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聯盟今日致歉,並更正解釋內容為不論是否為原球團之球員,本季七名申請FA之選手,任
: 何球團最多只能與兩名選手締結契約。聯盟也同意目前已申請之選手,可以撤回申請。
: 經慎重考量後才行使FA,經由市場機制了解自我價值,原意除了自我行使外,能帶動後輩
: 創造自我價值的權利,上訴聯盟致歉並「再度」解釋規定,導致本隊三位選手有面臨FA失
: 敗風險,將無法回到統一獅隊而導致工作權受損,直接失業!!
: 聯盟的反覆解釋行為,卻由選手自行承擔失業風險是否恰當?此FA原本意義已喪失,聯盟
: 反覆滾動解釋規章公信力何在?
去年自由球員簽2個的規定真的是大笑話
滾動來滾動去的
該滾動的死守拘泥文字,不該滾動的整天滾動
現在改回來才是真的撥亂反正
要遞自由球員站在球員立場
一定要慎重考慮了很久
下了很大決心才遞出申請表
結果卻被這樣弄
只能說王鏡銘,可憐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