才不會被媒體牽著走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12-02 00:09:00
講難聽一點,FOX打輸官司也沒什麼損失,打贏才是賺到的打輸多付5%的延遲利息,打贏賺到一整年的權利金
作者: wendy0301 (coffee)   2017-12-02 00:23:00
完全不付也太誇張
作者: wen33chen (ben)   2017-12-02 00:24:00
ts1993說的完全錯誤.... 2500餘萬就是一年的錢你哪句話看到2500萬播三年阿FOX是說他認為2677萬餘元是可以三年都這個錢如果只播一年不應該是8000萬除以三 一年應該另外談但是你FOX約沒簽就去找轉播車播 也收了別人廣告費觀眾也看了 還沒不付錢 怎麼可能~還想不付錢
作者: jkl183 (請支持id183化)   2017-12-02 00:30:00
錯誤太多了 竟然還有推
作者: jess730612   2017-12-02 00:31:00
狐狸抗辯很傻每年2677萬他承認 但是要走完三年合約也就是整部合約走完三年滿 才代表雙方合意合約成立這民庭只會認為你詭辯而已 事實不但把授權播出並營利
作者: ultratimes   2017-12-02 00:44:00
中職還有人肯幫忙轉播,就該偷笑了還要人家付錢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7-12-02 00:45:00
什麼神舉例....
作者: davy50707 (小冠)   2017-12-02 00:50:00
所以這很明顯是FOX想凹
作者: lsp33 (LSP)   2017-12-02 01:32:00
你舉錯方了 福斯是要付錢的那方 是因為福斯一次要付三年所以優待第一年給你2677萬 結果你只播了一年 應該要加錢
作者: ddddd014 (宇瑞)   2017-12-02 02:02:00
好奇本案不當得利要怎麼估應返還之數額
作者: mcho1831   2017-12-02 02:06:00
主文舉例薄弱 但推文優質 主客討論中讓人長知識推
作者: dracomalfoy (iambrian)   2017-12-02 02:21:00
笑了,播了不給錢還被說有理,這神了?不就是個吃霸王餐的概念
作者: fantazy00077 (Andy)   2017-12-02 03:29:00
全數准 真屌
作者: gamer   2017-12-02 03:54:00
你已經用了6個月就得付這半年的錢,至於不當得利的部分(專案優惠),中華電信得另外求償。同樣的的道理,所以法院認為福斯2016已經播了,就應該付已談妥的費用,福斯認為這是三年合約價,不是一年價,那就要另外向米糕求償返還因這樣而得到的不當得利,而不是不付權利金。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17-12-02 04:51:00
就算是用不當得利判 也會援引權利金數額 除非福斯證明業界慣例是簽長約時 一年轉播金比較高 是說福斯沒找律師代理?
作者: popbitch (that's it)   2017-12-02 05:16:00
看第五點就知道狐狸是想完全不付錢還有上一篇提到什麼"其他國際賽也有給我們無償轉播"上面也有人講了,凹贏了就大賺,凹輸了也沒賠什麼
作者: dmhorizon (阿哲)   2017-12-02 07:21:00
轉播個棒球也遇到訟棍
作者: dennylu97 (Amao)   2017-12-02 09:24:00
轉播權合約為什麼不能用意思實現方式成立契約?
作者: penny31029 (~快樂跳恰恰~)   2017-12-02 10:18:00
雞排3片100不代表一片是33元,福斯應該是這個意思
作者: IABigHead (BigHead)   2017-12-02 11:49:00
如果按樓上雞排說法,福斯應該付更多
作者: yurian   2017-12-02 13:59:00
中華電信的例子很爛 你沒簽同意他會給你用? 用了六個月後才想毀約只會因為違約金變得更貴這邊的案例是要看兩方對於第一年的共識到底是怎樣 為前提有白紙黑字嗎? 沒有的話 你東西用了不付錢 法官自然會斟酌第五點根本狗屁 這根本不是有腦的人會說的話 根本就是凹很多數千萬的合約都是一邊談一邊先用後面付錢的 但問題是一般大公司不會為了一點錢去賠上商譽 所以也沒人怕會不付(頂多就是賣方在多給點優惠) 結果中職兩年一年MPS一年FOX實在是有夠好笑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7-12-02 16:27:00
回去把中華民國民法唸熟,再來戰你英美契約中毒太深……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7-12-02 16:56:00
準備播三年,第一年也播了,反毀只要付第一年就好,如果這樣可以成立,長約就沒有約束力了好嗎?
作者: kiwistar (神汁手)   2017-12-02 18:06:00
你是法律相關科系?是的話,你舉這種例子的邏輯思維,你以後不要出來害人,拜託
作者: yangch (秋天別來)   2017-12-02 19:39:00
你的民總老師在哭泣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7-12-03 11:02:00
判決還沒看,但你的不當得利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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