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涉「抓鳥鳥」體罰學生 青溪國中遭監院糾正
10:49 2019/09/16 記者張理國
桃園市棒球隊黃姓教練涉嫌性侵害7學生、性騷擾22學生,對全班學生打巴掌、罰青蛙跳或
辱罵,學校違法聘任教練、未依法調查,主管未依法通報,7學生因轉學遭禁賽處分,監院1
2日通過糾正青溪國中,請教育部保護學生參賽權。
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桃園市青溪國中黃姓教練性騷擾性侵害學生」案件,12日教育及文化
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本案調查報告,糾正青溪
國中,並要求對其餘20餘位學生受害事件啟動調查、將黃信嘉教練移請檢察機關偵辦、檢討
議處違失人員,並將包含張前校長在內的多名未依法通報之教育人員移請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裁罰。
監委高鳳仙表示,青溪國中棒球隊黃信嘉教練在2016年起,涉嫌對7位學生(有些未滿14歲)
為摸、親、捏、拉或打生殖器之性侵害行為,對22位學生為親、咬、摸或捏臉、手臂、背或
肩膀等性騷擾行為。2位學生提起告訴後,桃園地檢署認黃信嘉對甲男為咬背部、親吻臉頰3
次之性騷擾行為、打手槍1次的猥褻行為,對乙男為親、咬臉頰至少160次之性騷擾行為、抓
生殖器3次之猥褻行為,於107年12月25日以其涉犯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鄭班導師、林教
練及陳宗世總教練因親見或經由學生、家長或英文老師之陳訴,知悉黃教練疑似有抓咬學生
、親吻臉頰或拍裸照等校園性騷擾行為,卻未依法通報,均核有違失。
學校接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之調查申請或檢舉後,除有不受理事由外,依法應交由性別平
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並提出調查報告。鄭班導師、甲男母親、溫生教組長於2018年1月
間申請調查或檢舉黃教練疑似對乙男、甲男及其他學生被性騷擾或性侵害,青溪國中卻於20
18年3月通知20位家長到校填寫撤回申請調查同意書,並僅對乙男、甲男進行調查,對其他2
0餘位受害學生未依法調查處理,核有嚴重違失。
青溪國中對於陳宗世及黃信嘉長期體罰或不當處罰全班學生之事,渾然不知,遲至於2018年
3月29日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通知才知悉陳宗世涉嫌體罰學生,即有不當。該校對於黃信嘉
體罰學生因不知悉而未為任何調查及懲處,對於陳宗世體罰學生竟以其帶領球隊成績有目共
睹、其僅為呼巴掌及擠壓臉頰之「暫時性疼痛體罰」、體罰係因學生意圖挑釁低年級及偷竊
等行為、學校並無接獲學生驗傷報告或家長反映體罰等理由,給予申誡1次之輕微懲處。該
校忽視、淡化及曲解體罰事實,核有嚴重違失。
監委高鳳仙指出,學生受體罰或違法處罰事件屬於「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教育人員於執
行業務時知悉後,依法應於24小時內為社政通報及校安通報。青溪國中之張前校長、陳教務
主任、黃學務主任、黃輔導主任、李總務主任、郁體育組長、鄭人事主任及溫生教組長等教
育人員於2018年4月11或12日即知悉陳宗世總教練對兒少有不正當之行為,卻未依兒少權法
規定於24小時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為社政通報,違失行為明確。溫生教組長雖於2018年4月11
日為校安通報,但其通報類別卻將「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錯誤記載為「管教衝突事件」,
實有不當。
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91600135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