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nline33 (就是這樣!)》之銘言:
: 今天的大新聞就是陳冠宇要回來台灣發展了
: 在日職7年來算是一軍常客,國際賽成績也不錯
: 這樣是否會符合旅外傑出球員條款呢
: 從版面上看來用狀元選陳冠宇大家都有相當程度上的共識
: 如果真的適用條款陳冠宇會值得各球團讓個三輪嗎?
其實旅外傑出條款也可以採用分級制吧?
不是說都一致讓三輪
比如說分成
第一級:讓三輪
第二級:讓二輪
同樣
中職聯盟就要去評估說這位旅外球員的表現
能夠達到哪一級
比如說如果陳偉殷有機會回來的話
應該就是第一級了 這比較沒有爭議~~~
但第二級的話 就是表現沒有到第一級那麼好 但只是略輸一些的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