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28前挖角洋將 劉玠廷批:違反規章的精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8-01-17 08:07:53
※ 引述《murray (無)》之銘言:
: 228前挖角洋將 劉玠廷批:違反規章的精神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1093783
: 記者歐建智/屏東報導
: 中華職棒規定原球團網羅前一球季洋將,在2月28日之前有優先議約權,但伍鐸、布魯斯
: 及賽格威都傳出有其它球團接觸,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如果屬實的話,已經違反優先議
: 約權的精神,呼籲4球團大家遵守規章、互相尊重。
: 針對洋將的規定,中職本來有舊洋投2年不能回鍋,除非是加入原球團的尼洛規定,沒了
: 尼洛條款之後,設計去年的洋投,原球團今年2月28日之前有優先議約權的規定。
: 近來出現中信兄弟洋投伍鐸、統一獅洋投布魯斯及桃猿洋投賽格威都有其它球團有意網羅
: 的狀況,甚至出現競價的情況,劉玠廷表示,這些都是傳聞,但如果真的有此事,就已違
: 反當初設立的目的及精神。
: 劉玠廷表示,去年桃猿要簽統一獅前洋投戴倫,也就是道恩斯時,有先取得統一獅的書面
: 同意,再跟聯盟報備,才正式跟道恩斯議約,這是對統一獅的尊重,統一獅用不到,有成
: 人之美也是美事一件。
: 他表示,2月28日之前如果其它球團接觸 ,已違反規章精神,好的球員大家都想要,球團
: 維持君子之爭,沒有硬性規定要提供證明,但這是彼此相互尊重也是遵守規章。
: 針對挖角洋將一事,劉玠廷表示,洋將很多可以另外再去找,而且也沒有規定薪水上限,
: 球團可以出月薪10萬美金去找人。
: 劉玠廷表示,只是提醒有此狀況,順著媒體報導解讀,原球團有優先議約權,目前就要看
: 聯盟是採取什麼樣的立場,如果3月1日突然出現在他隊的春訓,是合乎規章但不合理。
: ==
: 太子生77了
所以為什麼不肯付10月之後的錢?
所以為什麼不肯去年就直接續約?
還不就是為了省那四個月的錢
我之前就有講過了
你跟洋將簽年約的話根本就不用擔心被挖腳不是?(指國內)
如果有外國球隊要挖人,你還可以賺仲介費(轉隊費)
如同當年TML太陽隊的柏克
柏克原本因為沒什麼實績所以TML很便宜的價格顧他來
沒想道才開打就發現柏克的威力可以抵山洪
(錢定遠還在有一場柏克轟出全壘的時候說出「有柏克現在誰還記得山洪」這句話)
然後因為柏克的好表現,馬上被西武相中想要立刻簽柏克
TML就順道簽了他的經紀約
把柏克「轉賣」給西武
拿了轉隊補償金之外,還順便賺了經紀約簽約金
這種2/28前不能挖腳的蠢條約規定
不就跟國內FA過1/1補償金砍半一樣蠢嗎?
當初大家都之道怪聲跟直銷猴子還有義大是留不住了(猴子也從沒想留)
但是12/31之前就是沒有球隊出來開價
等到1/1就蹦出富爸爸給大約
還不就是蠢條約規定過了12/31之後可以省錢
當然寧願等時間到了再來宣佈加盟阿
反過來想
洋將也知道過了2/28後就可以任意跟其他隊簽約了
原母隊現在送合約過來,洋將當然可以慢慢來決定要不要簽
反正我3/1跟新球隊簽,原母隊你咬我阿又沒違反你的規定
我是洋將我可以說:
我真的很喜歡原球隊的氣氛,
對於原球隊開出的合約我也真的真的很掙扎,
所以才會陷入這麼長的思考還無法決定。
雖然最終我今年無法如願加入原球隊,
但我仍然會在新球隊繼續貢獻我的球技給台灣的所有球迷看。
看!這樣講多得體阿!
所以說來說去,還不就中職四球隊摳門
省那四個月薪水
造成現在這種尷尬局面怪誰?
作者: colonel05   2018-01-17 08:18:00
中肯!
作者: taddy0540   2018-01-17 09:10:00
中肯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17 09:16:00
中肯!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1-17 10:21:00
中肯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8-01-17 14:56:00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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