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爬完所有新聞 看了CPBL官網的新聞稿
每篇都只寫 "中職聯盟審判委員經過開會後改判"
這個審判委員到底是誰沒人知道
當天比賽結束後審判委員與裁判組賽後開會 無法達成共識
不就明顯說明有裁判根本不認同改判
隔天記者會
結果是會長和秘書長 兩個沒有受過訓練沒有執法經驗的人來講解條文
連找個裁判出來背書都找不到
現在問題是 波西條款中職條文到底跟國外的標準是否相同
艾迪頓找了MLB四位裁判 都認為沒有阻擋
版上神人找了日本裁判討論 認為阻擋一半一半很難界定 但不應該改判
講明白點就中職波西條款過分嚴格 造成捕手困擾
是否導致打國際賽時 中職選手不適應?
中職在做規章時到底是閉門造車 胡亂增加所謂"補述"
還是真的有請教過其他國家的裁判系統作指導?
在發生重大爭議時 是否有參照國際判例 審視自己的條文
還是永遠都是 秘書長會長說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