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楊家維遭獅開除 聯盟公告酒駕最新罰則!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1-10-04 13:13:17
: 聯盟隨即也公開今年針對酒駕後祭出的新規定,通過「球團隊職員違規懲處規定」第5條
: 新增以下內容:
: 球團隊職員違反酒駕相關法規
: ─、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1(含)至0.25mg/1之間(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0.03%至
: 0.05%處禁賽10場、罰款12萬元。
: 二、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15mg/1(含)至0.25mg/1之間(或租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0.03%至
: 0.05%),且有人受傷處禁賽20場、罰款24萬元。若有人重傷或死亡,視情節另加重懲處。
: 三、不能安全駕駛或吐氣酒精濃度超過0.25mg/1(含)以上(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
: 0.05%)遗駕車─處禁賽20、罰款24萬元處分。
: 四、不能安全駕駛或吐氣酒精濃度超逼0.25mg/1(含)以上(或相當之血液酒精濃度高過
: 0.05%)還駕車,並有人受傷處禁賽40場、罰款48萬元處分。若有人重傷或死亡,視情節另
: 加重懲處。
: 五、拒檢(測)罰禁賽15場、罰款18萬元處分。
: https://sports.ettoday.net/news/2093628#ixzz78IWXYEko
: 有分酒精濃度和有無肇事來決定禁賽場數和罰款以及是否加重懲處 ....
聯盟的標準哪裡跟 你看有無肇事阿 造謠也不要造謠成這樣阿
聯盟標準明明就是 酒測值0.25以內(公共危險罪) 跟 有無造成人傷亡 來判斷懲罰
依照去年 郭阜林案的標準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74800
郭阜林昨天賽前臨時被下放二軍,一開始說是腰部不適,結果後來發現是酒駕被警察臨檢
抓到,按照新聞描述:「郭阜林昨(6/12)凌晨酒後騎機車,在中西區西門路與府前路口被
警方攔下,經酒測值0.3毫克。」他也透過經紀公司發出聲明道歉。
郭阜林 符合第三款的規定 但 楊家維同樣也是符合第三款規定
都是超過0.25酒測值 而且沒造成任何人傷亡
對聯盟來說 郭阜林 跟 楊家維 作的事情根本就是沒兩樣
至於統一獅球團 要雙標 不開除郭阜林 而選開除楊家維 那也沒辦法
誰叫你楊家維成績沒人家郭阜林好呢 拿1.03 跟 0.3 大可不必 都是公共危險罪
作者: qqstory (......)   2021-10-04 13:14:00
雙標仔會說有肇事沒肇事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14:00
-0 臨檢被酒測 (無肇事), 楊肇事 (車損) 被酒測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14:00
叫個計程車或代駕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偏偏要酒駕
作者: c2578910 (台中陳奕迅)   2021-10-04 13:14:00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21-10-04 13:14:00
我覺得聯盟標準跟各球隊標準本來就是不同事情
作者: nickme (阿尼)   2021-10-04 13:15:00
好啦,沒事了,再討論下去就有點無聊了
作者: FatZhai017 (人如其名)   2021-10-04 13:15:00
說句難聽的 先闖禍還沒明文懲處是郭-0運氣好 兩個人調換時間 一樣要殺頭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15:00
有聯盟標準為基準, 各球團自己再加碼而已
作者: hunterhsu91 (獵人哥)   2021-10-04 13:15:00
結論:刑法雙標
作者: douglasyeh (Yeh)   2021-10-04 13:15:00
有沒有肇事跟有沒有酒駕有關係嗎 0.3撞車要不要開除
