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聯盟快速作出了回應:
聯盟回應,根據季中總教練會議共識,若捕手先觸殺跑壘員,跑壘員才撞到捕手,視為出
局,今晚就是這個狀況,因此出局成立。同時解釋,10日捕手陳家駒本壘攻防,與今天案
例不同,先是跑壘員撞到補手,才被觸殺,這樣狀況是得分。下周仍會開會討論判決。
可是剛剛回去反覆地看了10日的play:
https://youtu.be/3zGdlW9wHcE 4:02開始
好像怎麼看都看不出來陳俊秀的腳明顯先衝撞到陳家駒的護脛耶
看久了反而倒像是陳家駒先take到陳俊秀呢~
再配合剛剛岳東華的bang bang play
小方間也是判岳東華出局
綜上所述~
難道說
小方間其實有偷偷設置鷹眼系統
可以精準地作出判決
而我們都誤會聯盟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