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又報了一個技壓甲子園球隊的潛力新秀
16歲球速高達147KM 李晨薰
不禁讓人聯想到當初赴美 赴日發展的幾位前輩
很明顯的 台灣是個小池塘 水淺養不了大魚
要培養球員一定要把棒球員送往國外才行 不考慮中華職棒
那麼 在此前提之下 幾歲去國外比較好
1. 15歲之前 (役男限制出境前 當小留學生)
2. 15~18歲
3. 18~20歲
4. 20歲以後 (大學畢業)
大家覺得哪個時機點去,會最好呢?
聽到有一個說法是說 郭泓志如果早點去美國 身體、手臂就不會被操壞掉
看起來美國的機制比較能培養球員
從這角度看 是不是越快越好?
請問大家覺得 很有潛力的棒球員
幾歲時送往國外比較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