作者: GaryCrawford (Gary)   2021-10-04 13:15:00
昨天陳重廷跟黃鈞聲開轟已經夠打臉他了 別這樣
作者: billkingFH (力歐一世)   2021-10-04 13:16:00
這標準就是滾動式調整啊哈哈
作者: furret (大尾立)   2021-10-04 13:16:00
現在可以確定統一會留酒測值0.3犯公危罪而不會留酒測值1.03犯公危罪的
作者: qqstory (......)   2021-10-04 13:16:00
講難聽點就牌子不夠大 才會被砍 今天換成外野三帥大概只有禁賽加罰款而已
作者: spotmay (THE END )   2021-10-04 13:16:00
喝酒叫個計程車 隔天再回來牽車 是有很難哦 酒駕垃圾
作者: nickme (阿尼)   2021-10-04 13:16:00
你扯林安可幹嘛?88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17:00
當時沒新規真的算他運氣好
作者: u9300017 (載雨拾乘三)   2021-10-04 13:17:00
至少知道統一就是雙標球隊
作者: huaiken (我是ken)   2021-10-04 13:17:00
職棒球員計程車錢都出不起 現在沒工作了
作者: HSyiee (天大地大台蚵大)   2021-10-04 13:17:00
中肯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21-10-04 13:18:00
這沒什麼好戰的,新規則訂了以後才犯的人本來就會罰得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21-10-04 13:18:00
規則訂定不溯及既往
作者: tue678 (~*幻風*~)   2021-10-04 13:19:00
因為還要回來麻煩啊 多數酒駕的人 都是想開一小段而已 不會怎樣
作者: ueiueiuei (十元買早餐 - 八元買豆干)   2021-10-04 13:19:00
以後要溯及既往,拿新規罰舊事
作者: koga5566 (忍蛙56)   2021-10-04 13:19:00
統一內規一定也更新了啊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21-10-04 13:19:00
兩個都該滾蛋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19:00
政府自己規定的酒駕罰則也是越改越重, 那以前舊制沒被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19:00
不想回來也有代駕啊 這不是藉口
作者: Mason0512 (梅森)   2021-10-04 13:19:00
不要亂扯別人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20:00
罰到的可以用新制來罰嗎?
作者: FatZhai017 (人如其名)   2021-10-04 13:20:00
懲處可以穿過時間的拘束 真是大開眼界
作者: ultratimes   2021-10-04 13:20:00
酒駕的確可以考慮未來得溯及既往的項目啊
作者: kgkg0057 (就是87)   2021-10-04 13:21:00
no. r.i.p.....現在沒立規嚴戒重懲 難保之後...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21:00
主要是"新"規定,郭阜林酒駕時沒這規定。
作者: Axy8 (Axy)   2021-10-04 13:21:00
不管誰1.03都一樣給我滾 垃圾
作者: DarkKnight (.....)   2021-10-04 13:21:00
不溯及既往是常態 溯及既往是例外
作者: billkingFH (力歐一世)   2021-10-04 13:21:00
你扯安可幹嘛,雙標就雙標,人家乖乖打球被你比喻喔?
作者: koga5566 (忍蛙56)   2021-10-04 13:21:00
刑法最重視不溯及既往啊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22:00
溯及既往會有爭議吧 會被說是拿來針對特定人士
作者: FatZhai017 (人如其名)   2021-10-04 13:22:00
處罰加重 溯及既往 你是智慧的結晶嗎?
作者: spicy305 (Spicy)   2021-10-04 13:22:00
滾動式修正,懂?
