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chiQ ( Z)》之銘言:
: 中職》象猿又爆本壘爭議! 聯盟上午開會做出決議
: https://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297107
: 〔記者龔乃玠/新北報導〕中職聯盟今(19)日上午召開審判委員會會議,針對昨日洲際
: 球場樂天與中信兄弟例行賽,第一局發生之本壘判決進行討論,認定出局為正確判決。
: 聯盟決議內容如下:
: 一、依據9月14日季中總教練會議共識,為解釋規則補述3.25(C)4[註]-(跑壘員可能安
: 全得分的狀況)及3.25(C)(6)-(跑壘員可能被判出局之狀況),達成以下共識:
: 『捕手接球前站位位置並非判定是否違規之唯一依據,捕手觸殺跑壘員時是否封壘、以及
: 跑壘員觸壘與捕手觸殺的先後,跑壘員觸壘前是否先行碰觸「位於本壘板上方之守備員身
: 體部分」亦為認定之依據。』
: 若捕手先觸殺跑壘員,跑壘員才碰觸「位於本壘板上方之守備員身體之部分」,此時出局
: 成立。
: 二、依據昨日比賽實際狀況,符合規則補述3.25(C)(6)規定,以及前項共識:捕手先
: 觸殺跑壘員,跑壘員才碰觸守備員身體之狀況,審判委員會議認定現場審視小組維持出局
: 之判決正確。
: 三、另依據9月14日季中總教練會議共識,樂天隊捕手林泓育接球時之站位,主審於現場
: 亦有嚴正對其提出違規之提醒。
: 四、以上。
雖然聯盟沒有講中文,
但我還是試圖想理解一下聯盟的意思。
意思是不是說:雖然捕手站位違規在先,但因為先觸殺到了所以站位違規就可以算了。
倘若這樣解讀為真,那跑者未來需要想辦法避免觸殺,
所以可能採取的辦法就是鏟下去(拚先碰到捕手)或撞過去把球撞掉。
然後波西條款真的是寫爽的了。
還是說其實這是一條對跑者超級有利的補述?
因為當捕手違規,你只要避免被觸殺然後先摸到捕手就可以了,
這樣就是除了捕手的手套(要有持球)以外,其他地方都等於是本壘板耶!
這樣的比賽規則真的很有童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