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森為自己談合約 省下3500萬傭金
羅伯森(David Robertson)4日離開紐約洋基,與費城費城人簽下2年2300萬美元,在成為
自由球員的前夕,羅伯森決定與經紀人利文道(Scott Leventhal)分道揚鑣,今年冬天要幫
自己談生意,這樣大膽的舉動在外界看來可能是魯莽,但羅伯森在這其中可是幫自己省下了
115萬美元(約3500萬台幣)傭金。
為何羅伯森會為自己省下115多萬美元,原因在於大聯盟的平均代理人傭金為5%,羅伯森選
擇自己幫自己談合約,自然而然就不需要這筆支出,但是術業有專攻,這些經紀人自然有專
業的地方,像是談判,就算球員們知道自己所要的是什麼,但有時候在經紀人的幫忙之下,
得到的東西甚至會比球員原本想要的還要更多,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球員喜歡「吸血鬼」經紀
人波拉斯(Scott Boras)的原因。
https://twitter.com/JonHeyman/status/1080977171030700032?s=09
儘管羅伯森於談判結束後表示,自己非常享受這樣的過程,但大聯盟官網專欄作家海曼(Jo
n Heyman)則對此譴責,強調羅伯森所省下的錢只是短暫的,在個人推特上寫道:「羅伯森
是個聰明人,但不是訓練有素的經紀人,這不是他的強項,上一次經紀人為其得到了兩倍以
上的合約。」(見上圖)
2014年羅伯森與芝加哥白襪簽下4年4600萬美元的合約,相比4日所簽下的兩年2300萬美元,
合約年限確實有些落差,但考慮到來季34歲的年齡和可能下降的身手,這筆合約其實沒有那
麼差,無論球迷們是如何看待羅伯森的合約,本人之後會將合約內的1%金額交給費城人慈
善機構,這是令人欽佩的舉動。
https://bit.ly/2Vr8W3s
也許還是要由經紀人談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