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axs ()》之銘言:
: 桃猿求售未在1年前告知聯盟 7年前共識竟未條文化
: 興農牛在2012年球季結束後無預警宣布轉賣,當時中華職棒聯盟常務理事開會決議修改
規
: 章,若有球隊有意轉賣,須在1年前告知聯盟,但義大犀牛在2016年季中又宣布要賣,
經
: 查聯盟規章,7年前常務理事會的共識竟未條文化,使得Lamigo桃猿又在今年上半季結
束
: 後宣布要賣。
: 早在興農牛事件後,聯盟就有意球隊轉賣條文化,但事隔多年,至今只有共識,聯盟規
章
: 仍未增列條文,中職秘書長馮勝賢說:「這部份我還要再去了解一下,但這是球團的困
難
: 點,現階段怎麼協助球團是最重要的。」
: 馮勝賢表示,桃猿今已正式告知聯盟,會長(吳志揚)也已收到相關訊息,近日內他們會
跟
: 會長討論,並跟桃猿董事長劉保佑見面,看聯盟有何可以協助的地方,至於桃猿領隊劉
玠
: 廷表示他們是中小企業,已經無法負荷職棒經營的龐大開銷,對於新的買家,聯盟是否
希
: 望是大企業進駐?針對這點,馮勝賢說:「桃猿會開始陸續跟有興趣的企業接觸,最後
會
: 準備資料,一切都要經由常務理事會做決定。」
: 先前聯盟有意追加的球隊轉賣規章條文,是在黃鎮台擔任中職會長時所提出,大方向如
下
: :
: 1.若球團考慮進行轉讓,須於1年前告知聯盟,由會長轉告常務理事
: 2.當球團確定進行轉讓,統一由聯盟發言,而非球團各自對外發言
: 3.球團洽談轉賣過程,須讓聯盟知悉,聯盟視需要對外統一發言
: 4.轉賣過程如有必要,聯盟可藉由常務理事會議,決議以何種方式協助或處理
: 不過當時黃鎮台也曾表示,「提前1年告知轉賣」是初步原則,執行上可能會有困難,
期
: 限還會再修正,沒想到案子一擱置就是7年。
: (羅惠齡/台北報導)
: 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realtime/20190703/1594090/
共識本來就都是虛假的啦
去年中職規定在228前沒簽同意書就不能接觸別隊“洋將“
但是中職沒複數約保障,”經紀人”先去其他隊談價
結果富邦就被酸爆了,各種說賽+伍已經簽到富邦
最後賽格威是跑去兄弟XD
這種規定跟共識根本就沒用也不符合現實球團運轉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17985207.A.74E.html
回到這新聞,有共識說要提前告知
可是如果球團已經撐不下去,錢誰出?
再者如果連續五季冠軍,都還是虧錢
我是乾脆建議中職收一收,不然墊底豈不是窮到球衣都沒得買?
想到當初6JT嗆義大林阿公的信談到
「至若將經營不利結果推諉於當地環境觀賽氣氛冷清、無電視轉播以及賽事刺激不足,諸
如此類之錯誤推論除不利於決策外,恐亦無法取得球迷認同。」
原文:http://tinyurl.com/nwhcjrx
如今,劉玠廷哽咽要賣球隊,他不知道有沒有想起自己這番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