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租不起
解決這個問題
很簡單啊
不要再找一般私人企業進公司
一堆要以營利為優先的
還要受牽制於股東
不如找宗教團體吧
原因其下
1. 動員能利強,少說一萬起跳,多則大巨蛋容不下。
2. 可以用門票取代香油錢,十一奉獻,佈施,
平常要球迷討掏很難,要信徒掏錢簡單。
3. 各地都有象徵的宗教團隊,地域性強烈。
若前面找宗教團體成立職業球團,好處如下而來
1. 全年總年入場人數:大巨蛋為例若是排個一百場,一年就以400萬觀眾人數為目標。
2. 營收:像之前所講的,要信徒掏錢很簡單,2000塊,應該很多信徒都願意。
400萬x2000=80億的營收
營利增加,設備水準,洋將品質提高可以,雖然挖不起現役MLB,但最起碼不用撿日韓不
要。
3. 地域性強:東長老,北行天,中中台,海鎮瀾,南佛光,光是這些都說不完了,小小
的台灣應該可以有個20隊。
4. 可防簽賭:這些宗教團體信徒背後有黑道,有檢察官,有法官,對於職棒簽賭有絕對
的牽制力。
5. 營利增加,隊伍一多,大家有能力建起巨蛋了,只要宗教團體要建,信徒捐錢捐地都
可以,且絕對不會想台北那個巨蛋問題這麼多。
6. 大家最討厭的宮廟遊行,可以被棒球嘉年華取代,雖然帶著有宗教性質,但最起碼大
家可接受。
最後整體環境都提升後
就可以把MLB那個阿平請來台灣給大王打了
而不是要委屈大王去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