作者: s55510407   2021-10-04 13:22:00
規章沒差啊
作者: brady3213456 (brady3213456)   2021-10-04 13:23:00
就雙標啊 9+0粉繼續護航
作者: timmy1217 (1123581321345589144233)   2021-10-04 13:23:00
仇恨言論duck不必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23:00
所以要訂一次就要訂重一點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21-10-04 13:23:00
你溯及既往 還是你覺得楊不用開除 懲罰就好
作者: jerrykyo (めっちゃ頑張れ!)   2021-10-04 13:24:00
就不溯及既往啊 當初沒訂就開除人的話 民事也是有得吵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24:00
也不算雙標 因為那時候規定確實也沒這麼嚴
作者: lyt5566 (無糖奶茶很難喝)   2021-10-04 13:25:00
原來是死歌喔,那不意外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25:00
刑法是不溯及既往,郭阜林是運氣好,那時候沒這些規定。
作者: luntalk (一球入魂)   2021-10-04 13:25:00
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26:00
內規那就是看球團了 不然誰知道 不公開還是只能以聯盟的來討論啊一個舊規一個新規不一樣吧
作者: wjv ( ̄ー ̄;)   2021-10-04 13:27:00
刑法0.25毫克是最低標準 聯盟還可以有更下限 無言
作者: amsmsk (449)   2021-10-04 13:28:00
自由心證就自由心證阿 確實前後有差 你要解讀成成績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28:00
所謂內規,就是內部規定,而這種東西,也是會越來越嚴。
作者: nickme (阿尼)   2021-10-04 13:28:00
你無不無聊啊,統一有沒有內規關你什麼事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21-10-04 13:28:00
9+0事件後 聯盟規定有更新 統一內部規定就沒更新?還是你觀落陰覺得一定是自由心證
作者: andy991217 (哈哈好無聊)   2021-10-04 13:28:00
你又知道內規沒有改新的你是球團人員分享嗎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28:00
拿聯盟今年訂的新規來說去年的事情?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29:00
統一獅球團內規不知道也不會討論, 除非球團官方自己說
作者: babosa633 (足球小匠yee)   2021-10-04 13:29:00
9+0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30:00
我怎麼覺得你比較像楊粉來護航的
作者: tainancousin (台南婊哥)   2021-10-04 13:30:00
拿安可舉例笑死 搞不好其他隊也有人喝只是沒被臨檢而已 怎麼不拿他們舉例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21-10-04 13:30:00
人家內規加嚴 你當下個再犯 當然你被重懲 初犯的往往小懲罰而已 你學生時期沒經歷過喔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21-10-04 13:30:00
沒必要拿沒發生事情的人來假設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21-10-04 13:31:00
二犯的那個才是死最慘的
作者: pounil (IOU)   2021-10-04 13:31:00
舉統一的大牌沒問題啊 今天是統一的兩個例子在互比扯其他隊球員更可笑吧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32:00
主要是前面有郭阜林犯錯,又再三宣導,軍中說過,不打勤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21-10-04 13:33:00
這篇只是來攻擊球團看成績雙標雙標而已 又不是同時事件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33:00
要是今天兩個例子反過來9+0犯新規反而沒被開除才會有討論的空間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33:00
不打懶,專打不長眼,楊家維就是不長眼。
作者: MaYawCiru (馬耀‧吉洛)   2021-10-04 13:34:00
專打不長眼的 沒問題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34:00
新舊規標準就寫在那 蠻清楚的
作者: realbezhemei (來喝杯溫奶茶)   2021-10-04 13:35:00
二犯會更重 除了新規以外 還要防止三犯的發生絕不能有一絲猶豫或減輕
作者: astley99 (astley99)   2021-10-04 13:36:00
這真的要專業的法務人員來解說,統一這作法有無違法?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36:00
郭阜林最近第一個犯錯,大家覺得罰太輕,更改懲處規定,
作者: jimmydabang (大便搭便車)   2021-10-04 13:37:00
扯林安可算造謠嗎
作者: lionqaz (南梁陳慶之)   2021-10-04 13:37:00
有人不長眼的撞上去。
作者: astley99 (astley99)   2021-10-04 13:37:00
若違反合約精神,那郭阜林的合約又如何解釋?楊家維不知道可否上訴職業工會或勞工局來協調這處置?
作者: heinztzeng (亞利安)   2021-10-04 13:46:00
正常啊 職場上也是如此 第一天上班嗎
作者: tt7642 (你睏)   2021-10-04 13:47:00
無聊,新制沒有追溯到前面怎麼罰?
