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Ab-pthusFI
澤村在甲子園所投出的第一球,卻因為重心不穩而向前滾了一圈,
球最後是慢慢滾到本壘板前面讓御幸接到。
問一下大家,這顆球算不算是棒球規則投手違規裡面所謂的:「
偶然或故意使球自手或手套滑落或掉落」?還有,
御幸把球接起來的那個位置,算界內還是界外?
算,壘上有人→澤村投手犯規。
算,壘上無人,御幸在界內的位置接球→規則上不視為投球。
算,壘上無人,御幸在界外的位置接球→規則上記壞球一顆。
不算→普通投球,比賽繼續進行。
剛好用這個Case想到關於投手違規投球的問題,來請教大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