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中球員時期就是知名捕手
由洪中來解釋本壘阻擋的判決
公信力是不是很高啊
洪中說家駒犯了兩個錯誤
第一是不應該站在本壘板後方
第二是不該整個蓋住本壘板
好像也有點道理
大家覺得呢
作者:
Zuleta 2020-09-12 16:43:00畢竟他以前也是既得利益者
我只知道爪寶跟韓粉一樣可怕 無法接受說實話跟意見不同的人
作者:
clavi (CLLL)
2020-09-12 16:44:00無法接受睜眼說瞎話 邏輯自相矛盾的人
作者: happiness077 2020-09-12 16:44:00
過去我是猿夢最大受益者!我會支持誰還用說嗎
我覺得他那兩個錯誤根本不算錯誤,規則沒有要求捕手要站前面接球跟不能跪,頂多說這樣做違規的機率比較小
作者:
w9 (Good Day)
2020-09-12 16:44:00紅中的資歷沒問題,但他目前沒拿出證據證明他說的「腳先進來」
對已經有定見 說甚麼都聽不進去的人沒用 出征就對了
作者: Alvarez 2020-09-12 16:44:00
你是廢文王對嗎
問題是聯盟判了阻擋 可是阻擋代表封壘 封壘又怎麼Safe
作者:
ttmm (@@)
2020-09-12 16:44:00事實就是讓的空間不夠 有挑毛病的地方 懂?
等等會說有2000個不具名大聯盟裁判說是out~~,比較有公
作者:
tavern (zzzzzzz)
2020-09-12 16:45:00問題是大家看了那麼久 沒半個人有辦法證明陳俊秀腳先到紅中要不要把影片分享一下
然後他對於判決結果的評論全部都建立在「明確看出腳先到」這個前提,問題就在於影片有辦法證明這個前提嗎?
作者: vinex518 2020-09-12 16:45:00
他的說法就不是照衝撞規則 聯盟用衝撞判阻擋就有爭議
作者: LMGlikeshit (拉米糕喜歡安打ˊ_>ˋ) 2020-09-12 16:45:00
讓的空間不夠?哪個條款有說?
作者:
amorviva (Amor El Viva)
2020-09-12 16:46:00我真的不覺得他有蓋住整個本壘板,而且吉拉迪都說了接到球之後就可以封住本本壘板
作者:
XD15041 (BompXD)
2020-09-12 16:46:00那joe girardi公信力高嗎
作者:
amorviva (Amor El Viva)
2020-09-12 16:47:00陳家駒在接到球以前人都還在本壘板右側欸
作者: menu1720 (rain) 2020-09-12 16:47:00
但是捕手已經持球了
如果聯盟昨天是承認引用條款錯誤 但結果不影響比賽那這樣火就不會越燒越大 可是聯盟堅持阻擋就...
聯盟弄了個阻擋要大家吞,誰知道這麼多人吞不下去,奇怪
作者: LMGlikeshit (拉米糕喜歡安打ˊ_>ˋ) 2020-09-12 16:50:00
光是說不能站本壘後方就錯了 未持球前你站本壘前照條例只會被判妨礙跑壘而已
作者: hombreguapo (疑是地上霜) 2020-09-12 16:51:00
講的自相矛盾是有什麼公信力?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20-09-12 16:51:00+1 會說未持球前要站本壘前就不知道是在瞎掰什麼了
作者:
a45 ( )
2020-09-12 16:51:00洪一中二壘手 哈哈哈哈哈
作者:
homechi (Test my potential.....)
2020-09-12 16:53:00你會被爪寶噓
作者: LMGlikeshit (拉米糕喜歡安打ˊ_>ˋ) 2020-09-12 16:54:00
碰得到又要說阻擋到底哪裡不矛盾了?
張志豪滑進來那球不就碰得到但也有阻擋只是既然safe了就不管阻擋的事了撇開這兩球不管 也有捕手阻擋 被跑者腳推開摸到壘 捕手手套再tag到人的可能性 阻擋行為(不說判阻擋免得混淆)跟先到不完全互斥
作者:
qwe00489 (what the法)
2020-09-12 17:05:00說實話那球判出局很合理
作者: LMGlikeshit (拉米糕喜歡安打ˊ_>ˋ) 2020-09-12 17:05:00
這個case就沒有需要推開才碰得到壘包的狀況所以不會存在既能先碰到又有阻擋的情形啊這不就是矛盾的點嗎
作者: realmarmot 2020-09-12 17:07:00
站本壘前是指壘包靠投手丘的位置啦,不是三壘的壘線方向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20-09-12 17:09:00樓上 他一開始就是站那裡啊
所以小胖那球站在本壘上變沒阻擋了?我看很多爪迷都在罵阻擋啊!(我也認為如果志豪沒先碰到應該就會被抓)
作者: realmarmot 2020-09-12 17:13:00
其實不算是,+g站的比較像一壘線那邊,他要觸三壘來的人就得跨到壘包上,其實我覺得就有撞在一起的風險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20-09-12 17:18:00作者: LMGlikeshit (拉米糕喜歡安打ˊ_>ˋ) 2020-09-12 17:18:00
本來就沒人覺得阻擋啊 是聯盟現在這個判例出來 才有人覺得按同個標準小胖那個也算是阻擋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20-09-12 17:19:00自己看 未接球前本壘整個讓出來了 球往三壘側傳 你是要他不能朝三壘方向接嗎 何況接到球的時候 跑者還沒進來球接到了往跑者刺殺是最標準的動作 依波西條款的精神跑者這時候沒有側滑而是直接衝向捕手 早就該出局了
作者: A0936104638 2020-09-12 17:24:00
波西條款抄誰的?發明者才有資格說對與說
囧拉狄什麼咖?有我們打滾中職演藝圈一輩子的紅中懂?我們中職是綜藝節目不是棒球啦
等等 紅中的說法是根本無須使用「衝撞條款」判定可能為了減少條款判定 因為使用條款最後會變成自由心證
作者:
Urbina (フェスタ)
2020-09-12 18:12:00有二個錯應該是 一沒說歡迎光臨 二沒叫馮勝賢教守備
作者: its0130 (its) 2020-09-12 18:25:00
紅中說的就100%正確,當王法膩
作者: water0214 (想你) 2020-09-12 19:12:00
這是事實證明的 不是靠資歷解釋
作者:
japandan (Crazy Day)
2020-09-12 20:05:00不管啦 就是吃虧啦
作者:
lexis (呼呼)
2020-09-12 22:11:00比酸民高而已~
作者: laler (Jacky) 2020-09-13 00:16:00
他是被手套擋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