作者: ultratimes   2021-10-04 13:50:00
那-0就有長眼嗎?長眼還會去喝?那為什麼新制不能追討前面?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0-04 13:53:00
那版規加鹽可以把你水桶嗎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21-10-04 13:54:00
那MLB抹油要不要溯及看看 U大師要不要被ptt板規溯及既往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3:54:00
PTT 站規如果能賦予各板板規朔及既往的話, 很多人都要掰
作者: Yunanadayo (ゆなな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21-10-04 13:55:00
-0就是有實力才會有人護航 誰叫這個沒臉沒實力
作者: ComeClose (咖馬克魯斯)   2021-10-04 14:03:00
好了啦
作者: CalosLee (wayway)   2021-10-04 14:07:00
9+0出事後還敢酒駕被砍剛好而已
作者: aztcsteven (史提芬)   2021-10-04 14:14:00
duck不必
作者: JoSue (舊叔)   2021-10-04 14:18:00
新規定不朔及既往我以為是義務教育公民課都有教的事情
作者: lml99 ( )   2021-10-04 14:22:00
聯盟新規定罰的又不是開除,開除是統一罰的,當然是雙重標準阿
作者: lanevo9 (我不是lenovo)   2021-10-04 14:23:00
我阿公民國40年騎車時沒戴安全帽是不是也要補開罰單給他,那時候沒戴安全帽也是一樣危險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21-10-04 14:24:00
聯盟的部分要問聯盟看要達到什麼標準才會有開除的行為球團這邊目前是以影響母公司形象才加碼到開除
作者: asidy (當宅宅也是很辛苦的)   2021-10-04 14:25:00
這個真的時空背景不同
作者: taiwanstrike (阿樹)   2021-10-04 14:25:00
超時空辦案哦 不就郭9+才改嚴的
作者: QesuRimuy (給速里慕伊)   2021-10-04 14:26:00
硬要扯
作者: lanevo9 (我不是lenovo)   2021-10-04 14:27:00
楊被開除也剛好 踩到球團的痛好不容易平息還敢再來
作者: KTFGU (kitty)   2021-10-04 14:42:00
雙標貓 意外嗎....
作者: PPLong889 (屁屁龍泡泡)   2021-10-04 14:43:00
聯盟無法強制球團開除某個球員吧?聯盟的權限頂多是永久禁賽,開除是球團的權限
作者: AAA891216 (123456)   2021-10-04 14:43:00
老實說 如果隊內沒有明確規範 你要處理一個0.3 和 1.0酒測值的員工 前者對公司重要 後者則不一定 球團最後人治的選擇有差 這真的沒很意外吧
作者: kbming14   2021-10-04 14:47:00
當時就沒規定
作者: achilles9132   2021-10-04 14:55:00
邏輯已死
作者: Kazmier (代理人)   2021-10-04 15:01:00
9+0:夠強 就不用怕9+會被開除
作者: cartercastic (Awan)   2021-10-04 15:08:00
酒駕就酒駕 這隊就是噁心
作者: jiss555 (jisssssss)   2021-10-04 15:10:00
雙標就雙標
作者: jerryjack (傑克)   2021-10-04 15:21:00
上次球隊不就說若隊內有人再犯加重懲處,加重就看他爽開除阿,自己不長眼怪誰。
作者: baman0613 (Don't Give Up)   2021-10-04 15:46:00
又是你,早上開一篇現在又開一篇,那我再噓你一次,我也再說一次,統一獅內規干你什麼事?有意見去跟工會說啊!你不是說不同標準、變勞資糾紛難看的是統一,我看到的是有你這種吃嘴的一直在找事!
作者: zxcv800530 (zhonglin)   2021-10-04 16:37:00
都說是內規了,你怎麼知道有沒有改?不知道在悲憤什麼 ㄏㄏ
作者: hsinyuet (暱 稱 :)   2021-10-04 16:40:00
1.03已經快爛醉了
作者: JamesChan51 (貓奴51號)   2021-10-04 16:42:00
球團有標準(X)看成績(O)
作者: heavens   2021-10-04 16:51:00
去年有前例,還敢酒駕,真是白目
作者: j3024133 (半‧台南人)   2021-10-04 17:21:00
不就因為郭,酒駕罰責才改嚴的,你回頭檢討郭怎麼沒罰那麼重邏輯有問題?
作者: duo0518 (Kira)   2021-10-04 17:59:00
就修法前跟修法後阿 難不成要溯及既往嗎先發生郭酒駕才有後續加重罰則 你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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