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目前的制度是先拿一勝
當然就奪冠角度是比較有利
但從營收角度影響不顯著
何不改成
主場5場的福利呢
相信太子會投賛成票
其他球隊也會為了多賺票房上下半季都拼
不會養生擺爛
不是喔,上下半季都拿冠軍 總冠軍還是有4場主場另一隊只剩2場
問題挑戰賽 有可能多收入三場阿加總冠軍 等於五場票房 上下拿才四場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18-10-10 14:11:002005-2006就是五主場哦!
人家可是要冒著輸了就回家的風險在打挑戰賽跟一個在上面穩穩等的比?2005沒有吧 2006是因為沒有保送勝
挑戰賽改驟死 一戰定生死 全年第二的主場冠軍戰 全年第一 保送一勝+6場全主場
年度第二的給驟死賽一場主場我覺得已經很佛心了 然後個人認為年度第三的根本沒有賺票房的權利 不需給主場
作者:
annshop (ann)
2018-10-10 15:27:00有差嗎 都沒人看了
怎不說混整季只求不要廢到變最後、季末可能還適時送頭,在跟人家拼整季的比?
作者:
bxxl (bool)
2018-10-10 16:57:00五主場不錯啊,AABABAA 反正台灣不太需要移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