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真的有 Let the Kids Play 嗎?
今年大聯盟開季,兩起由「目送全壘打」而引發的群架事件引起棒壇關注。第一起美國時
間 4 月 7 日海盜紅人之戰,紅人二壘手 Derek Dietrich 揮出全壘打後站在打擊區內約
莫 3 秒的時間,「慢慢欣賞」縫線球飛出球場,此舉引發海盜隊和投手 Chris Archer
不滿,並在下一次 Dietrich 上場打擊時對他投出掠過身後的速球。另一起則發生在 4
月 17 日的白襪皇家之戰,白襪游擊手 Tim Anderson 揮出大號全壘打後,目送全壘打之
餘還用投擲的方式將棒子拋出,讓皇家投手 Brad Keller 很不是滋味,於是在
Anderson 下次打擊時直接丟了一顆速球到他臀部上方,觸發板凳清空。
這兩起事件的相關人士都有遭到聯盟處以禁賽。發動報復的投手 Archer 和 Keller 皆被
處以 5 場,而紅人外野手 Yasiel Puig(2 場)、紅人總教練 David Bell(1 場)、
Anderson(1 場)和白襪總教練 Rick Renteria(1 場)則都因蓄意肢體接觸和激烈言詞
,遭到 2 場到 1 場不等的裁罰。
揮出全壘打後不能太囂張、不能目送全壘打,是大聯盟長久以來的「潛規則」。違反的球
員通常會被視為「不尊重比賽」、「不尊重對手」,而被擊出全壘打的球隊則會想辦法用
各種報復手段,給對方一點顏色瞧瞧,警示對手下次別再因為全壘打而自鳴得意。
然而,目送全壘打真的是不尊重對手的行為嗎?在運動場上,選手因為做出亮麗優異的動
作和表現而在場上展現情緒,照理來說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不僅僅是職業選手,一般人
從事各種運動有好的發揮時,也都會適時釋放自己的情緒,增添運動賽事的樂趣和享受。
在 NBA、NFL、甚至是歐洲足球,當球員射籃得分、成功達陣、射門入網時,都能盡情地
表達歡喜之情,乃至跟全隊一起慶祝,都不會招來任何「不尊重比賽」之嫌。唯獨大聯盟
棒球,當打者揮出全壘打時,只能低著頭繞壘,稍微顯眼或誇張的慶祝動作,都不被傳統
棒球人接受。
或許傳統棒球人會說:如果是再見全壘打,或是重要性高一點的全壘打,就可以大方一點
慶祝,但沒什麼重要意義的全壘打沒必要大肆張揚,藍鳥隊的外野手 Randal Grichuk 就
是持這樣的觀點。不過如此規範不僅搭不上大多數年輕世代球迷和拉美球員的想法、觀念
,也跟大聯盟這一年來力推的「放手讓年輕球員展現自我」(Let the Kids Play)宣傳
主軸背道而馳。
筆者就很認同紅人投手 Amir Garrett 的想法,他認為選手本來就可以在表現好時慶祝,
假如另一方覺得被冒犯,想要報復,他應該做的是在下一次對戰時把對手三振,而不是用
觸身球或警示球伺候對方。
大聯盟官方在去年季後賽推出由 90 年代知名球星 Ken Griffey Jr. 擔綱旁白和主角的
宣傳影片,抨擊傳統派棒球人以保守思維批評年輕球員奔放性格和外顯動作,希望整個球
界的觀念都能年輕起來,好好「放手讓年輕球員展現自我」、不再受到潛規則的拘束。
今年他們再加碼,春訓時推出「Let the Kids Play 2.0」,邀請當今棒壇多位不同位置
、不同特質、不同族裔的年輕明星球員拍攝,把原本看似嚴肅無聊的記者會,翻轉成火花
四射、有趣刺激的垃圾話吐槽大會,再次吸引球迷矚目。大聯盟官方行銷團隊的種種作為
,無疑是希望扭轉棒球過於傳統、死板、保守的形象,企圖吸引年輕世代球迷的注意和關
心。
可是儘管行銷團隊試圖扭轉大聯盟的形象,大聯盟官方、球場上的球員教練們卻還是持續
深化潛規則在球界的影響力,大聯盟的官方媒體也一同推波助瀾,鼓勵類似的行為。
紅人海盜的報復事件發生後,大聯盟主打輕鬆詼諧話題的網站 Cut 4 就上傳兩隊群架照
片,並賦予其「猶如名畫場景」的形象,製造大量轉發。大聯盟官網也強打這則新聞,努
力推播群架影片。事件結束後,官方亦只對始作俑者 Archer 開出 5 場禁賽、不痛不癢
的裁罰(對於先發投手來說,5 場禁賽幾乎不太影響固定的出賽時程),對觸發肢體衝突
的 Puig 也只罰 2 場禁賽。白襪跟皇家事件的後續情況也差不多。大量的媒體宣傳跟推
播,以及太輕的禁賽處罰,足以顯示大聯盟官方並沒有真的想「Let the Kids Play」。
如果真的要「Let the Kids Play」,怎麼能用媒體工具做出類似「鼓吹暴力」、「放大
報復行為」的操作?如果真的要「Let the Kids Play」,怎麼會持續開出對投手來說無
關痛癢的裁罰,好像在告訴他們:「沒關係,還是歡迎你們下次再砸那些違反潛規則的打
者」?要知道,即便是丟警示球,瞄準幾乎無力反駁的打者,投速度超過 145 公里的棒
球,真的是一種蓄意傷人的行為(不小心丟到頭部,甚至可能造成終生傷害),假使把同
樣情形放到一般社會中,可是要被警察以刑法現行犯逮捕的。
反過來說,如果真的要「Let the Kids Play」,大聯盟官方應該明確的選邊站,對做危
險報復行為者和放任的總教練祭出嚴重裁罰,也許投手 20 場、總教練 10 場,徹底阻卻
、壓抑報復行為,讓球員們可以擺脫潛規則的禁錮,盡情在場上慶祝,真正釋放自我性格
、釋放情緒,帶給球迷更多新鮮的刺激跟話題。如果真的要「Let the Kids Play」,大
聯盟應該試圖減少報復事件的推播和宣傳,不要刻意主導群架畫面的散佈。
如果真的要「Let the Kids Play」,大聯盟官方應該貫徹 Ken Griffey Jr. 在他們自己
製作的廣告中所言:「別再說那些不是了,放手讓年輕球員展現自我吧!」(No more
talk. Let the kids play.)
(撰文:李秉昇)
https://bit.ly/2GxwDQO
還真的蠻希望大聯盟能重罰這些報復性質的行為
不過大概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