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如果想要錢的話就不會轉隊選擇留在阪神了,但又不想在關西結束自己的棒球生涯,
雖然有想過去養樂多和橫濱,但覺得這兩支球隊有點無趣,剛好這時候要參加日美野球,
如果在這活躍的話也許有機會旅外了!總之就是把自己弄得很顯眼,當然沒有實力相伴是
行不通的,那個時候的表現連自己都嚇到了。
那個時候不管和誰商談,任何人都會叫我選比較有保障的路吧?所以我沒和任何人商談。
父親也說我不可能在大聯盟有好表現。但我完全不在意,反而激起我的鬥志。
現役時代因為不想被看到練習的樣子,所以都是在大家到球之前拼命練習,然後回家打扮
得很時尚刻意給記者和球迷看再趕到球場比賽。其實我每天都認真在練球。
在海外拍廣告時有個契約是拍攝時間6小時,即使超過1分鐘就要付雙倍費用,曾經有一次
拍了6小時2分,原本8000萬日圓的費用就變成1億6000萬日圓。一週有3支廣告,3個電視
節目,光這樣收入就有5~6億日圓了,棒球年薪最高是3億,收入來看的話棒球好像只是
副業。
有50億日圓在手的話,大樓、高級車什麼都能買。真的曾經用去便利商店幫我買個飲料的
感覺對經紀人說去幫我買台法拉利回來。也許很多人很羨慕,但什麼都能輕易買到的人生
,越來越覺得無聊了。
當時我認為付完稅金之類的應該還有25億,但某人擅自動用了我的錢,表面希望對方還我
錢,對方也拒絕了。對方是經營好幾間公司,又是媽媽的好朋友,好像親戚一樣的存在,
所以當時有受到打擊。
把錢完全託付給別人的我也有責任,對方說太多錢放在銀行會發霉的。當時我對錢的概念
1億日圓像1000日圓一樣,對金錢概念太糟糕了。
到峇里島曾和房東殺價能不能把120萬日圓的租金降到90萬日圓,因為我有錢的時候一晚
都
花120萬日圓,一開始還想過我現在到底在幹嘛啊...。
但殺價省錢變得越來越有趣,平常購物時不是去近的超商買50元的水,而是去遠的超商買
20元的水。雖然麻煩,但平常就努力花點心思一點一點省起來,感到非常的快樂,原來幸
福就是這麼一回事嗎?也是第一次覺得有錢的話,雖然可以僱人來幫你做事,自己都不用
動,但因為那樣也會覺得生活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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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到的訪問的部份內容,簡單翻一下
真的是個神奇的人,明星球員賺錢真的跟喝水一樣,不過最後一段我不認為是真心話啦,
當然還是有錢最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